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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北昂市通过谴责对中国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决议

【明慧网2002年1月11日】2001年11月28日,新泽西州北昂市(Bayonne City)议会一致表决通过了第01-11-28-033号关于谴责对中国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决议。

该决议称赞法轮功是平和的,改善人们身体和精神,帮助人们达到健康和获得平和生活方式的修炼系统;决议认为江泽民政权对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发动的系统化的,不断升级的恐怖迫害行动,不仅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同时也违背了《国际民权与政权条约》及《国际人权公约》。北昂(Bayonne)市市议会决定同美国国务院一道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所有被关押在劳教所进行所谓再教育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因行使他们基本的人权而被关押的人员,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将本决议的副本送交代表北昂(Bayonne)市的美国国会议员。

北昂(Bayonne)市市议会通过的决议案全文如下:

北昂(Bayonne)市市议会
第01-11-28-033号决议

鉴于,法轮功是平和的,改善人们身体和精神的修炼系统;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中就有数百万的法轮功学员;并且,
鉴于,法轮功是通过能量流动帮助人们达到身体健康和获得平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修炼方法;并且,
鉴于,在过去的两年里,江泽民政权对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发动了一场系统化的,不断升级的恐怖迫害行动;并且,
鉴于,这一政策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同时也违背了《国际民权与政权条约》及《国际人权公约》;并且,
鉴于,美国国务院已谴责了中国政府的行为,要求中国尊重思想,道义和宗教的自由,并允许所有的人能自由行使宗教信仰权利;并且,
鉴于,北昂(Bayonne)市市议会同美国国务院一道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所有被关押在劳教所进行所谓再教育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因行使他们基本的人权而被关押的人员。

为此,北昂(Bayonne)市市议会决定: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并且还决定:市政府秘书将本决议的副本送交代表北昂(Bayonne)市的美国国会议员。

市议会秘书:(签名)

市政府秘书(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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