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王桂芳,女,今年五十五岁,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滨河乡前堂村司家屯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到二零一八年期间,王桂芳被中共非法拘留八次,村治保主任(协警)与派出所、国保大队的警察逾十多次闯进家中,抓走王桂芳及家人,并勒索、强抢、恐吓王桂芳和家人,给家人身心造成很大伤害。
王桂芳修炼法轮功前脾气非常不好,因为这,她丈夫和俩女儿还把她正发脾气时的疯狂状态录音,过后放给她听。她虽然知道自己脾气不好,却改不了。由于老生气,身体就出现病态——肝病,吃了很多中药也不好使;睡觉有一点动静就睡不着;脖子两边有多个大疙瘩,医院大夫要给她做手术,但她害怕,也不敢去医院割那一刀,觉得人活着没有出路似的。也曾到庙里皈依,却解不开人生的疑团。
一九九八年才正式修炼法轮功,刚看一遍《转法轮》就发现这就是她要找的,学法炼功不到二月,所有的病都好了,人也变得快乐无比,整天都乐呵呵的。两个女儿感受到她的变化,大女儿曾对小女儿说:这功肯定好,你看咱妈都变的这样式的了。那时我们全家人快乐的沐浴在大法中,其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不让炼法轮功,王桂芳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曾遭到警察多次骚扰;被警察勒索、抢走钱财;还曾经历七次非法关押迫害,家人受牵连。
下面是王桂芳自述多年来被屡次绑架、迫害的过程。
一、说真话 遭非法拘留一个月,路费被抢走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决定进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就与法轮功学员宋培杰、宋佩云、张凤香一同到了北京,到达信访局附近时,被多个截访的便衣警察拦着,逼我们骂师父、骂大法,我们学大法后很多不好的行为都改变了,不会再去骂人,更何况是我们尊敬的师父。他们一看就断定我们是法轮功学员。一会开过来一辆车,下来几个便衣警察往车上拽我们,并说给你们送个说理的地方,就把我们绑架到吉林省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一宿,抢走我们所有的路费钱,我自己就有二百多元钱。第二天把我们带到长春市公安局二处非法审问。下午农安县公安局三个警察把我们(在长春市公安局二处共十多个法轮功学员)送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关押。
途中他们三人想从我们身上诈钱诱骗我们:你们把兜里的东西掏出来就送你们回家。我们告诉他们:钱都让北京警察搜没了。他们马上变脸了:给你们搜没了活该,给你们送五公里就对了。
在拘留所我们被强迫坐板,两腿必须伸直不许弯曲,两手抱头,互相之间不让说话,如果学员说话被警察发现,就会招来一顿打骂。
有一次外号“柴大柱子”的警察打开监舍的门挨个问法轮功学员:谁还炼?我和孔德梅说炼,他拎着一寸多宽的皮带进屋照我脑袋就抽,抽了三、四皮带。孔德梅也被抽了几皮带。
在拘留所我们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里面黄姓女警察把我和于长丽关进拘留所里面的小屋,给我俩戴脚镣子,逼我们站在地中间,双手臂向后举不许抬头,拘留所里面警察称这种刑罚叫开飞机,整整一上午。后来有人告诉警察我已经九天没吃饭了,警察怕出事傍晚把我送到县医院检查身体。
在拘留所我还亲眼看到合隆镇的俩位女学员说话被黄姓男警察发现,进监舍连踢带打骂声不绝。那两位学员后背被踢,头发都凌乱了。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我丈夫接我回家的时候被拘留所勒索伙食费六百七十五元。在拘留所吃的是发霉的玉米面窝窝头,一股子六六粉味,喝的是冻白菜汤,汤里面有泥和苍蝇。
二、第二次被非法拘留一个月,遭警察抢钱与勒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与法轮功学员王冬梅、王淑文三人依法进京上访。在长春市火车站检票口,王冬梅的母亲在接受工作人员检票时,站在旁边的大高个子的警察得知检票去北京的就让她骂大法、骂师父,后来把我们三人带到警务室。
农安县公安局政保科刘尚宽等三、四个人到长春市火车站警务室,这时警务室里已经有十多位农安县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窦玉华被警察不停的扇耳光,逼她说出与她一起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她的脸都被打变形了也没说。政保科有个小个不高、有点洼抠脸、年龄大约四十岁左右拿烟头往张丽英上嘴唇杵、嘴唇被烫起泡,还用烟头放在张丽英的鼻孔下熏。所有人的车票都被抢去。
