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28日】新泽西州南河市(South River)2001年11月7日通过决议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决议内容译文如下:
鉴于,法轮功是一种精神修炼的形式,通过汲取能量而保持健康的身体及祥和的生活方式;
鉴于,有关中国(江泽民政府)进一步加剧迫害法轮功追随者的报导已使美国政府“深为忧虑”;
鉴于,2001年7月,成千的法轮功支持者穿越大西洋各州,步行至华盛顿,抗议中国(江泽民)政府残酷和而系统性地迫害法轮功追随者;
鉴于,中国(江泽民)政府反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是一个严重侵犯人权和公民自由的典型范例,应予以谴责;
为此,新泽西州密豆县南河自治市市长和市议会决定,本政府全力支持那些遵守和平准则的法轮功成员,并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追随者的粗暴、残酷、镇压的行为。
日期:2001年11月7日
仅此证明以上为新泽西州南河市档案原始文件的副本
市政府秘书 ALBERT M. SEAMAN (签名)
200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