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众议院以一百九十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通过了1052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从所有被关押者身上,包括从法轮功学员身上强行摘取器官的行径;同时呼吁美国政府,禁止那些从被关押者身上不道德地摘取器官或进行器官移植的中国医生进入美国。
决议案译文如下:
众议院鼓励宾夕法尼亚州医学界,帮助人们了解发生在中国的不道德的器官移植
鉴于,法轮功是基于真、善、忍的修炼,通过炼功、打坐达到身心健康;并且
鉴于,法轮功学员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受到中共的迫害。这些都被美国国务院、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大赦国际、人权观察和许多其它政府和第三方机构记录在案;并且
鉴于,对法轮功的迫害,包括大范围的酷刑、强迫劳动、洗脑和被关押在劳教所、拘留中心和监狱;并且
鉴于,尽管被关押者受到酷刑折磨,但他们被迫要进行体检、验血、验尿,进行X光透视;并且
鉴于,中国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获得器官途径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并且
鉴于,中共于一九八四年施行了允许从被处死刑的犯人身上摘取器官的做法;并且
鉴于,中共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公开承认,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器官来自被处决的犯人;并且
鉴于,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所和监狱中被强行摘取器官;并且
鉴于,据估计,自一九九九年来,超过一百万名法轮功学员受到关押。有六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因被活摘器官而被谋杀;并且
鉴于,医院从这些监狱中接收器官,这些被摘取的器官被用做器官移植;并且
鉴于,接受器官移植者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包括美国人;并且
鉴于,中共政权继续否认器官是来自未经同意的被关押者,但却阻止对其移植系统的独立验证;并且
鉴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中国医生王国奇在美国国会国际关系委员会上作证说,中国的医院与国家公安机关勾结,从未经书面同意的被处死刑的被关押者身上摘取器官,这些器官移植利润丰厚;并且
鉴于,美国国务院在二零一一年人权国别年度报告中表示,国内外媒体和倡导团体一直都在报导(中共)摘取器官的案例,特别是从法轮功学员身上和维吾尔人身上摘取器官案例;并且
鉴于,二零一二年五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调查员与中共高级官员的电话记录,电话记录表明几名官员表示中央知道或参与了从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事;并且
鉴于,自愿和同意是器官捐赠的前提条件。国际医疗组织声明,被剥夺自由的囚犯不享有这个权利;并且
鉴于,把被关押者做为器官来源,这违反医学伦理道德;并且
鉴于,为获取器官而将被关押者杀害,这是不可容忍的违反基本生命权的行径;
众议院因此决定:要求中共立即停止从所有被关押者身上,包括从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宗教人士以及少数民族团体成员身上强迫摘取器官的行径;并且
众议院呼吁中国政府加强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制和透明度,惩罚那些滥用器官移植的人员;并且
众议院敦促美国政府,就中国器官移植的做法展开全面和透明的调查;
众议院呼吁美国政府,禁止那些从被关押者身上不道德地摘取器官或进行器官移植的中国医生进入美国;
众议院鼓励宾夕法尼亚州医学界,帮助人们了解发生在中国的不道德的器官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