刘尚宽(已遭恶报死亡)他们把我们十人挟持到农安县公安局政保科,一进屋就开始搜身,抢走我们四千多元钱,其中有我三百多元钱。刘尚宽搜完钱很高兴和身边警察说:今晚吃大鹅去。当晚我们十人被非法关押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们被非法奴役挑豆子为拘留所创收,从早上六点多一直到晚上七点多,三天后我们集体绝食抗议非法奴役招来黄所长大骂。那时拘留所里我所在的监舍就有法轮功学员三十多人,一周后我所在监舍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我家是上有七十多岁的老婆婆,下有十岁上下的俩个女儿,丈夫不会做饭,托人找到政保科的刘尚宽希望他看在朋友的情分上放我一马,刘尚宽向我丈夫勒索钱(具体多少记不清了)才放了我。拘留所向我丈夫勒索伙食费六百七十五元,每天伙食费达二十二元五角钱,拘留所里伙食是发霉的大碴子粥,里面都是小黑虫(俗称欧子)。
警察多次骚扰—家人被牵连
1、警察骚扰,婆婆受累,丈夫遭受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小年前一天上午,大队书记房振石与魏立仁到我屯子里,让我和法轮功学员张凤华去大队开会,我们拒绝他们没去。到了晚上六点多,滨河乡派出所一个警察进我家,哄骗我们去大队开会,一会就让我们回家。我们别不过他无奈只有去一趟了,我丈夫不放心也决定跟去看看。在车上看到黄所长领着几个警察看着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车开到路口却往西拐,根本不是去大队,是往五公里方向。我丈夫一看就急了,忙问:这往哪拉呢?黄所长说:谁让你们炼法轮功了,给你们送五公里拘留你们。我丈夫就喊:这不行骗吗!这时车开到东大桥上,我丈夫在情急之下拉开车门,反身和黄所长撕扯,一边喊我:你快下车,你能不能快下车。我和张凤华借机从丈夫的腋下钻出车外跑脱。我的丈夫因此事以扰乱社会秩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被非法关押第三天时,我丈夫的四哥担心我婆婆一人在家着急上火有个好歹,找到德彪派出所的许柏林疏通,共花费一千五百元钱才放我丈夫回家。丈夫在拘留所过的小年。
我在深夜偷偷回家看看家中怎么样了,婆婆一见到我就说:你快走吧,只要你不被抓走就行。往门外推我,连屋都不敢让我进。我饲养多头肥猪,准备年前出栏。婆婆怕我又给抓去蹲拘留,全由她帮我喂养,可苦了老人家了,七十多岁的人端着几十斤的猪食盆、几十斤的水桶上猪圈去喂猪。这次我在外面呆了一周的时间,皇历二十九才回家过年。
2、警察骚扰,治保主任勒索
二零一二年三月,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进屯抓捕法轮功学员,我丈夫宇向军正好看到法轮功学员王敏被警察连踢带打往警车上推,头天晚上刚下过雨,路上连水带泥,我丈夫站在旁边看着王敏被打,可怜又无助。这件事给他造成心理阴影,从此天天看着我。我出门他限制时间,晚回来一会儿对我非打即骂。他这样对待修炼人造成身体越来越不好,心脏也出现问题,糖尿病也恶化为糖尿病合并症。直到一五年才明白过来,自己上了江泽民的当。等他明白过来只有三个月就去世了,这也成了我心底的痛。
大约二十天左右,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又领着国保大队的人来到我家和韩兴龙家一顿乱翻,韩兴龙、王丽萍俩口子没在家。李景洪与他姐夫宇向喜向我丈夫勒索,把我丈夫叫到宇向喜家,让他去找韩兴龙家人商量,一人拿出一千五百元钱,就让他们回来,否则抓着韩兴龙最少判他十年,给你们三天时间,如果不拿钱就给你们上黑名单。这造成韩兴龙夫妇有家不能回,被迫流离失所达七年之久。
警察绑架走的那三位法轮功学员全被劳教迫害。我被丈夫限制在家,门都不让出,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期间丈夫和婆婆多次催促我赶快走,不让我再待在家里,怕我也被非法劳教。李景洪在他姐夫家让他姐夫宇向喜往我家打电话恐吓、勒索我的丈夫说:你和韩兴龙家赶紧拿钱,每人一千五百元钱,不拿就给你们上黑名单。丈夫和婆婆实在没有办法,把家里给女儿上学的伙食费一千元给了他。
3、警察骚扰,婆婆受苦
二零一二年六月末的一天晚上七点多,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德彪派出所孙所长等五人闯进我家,抢走《转法轮》和《洪吟二》各一本。然后拽我,当时我连鞋也顾不上穿,光脚跑出家门,在外面待了半个月的时间。
这半月时间婆婆度日如年,天天念叨我,我在家时每天早晚都会给她烧两遍火炕。她是老寒腿,炕凉一点就受不了,我不在家没人给她烧炕,她一直腿疼、难受。回家时侄媳妇跟我说:我奶看见我就和我说,你老婶回来就好了,她天天把炕给我烧的热乎乎的。
