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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潘书萍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潘书萍女士于6月29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潘书萍当庭否定公检法的构陷。

在广东省广州市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潘书萍到广州白云区永泰村贴真相标语时,被摄像头所录,第二次再去贴真相标语时被监控者跟踪至住处,导致在今年1月3日被永平派出所组织十多警察上门抄家,警察绑架了潘书萍,并抢劫钱财物金银手饰。潘书萍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白云区钟落潭看守所至今。

6月29日上午九时,构陷潘书萍的案件被移至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只允许家属两人进庭旁听,还要开庭前10天提供旁听亲属的身份证进行审理,她丈夫和家公、家婆等其他亲属都不给入场,可见中共的黑箱操作和作恶者的心虚与恐惧!

庭审中,潘书萍否定公诉人(检察官)的指控,否定自已有罪,拒绝签字,要求无罪释放。广州律师刘正清作了无罪辩护,要求法庭宣布无罪释放潘书萍女士。最后主审法官表示,此案尚未有结论,还要进一步研究。

法轮功学员张贴真相材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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