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5日–2004年1月19日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王延伟。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跟随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拨专款400万人民币修建了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的新所区,并于 2002年1月18日全部迁入新楼。搬进新楼后,全省各地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均被集中到这里,法轮功学员与刑事犯的比例几乎是1:1。
对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执行长春市司法局政教处和“610”办公室的非法的规定,变相地处予受害人无期徒刑(见案例36)。截止 2003年9月底,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男学员近2000余人次。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宋昌光、 张全福、张启发、金俊杰、隋福涛、白晓钧、岳凯、高成吉、田俊龙、丁云德、王纪、郑永平、徐锡军、黄宝臣。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为掩盖其罪行, 把被其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直接送火葬场火化,不让死者家人看见,并找几个刑事犯弄假证明说是心脏病等致死,欺骗死者家属。上级部门收到上交的假证据从不 追查,草草了事(见案例17)。
吉林省省委书记王云坤和副书记林炎志从2001年底开始策划、指挥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集体迫害。林炎志事前亲自来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 所召开大会进行布置,在会上他宣称:“这些即将转来的法轮功学员都是‘顽固死硬分子’,必须得给他们来个‘下马威’,必须得对他们进行‘专 政’!”2001年12月24日,原被辽源、通化、白山三个劳教所劫持的100余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当天下午,警察全副武装,把陆续 到达的法轮功学员分别领到各大队办公室,进行彻底搜查,然后把法轮功学员投入各大队监舍中。警察指使犯人充当打手参与迫害,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 进行毒打、折磨。不少法轮功学员被打成重伤,有的被打得昏死多次,鼻青脸肿,以至筋断骨折。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王延伟、王建刚、党委书记韩某及驻所检 察官等均在监视系统中观看、指挥。
2002年3月5日长春法轮功学员利用有线电视向世人播放了“天安门自焚内幕”等事实真相。吉林省省委书记王云坤在2002年3月下令要求“三个月内法轮 功‘转化率’必须达到95%,不惜采取任何手段和代价,剩下5%判刑”。2002年4月6日起,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王延伟、王建刚等再次策划了一次人 间惨剧。为追求所谓的“转化率”,这一次,所长及全体狱警亲自动手,同时指使犯人打手参与迫害。它们利用万伏电棍、警棍、警绳、稿把、手铐、三角带、板斧 等各种刑具,采用各种暴力方式摧残所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约400余名),逼迫“转化”。据悉,一大队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场打死,随即拉到西院(朝阳沟 火葬场)烧掉了,由于消息被严密封锁,至今仍无法知晓详情。一大队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采用整天让“双盘”盘腿坐着的方式进行迫害,以致双腿肿胀,无法行 走。二大队施以的酷刑是:用镐把、铁棍、皮带、钢丝锁、藤条、竹签、竹板、手铐锁链刑具分拉四肢,边打边问“转不转化”,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还往伤口处 浇盐水、用高压电棍电;二大队队长杨光亲自用板斧猛砸法轮功学员的腰部;三大队队长陈立会、副队长刘文瑞等亲自参与逐一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此外,四大 队、五大队、六大队也采用多种野蛮暴力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如浇凉水、不许睡觉、剥光衣服开窗户冻、火烧四肢等酷刑。
从2002年春开始,劳教所每隔2至3个月就进行一次所谓的“教育转化攻坚战”。通常,教育科科长陈开义先组织一个“攻坚战动员大会”,由所长王延伟、王 建刚、管理科科长张凤鸣等进行所谓的“动员报告”,然后由各大队具体实施迫害。管教指使犯人打手进行所谓的“帮助转化”,管教、队长们经常亲自动手参与迫 害。采取迫害的方式有:不许睡觉、罚站、罚蹶着、拳打脚踢、棒打火烤、水浇冰冻、烈日曝晒、上警绳、电棍电击等。虽然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极力严密地封锁消 息,但仍有大量的迫害事实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