4、警察骚扰,承受亲人怒火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天上午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与派出所孙所长等四人闯进我家,孙所长上来就拽我,把我身穿的大褂袖子拽坏了,他们把我推进西屋不让我动弹,关上门和窗户,我的邻居王姐看见了拽门要进屋,他们拽住门推她不让进。王姐就跟孙所长说:你们可别抓她了,你们把她抓走了她老婆婆可咋整啊!谁伺候她啊!她急得在我家门外一直转。
我被俩个警察堵在西屋不让出来,过了很长时间孙所长进屋来对我说:我也不让你骂师父,你呢就对着我的手机说你不炼了,我给你拍下来,让我给“上面”有个交代。并把手机对着我,我没按照他说的去做,把他气坏了在我家一直不走,直到我丈夫回来。
我丈夫糖尿病并发症眼睛不太好,再加上我婆婆得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都得需要我在家照顾,他太害怕警察把我抓走了。当孙所长告诉他只要我说不炼了就不抓我时,他忙说:嗯,她不炼了。孙所长说:不行,得她自己说。我丈夫这时已经吓得浑身哆嗦,情急之下抬手给我一大巴掌将我打倒在地,起不来了。孙所长临走时对我丈夫说:要开十八大了,看着点。看孙所长领人走了我赶紧去看我婆婆,怕她被吓着。后来婆婆和我说孙所长在外边问她得了什么病。
李景洪和警察从我家走时,把双手伸平、背在身后向我丈夫示意给他拿钱,我丈夫没理他。
三、第三次被非法拘留,牵连世人受勒索
二零一四年年六月五日早八点三十分左右,我与法轮功学员马翠梅、杜河夫妇三人在发放光盘过程中,被经开区珠海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苇子沟,我与马翠梅被非法关押十五天。绑架我们的是街上的巡警。在车上巡警唠嗑我听见他们说:本不想抓他们的(不明真相民众),举报打好几遍电话了,所长奖励一人五百元。珠海路派出所的警察在中午用手铐铐着我,把我挟持到我所打工的饭店,抢走我三、四本《九评》光碟。
在拘留所非法关押结束时,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俩人到拘留所里让我跟他们走,我不同意跟他们走。李景洪跟拘留所里的拘留所长要票据,所长告诉他我什么字都没签。李景洪给滨河乡派出所所长打电话告诉他说我没签字。等我从拘留所出来看到我的丈夫宇向军告诉他李景洪也来了,我丈夫一看就急了:拿着他拄着的拐棍走向和李景洪一起到拘留所接我的俩个人,质问他们:你们还想咋的?都给拘留十五天了,还想拘呀?那俩人一看忙说:别跟我俩说我们是开车的。
李景洪因为接我不成,回村后多次找村支书孙守申敲诈勒索,孙守申无奈之下自己掏钱给了李景洪八百元。
四、诉江遭报复共被非法关押过三次
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和丈夫宇向军一起向最高检控告江泽民,不长时间就遭到农安县公安局打击报复。当时农安县公安局与邮局联合起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学员的控告信都被邮局扣押,然后公安局按控告信绑架法轮功学员。因为诉江丈夫受胁迫,我被非法拘留三次。
1、诉江丈夫受胁迫,家中财物受损失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四点多,吉林省农安县德彪派出所警察闯进我家,法轮功学员王敏正在我家,我和王敏当时从我家跑出去,警察追也没追上。我的丈夫宇向军(未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警察非法审问他:你控告书是谁写的?咋写那么多?宇向军说:是我自己写的。不给回复我还写。公安局非法审问我丈夫的人逼他骂师父、骂大法。丈夫不骂。
警察在我家非法抄家,把屋里翻得乱七八糟,把我兜里卖菜的一百多元钱、两盘光碟、一个小广播抢走了。到晚上九点多,警察看我丈夫眼睛不好才放他回家,还骂他是瞎子。
2、第一次因诉江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下午二点多钟,我正在给住院的丈夫回家取药,德彪派出所三个人(只有一个人穿警服)闯入我家,穿警服的警察叫王军他的警号是0188,还有个姓李的,矮个子的警察不知姓什么,有点像演员潘长江。他们抢走我家的一本《转法轮》、一个mp3、一本台历、还有我的身份证。把我绑架到德彪派出所非法审问诉江的事,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姓李的警察一把抢过去把手机关了。他们逼着我拿《转法轮》要给我照相,我不配合,矮个子的警察上来掐住我的脖子并扬言捏死我,他们几个人都过来连推带搡按住我给我拍照。他们把我弄到农安县中医院检查身体。他们又把我挟持到五公里拘留所,我的血压高拘留所拒收。接着又把我拉回到德彪派出所,姓李的警察和矮个子的警察(像演员潘长江)拿出二张纸让我签字,不签就不给我身份证与手机。像演员潘长江的那个警察还撵我滚、滚、滚。等我自己打车到家时已经八点多钟了。
