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再次对李佑武非法开庭,让检察院补充所谓证据。
检察院补充的“证据”是李佑武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后冤狱刑满的释放证等文件。律师在庭上表示现在已经过了侦查阶段,补充“证据”的行为本身也是不合法的。
法官敖文林诱骗家属说,李佑武如果认罪,就判三到七年,不认罪就判七到十五年。李佑武当即拒绝,说自己没罪,为什么要认罪。
参与迫害的渝水区国保大队、检察院曹小金和法官敖文林一直想把一个不属于李佑武的微信号强安在他头上,因为该微信号发了数千条信息,可以给他们理由按数量判重刑。但渝水区国保一直找不到所谓“证据”。
现在公检法见李佑武不肯屈服认罪,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法官敖文林对李佑武的家属扬言,既然李佑武承认了其中一个微信号,那他承认的那个微信号发了数千条信息,他没承认的那个微信号就算发了十几条吧。家属闻言目瞪口呆,简直难以相信法官会公然说出这么颠倒是非黑白的话来。
本案律师已经被约谈,被告知说以后接法轮功的案子要先报告“立场”“辩护方案”等。
迫害责任人补充手机电话号码:
带头绑架抄家的国保副队长付秋平 工作手机13755709799
法官敖文林 手机 1837902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