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2014年2月26日,美国伊利诺伊州众议院在本年度的全体大会上,议员们全票通过了HR0730号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该决议“强烈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中国境内的器官移植,全力制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且要求美国政府禁止任何参与过使用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移植的医生进入美国。”
以下是决议译文:
鉴于,法轮功是一种以“真、善、忍”为核心价值的,通过炼功与打坐来获得身心健康的和平的修炼方法;
鉴于,法轮功已使数以千万中国及其它地区的人群获益;
鉴于,据美国国务院、美国国际宗教信仰自由委员会、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视察,以及其它政府及第三方组织文件记载,自1999年7月至今,法轮功学员一直遭受中共的迫害;
鉴于,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酷刑被广泛使用;
鉴于,中共当局一直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为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鉴于,已有超过3700名法轮功学员因虐待死亡,并且他们中一些人的遗体缺少内脏;
鉴于,美国国务院在2011年关于人权实践的国别报告中指出“来自海外与国内的媒体,以及支持团体,持续报道了(中共)强摘器官的案例,特别是强摘法轮功学员以及维族(器官)”;
鉴于,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以及前加拿大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共同撰写的调查报告《血腥的活摘器官:调查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 (“Bloody Harvest: Revised 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
鉴于,乔高-麦塔斯调查报告断定关于器官摘取的指控为真,并且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可能因强摘器官而被杀害;
鉴于,由强摘获得的器官被与监狱有关联的医院用以移植。接受移植的客户常来自(中国以外)地区,包括美国;
鉴于,研究员和记者伊森·葛特曼估计,从2000年至2008年,大约65,000名法轮功学员可能因为他们的器官被盗取而已被杀害,少数其他宗教和少数民族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鉴于,2012年5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调查员和中国共产党高级官员之间的电话录音,其中一些官员表示,中共中央机关知道或涉及了对法轮功囚犯的器官摘取;
鉴于,柯克 C. 艾利森,博士,明尼苏达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人权和卫生项目主任,在2006年,在美国众议院监督和国际关系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上作证,他报告的主题为,“确凿证据显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作为器官来源的证据,以及相关的道德责任”;
伊利诺伊州第九十八届众议院的代表们下定决议,我们呼吁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并进一步决议,我们敦促美国政府和美国总统调查在中国的器官移植,并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来制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来做移植这种令人作呕的做法;
决议,我们要求美国政府禁止任何曾经利用过法轮功学员器官来做移植的医生进入美国;
决议,这项决议的副本将提交给伊利诺伊州的法轮功学员、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中国驻美大使崔天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