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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第二看守所“文明管理”背后的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哈尔滨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是对全市(包括所属各县、市、区)女性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的地方。看守所对社会公开“文明管理”八项承诺,上墙公示并设有投诉电话,外表给人以文明执法的印象。而事实上,那里警察从上到下执法犯法,涉嫌严重渎职犯罪。全市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也被关押在这里,对她们身心的迫害尤为严重。

一、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警察滥用职权,犯有歧视宗教信仰罪。

大概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前后,这里挂出了黑龙江省反×教教育基地的牌子,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哈尔滨及周边地区女性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更为严重的迫害。现已知第二看守所于姓所长和副所长吴艳丽参与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提出去,软硬兼施逼其转化,写“四书”,唆使“牢头”用歧视、孤立、打骂等方式从精神和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达到必须得在她们那转化的目的。警察已经严重违反《宪法》36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有歧视宗教信仰罪。

二、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违反“对在押人员依法实行文明管理,不打骂、不体罚”的承诺,从精神、肉体上虐待被监管人。

第二看守所警察长期虐待被监管人。利用、唆使、纵容“牢头”(有的对外有个好听的称呼叫读书员)代警察管理日常工作已经成为常态。牢头为了讨好警察,以达到所谓“立功”争取减刑的目的,对新入所人进行人格侮辱,制造高压恐怖气氛,长期虐待被监管人已经成为那里约定俗成的“规矩”。

(一)设严管间。严管间是在非常狭小的空间超密度关押四、五十人。牢头和十几个牢头身边的“大犯人”(一般都是与警察有关系,家里花钱被照顾的人)在小铺上。没有特殊关系的犯罪嫌疑人和法轮功学员在大铺上,处处受到歧视和虐待。大铺、小铺中间的过道是给牢头和“大犯人”走的,其他人从进去就只能蹲着,坐着、码着。正如那里出来的人说,“不死也得扒几层皮,那里就是人间地狱。” 法轮功学员一般都被关入严管间。

(二)人格侮辱。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眼镜、手表、钱物等都被搜走。经过第二看守所一道道被摔的咣咣作响的阴森铁门,在一声声“低头、低头”的吆喝声中,被推搡进一个号里,还没等反应过来,就窜出几个人,连拉带扯把从里到外的衣服扒得一丝不挂,逼迫人光着身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地上转圈,说是人人例行的检查,还被架着胳膊,逼迫劈腿使劲蹦三下,说是怕在阴道里夹带违禁品,实则是对新入所人来个“下马威”进行灭绝人性的人格、人身侮辱。而且前三天每天都被扒光并要求大声向牢头报告:我叫×××,因什么事被关押进来,我认罪服法……如不照办,轻则被多人左推右搡围攻,重则拳打脚踢。每次被非法提审或律师接见回来也得扒光衣服、报告。

(三)穿识别服,背监规。进所后就强制穿上印有“哈尔滨二看”字样的马甲,人人都得背监规,就是逼迫人承认犯罪身份。早上8:30上班,每个监号就齐声背诵监规,“大犯人”会走到每人身边细听,不背的就遭到辱骂、体罚。牢头还要向警察报告号里关押多少人,特别报告法轮儿(对法轮功学员的称呼)多少人。法轮功学员都是道德高尚的人,强迫好人自污为犯,是对她们心灵的扭曲折磨。

(四)限时洗漱。早上五点,天没亮,被监管人就得起床,“大犯人”把被子卷起高高地码好。其他人蹲着、手背在后面在大铺上等着,排队匆忙凉水洗漱,就是沾点水;“大犯人”挨个给每人手指牙刷上挤一点点儿牙膏,漱漱口。有时可以洗内衣和袜子,但没有晾晒的地方,必须抖干,不管干不干,白天一律放在胸前衣服里,捂着。没有热水,更没有热水洗澡。

(五)码坐。匆匆几分钟洗漱后,还得蹲着、手背在后面痿上大铺,一个挨一个码坐。不许说话,不许大动。几乎是除了吃饭、睡觉都是坐着,好多人臀部疼痛,有的得了痔疮。
(六)限制上厕所。每天晚上夜岗值班(一岗3-4人,3小时一换岗)人叫醒(不出声,巴拉一下,打手势)上小号。小号时间是20分钟,40-50多人,有人尿不出来就被拽起来。蹲厕在小铺边上,牢头嫌有味,白天只被允许上小号,不允许上大号,晚上八点之后才被允许上大号。一旦憋不住上了大号就被侮辱性的谩骂、羞辱、推搡。上厕所得向牢头报告,允许去了才能去,不被批准就得硬憋着,以此作为体罚。许多被监管人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没有大便,为此,不敢吃东西,不敢喝水,瘦得脱相。

(七)码刀鱼。睡觉是另一种折磨。每个人都被一颠一倒,立着身子,码成直直的一根棍子,俗称码刀鱼。几个人盖一床被,一动不能动,几个小时才被允许统一翻身。因不能洗澡,身体散发出浑浊的气味让人窒息,几乎一宿都睡不着觉,实在困大劲了才忽悠迷糊一下。人时常被码的出现心脏疾患,每天一分一秒的挨到天亮。

