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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司德利被非法判刑后再次被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信阳市法轮功学员司德利二零一七年五月被信阳浉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二零一七年八月还被关押在信阳第一看守所期间,又被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带到正阳,以所谓帮助人维修电脑及打印机为罪名提出公诉,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于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法院开庭。

法庭上,公诉人的荒谬指控被律师一一驳斥,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罪证”是在正阳当地法轮功学员家中搜查出的几本《明慧周刊》及几份证言,“证明”其曾帮助别人修电脑,打印机及教人上网。

律师当庭指出,这些所谓“罪证”与公诉人指控的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毫无关联。律师指出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公布废除包括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因此修炼法轮功和拥有法轮功宣传品并不违法。并向法庭递交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的资料。

律师又指出,到目前为止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明确地向公众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律师还指出,正阳县公安人员的多份“证言”在时间、物品及数量等处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涉嫌造假构陷。

司德利也在法庭上做了自我辩护,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的事实与经历,告诉当庭所有人修炼无罪,信仰无罪,做好人无罪!

庭审从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开到下午二点才结束,律师和司德利的辩护没有被打断,完整叙述了要辩护的内容。

六十六岁的司德利先生,本是信阳市浉河区文化馆美术骨干,副教授。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原来严重的胃病、习惯性感冒、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都好了,给国家和个人节省很多医药费。司德利及家人炼了法轮功后与人为善,给社会做了很多好事。有一次,他去医院看望病人,遇到一个农民孩子被汽车轧断了腿,肇事司机逃走了,孩子无钱医治,司德利立即回家把家中现有的五千元钱拿来,捐给这个孩子,不留姓名走了。此事被当地电视台热线报道:“好心人,你在哪里?!”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人,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一直遭受着中共的迫害,司德利多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七月及二零零一年三月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里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被诬判三年;二零一一年又被诬判五年半,均在郑州监狱遭受过形形色色的折磨迫害。

长期的牢狱关押,司德利被迫害的牙齿脱落,头发花白,行走困难,身心受到巨大摧残。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司德利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向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分别递交了上诉状,控告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对他及家人的各种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下午六点多,信阳市公安局第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来到司德利先生家,以其控告江泽民为由,将他绑架。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司德利,所谓的“公诉人”开始是气急败坏,甚至出言不逊,可是随着一条条的荒谬指控被律师一一驳斥,最后理屈词穷,哑口无言。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对司德利进行二次非法庭审,律师为司德利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司德利起诉江泽民合法,根本不存在犯罪。和上一次一样,检察官与法官到最后依然是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不到一个小时就草草收场。

司德利被信阳浉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并另外罚金四千元。上诉至信阳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信阳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人,也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下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当律师赶到中级法院追问情况,并且从法律角度告之起诉江泽民是合理合法的,中级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徐大力,一再推诿责任,说是判决是政法委和610办公室内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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