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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不让”刑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百种酷刑)

十六、“不让”刑

“不让睡觉”:有的劳教所学员们晚上六七个人被迫挤在一张双人床上,学员刚一闭眼,他们就用电棒猛敲铁门,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

奉行“不转化就不让睡觉”的原则,对学员进行精神折磨。恶警让刑事犯做包夹,连续数日或半个月不让学员睡觉,而犯人可以轮流休息。学员一困,犯人就用针刺学员,有的学员被扎得出现痉挛。

“不让吃饱”:一些劳教所只给学员每天两次玉米粥,每次一点点刚好盖住碗底,两口喝完,学员饿得眼冒金星。

“不让上厕所”:致使学员膀胱、肾脏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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