(八)强迫法轮功学员吃药。比如有法轮功学员入所体检时发现血压高达180以上,但第二看守所不但不按规定拒收,警察怕出危险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吃降压药。牢头指使“大犯人”监视着法轮功学员张开嘴,把药放入,看着喝水咽下,还要张嘴查看是否真咽下去了。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吃下药后出现几乎虚脱症状。

三、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严重违反“保障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等权利”等承诺,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

第二看守所自二零一八年三月初起,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的双手有意被牢牢铐在凳子上,致使她们不能在举报书、控告书等合法文书上签字,致使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四、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严重违反“保证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伙食按标准供应”的承诺,多手段压榨被监管人。

看守所本来就享有国家财政拨款,用于正常监管的经费开支。第二看守所也制定了伙食标准和每周食谱悬挂在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墙壁上,但那些只是欺骗社会和被监管人家属的幌子。

事实上,看守所正常一日三餐都是大白菜汤,偶尔萝卜汤。根本不见一丝油腥,更不会炖肉。偶尔上级来检查、参观,或许能改善一顿,检查、参观组一走,就又恢复一日三餐白菜汤的老样子。没有家人存钱订东西的就只能吃可照出人影、碗底有泥的菜汤。有钱的可以订炒菜,但价格超出市场价的几十倍。比如:一小盘西红柿鸡蛋卖25元(不知是否会因季节调整价格)。

第二看守所让被监管人家属每月存几百元作为伙食费。在看守所大门旁,名为“理想0451”的高层住宅小区的一个一楼房间设有哈尔滨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监管综合服务中心看守所有专门警察收钱(包括第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不收钱,只允许在那里的超市买食品、衣物),且只给开具白条收据。

服务中心设有代购超市,但此超市比较特色,没有任何可见食品。只有印制好的订货单,分为看守所和拘留所两种式样:有食品、衣物名称、单价、数量等,家属象自助点菜一样填写购买数量,然后有两人负责收款,家属交钱后象超市一样给一张小票清单,但从来见不到所购实物。

想给里面的人存衣物、食品只能在“霸王”超市里买,所有物品昂贵,而且还“打包”出售,例如:手纸不随便卖,得牙刷、牙膏、肥皂等成套购买,每套里包含10卷质量非常差的手纸。看守所订单里没有水果,拘留所订单里有,也必须成份“打包”购买、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许多倍。

家里存了钱的人牢头强迫订行李(但从来没有看到买到的新被褥)、订成箱的水果、定衣物。没有家人存钱的处处被歧视、侮辱、指桑骂槐,敲打谩骂。

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防范办公室(“610 办公室”)主任石兰波,副主任刘伟国、李孝军;
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副书记、防范办主任刘英辉;
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刘亚洲;
哈尔滨市公安局主管监所管理支队副局长尹喜峰;
哈尔滨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李树鑫政委87660723 13304507007
哈尔滨市公安局国保政委姜铭 87661935 13946158000
哈尔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李长涛84304468 15804501111
原支队长:尹保民13904507755
副支队长:董长利 13904804302
哈尔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秘书科科长王超87661481 13945663007
副科长张羽娜87661481 13845111617
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邮编150070
市直第一看守所0451-84308263
所长:刘 义:13304517555 温海滨:15304517790
教导员:赵立建
副所长:遇滨、蒋德旭、尹洪涛、赵立建、王嫩江、冯德明

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0451-84305458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邮编150070
所 长:于所长
教导员:王悦
副所长:吴艳丽、李彦英、邓威
狱 警:石锐、郭娜、宋玉红、朱晓宁、张明、孙宇、张羽娜、李淑云、李颖、冯亚娟、王淑红、李晓玲、刘明、张华、张也、吕常君、徐晶、赵研言、于琳娜、李庆军、郭书兰、柴莹、刘爽、侯宝珠、郭欣莉、杨锡文、杨立红、李璐、马文波、朱晓丹、赵璐

哈尔滨市直拘留所 0451-84371607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邮编150070
所长:陈伟
所长 刘芳13945155333
教导员孙莹
副所长:邵洪伟、张威、马忠兴
狱警:任宇、吕东、韩金凤、刘成军、邓恩杰、武高龙、段永强、杨大林、李延平、孙彩玲、马忠兴、温良义、车振江、郑昌根、李增文、周长征、王金燕、王晶、钱晓明、代露霜、李长江、李晶宇、赵锡国、姜曼、宫喜、戴青、黄海涛、刘晶、张冰心、辛少权、杨绍荣、刘思远、刘智聪、相天杰、张悦、李滨涛、李慧、程勤峰
哈尔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拘留所警务公开联系电话
市直第一看守所0451-84308263
市直第二看守所0451-84305458
市直第三看守所0451-84304674
市直第四看守所0451-55177005
市直拘留所0451-8437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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