我惦记着丈夫的病情,第二天早早我就赶到长春市二院眼科,一进病房丈夫就骂我。临病床的病人告诉我,我丈夫急得一宿没睡觉。
3、第二次因诉江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三月末,大队治保主任李景洪与德彪派出所警察在晚上七点多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宋培杰。闯入我家抢走我供奉的师父法像。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七日,李景洪与古城派出所警察,先把我家的前后门都堵上再敲门,我和王敏没办法钻进我家的土豆窖,他们撬开我家门锁找到我们逼我们从窖里上来,不顾王敏光脚就往外拽我俩,把我拽倒在地上,我们一看就说他们:我用手机给你们拍下来。他们抢走我们的手机,把我们强行推上车,在车上一看还有法轮功学员张凤香,之后开车把我们三人一起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这次还是因为诉江绑架我们。我们三人被非法拘留十天。
回家后我和王敏去古城派出所找绑架我们的警察要手机,上午没给,下午才给。
4、第三次因诉江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五月下旬,晚上治保主任李景洪领着德彪派出所的警察闯入我家,法轮功学员王敏、宋培杰、宋佩云都在我家。警察进屋就抢我们正使用的电脑。王敏问李景洪:李大哥是你领他们来的?李景洪站在我家屋地跺脚叫嚣:就是我领的,你还能咋地!
他们把我、王敏、宋培杰三人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非法审问诉江的事,之后挟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因为诉江我已经是第三次被绑架与非法拘留。
五、第七次被非法拘留—接冤狱同修遭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多,李景洪领着农安县公安局的四个警察(没穿警服)拽坏仓房门锁闯进来,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审讯室扣留一宿,我看到和我一屯的宋培杰和农安县的法轮功学员邹彦明也被绑架来了。第二天国保大队的于春海、马春雷非法审问我:什么时候炼的法轮功?江泽民把法轮功定为某某你知不知道?四月二十七日你干啥去了?你听谁说的吕永珍要出来?你坐谁的车去的?谁开车?男的女的?多大岁数?里面坐几个人?到监狱时车停哪了?当天中午,送我和宋培杰到农安县中医院检查身体,然后挟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
我和宋培杰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我还看见邹彦杰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六、第八次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晚六点多,德彪派出所的冯某悄悄进入我家,冯的肩头戴个微型摄像器,他对法轮功学员王敏调侃似叫:“王敏、王敏”借此引起王敏的注意抬头看他好给王敏拍照。他哄我俩:你俩谁跟我走哇,还是我动手,跟我到派出所说点事,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一会儿就回来。我被他们带到公安局审讯室。到外面才看见在我家大门外还有俩个人(没穿警服)一直没进屋。到公安局换了俩个没穿警服的人非法审问:你还炼不炼了?都咋炼呐?你自己炼呐还是跟别人一起炼?之后把法轮功学员于永芹叫到我待的屋,他们不知在哪拿的台历,让于永芹拿着说:“这是我的”给予永芹录像。我踢了于永芹一脚让警察冯 看见了,他说我:不用你脦瑟。一个警察逼我站在桌边指着台历照相,我不照。这时过来一个二十多岁胖小子连推带搡把我打坐地上了,拖拽到一个小黑屋,屋里没有灯、没有摄像头,连踢带打一顿揍,再把我拽回来,这时我才有机会站起来,我对打我的警察说:你还打我呢,我比你妈年龄都大。警察曲 拎起大半瓶的矿泉水瓶向我头上扔过来,砸在墙上,手指着我大骂。
晚上过零点给我和于永芹绑架到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非法关押。他们故意晚走,为了多挣加班费。在苇子沟拘留所他们先让于永芹签字,我提醒于永芹别签字,又被小胖子警察打一顿。我们被非法关押十天。
在公安局我听见一个警察对警察冯 说:你真行啊,今天你整俩个名额呐,这家伙一天七八千块呀!给我们俩个人呗?警察冯 说:那能行吗,我还有俩个人呢。警察冯 接着说:她们可别不炼了,要不炼了上哪得钱去呀?
过了几天,宋培杰和邹淑文也被非法关押在苇子沟拘留所。他们俩就是警察冯说的二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