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1日】2001年9月25日,新泽西州密尔本市市议会通过了第01-155号关于“支持法轮功”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
“支持法轮功”的决议
鉴于,法轮功是一种通过能量流动而达到身体健康和获得平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修炼方法;并且,
鉴于,在过去的两年里,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冠以X教徒,被迫害,逮捕,殴打和遭到非人的对待;并且,
鉴于,美国政府“对有关中国进一步加重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道表示深深的不安”。
为此,新泽西州艾赛克郡密尔本市市议会决定:本议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轮功学员为榜样的人们,并且谴责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镇压。
公证
我,Joanne M. Giella,艾赛克郡密尔本市的书记员,证明:以上为密尔本市市议会在2001年9月25日议会大会上通过的决议的正确文本。
以我本人的名誉和加盖的市政府大印为证。2001年9月26日。
Joanne M. Giella
市政府书记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