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吉林省罪恶黑窝 » 吉林省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 – 2003年5月1日

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电话:86-432-2026921,隶属吉林市司法局(吉林省吉林市光华路28号,邮编:132011)管辖。所长胡某,副所长刘勋。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2001年3月7日,欢喜岭劳教所将分散到各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共198 名,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下设严管、普管、宽管三个中队。宽管中队在一楼、严管中队在二楼、普管中队在三楼。同时,集中所里的暴虐之徒,对法轮功 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

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六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4,5)。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陈永哲、佟振天、肖劲松、王树 泉、李再吉、王树家。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强迫跑步、强迫唱歌、“坐板”、罚站、灌食、用狼牙棒毒打、捆绑、强行注 射药物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