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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阳平镇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陕西省宝鸡市阳平镇派出所警察以及没穿警服的便衣警察五、六人,闯入阳平镇姜马村二组法轮功学员杨中华家。

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非法抄家,在家中到处乱翻,翻箱倒柜,角角落落,每个房间都翻到了,最后,抢走了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及所有的法轮大法资料。

过程中杨中华不停地给阳平镇派出所警察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警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国内已有超过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实名控告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因为小人妒嫉,天安门自焚是假的,现在法轮功已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你们都是受共产邪党的欺骗,迫害法轮大法是在犯罪。

可是,第二天,警察又到杨中华家企图实施绑架,因为他们没有找到人,最后将第六寨法轮功学员杨占堂绑架到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后杨占堂被劫持到陈仓区虢镇看守所进行迫害。

在看守所里,杨占堂被逼迫服不明药物,每次服完药物,杨占堂都感到头痛想睡觉,浑身乏力没有力气,不会说话,不吃东西,整个人变成了痴呆。

最后,阳平镇派出所让杨占堂的家属将其接回了家。回家后,杨占堂通过学法炼功几天时间就得到了康复。

自2017年9月24日至今,杨中华一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后又听街道人员说:他们还曾多次来家骚扰过。

2013年8月13日,出台中政委[2013]27号《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这无疑是告诉各级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就可以不执行,谁执行错误命令,将来追究谁的责任。《公务员法》也做出类似规定,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开脱之路。

关于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也已被废止。《国务院公报第28期》公布了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说明现政府在向人们释放“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法”的信号。说明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的迫害面临被清算的结局。基层的执法机构陷害审判任何法轮功学员,都是违法的。

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已被全球二百六十多万人控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官一个个锒铛入狱,大审判即将开始。法轮功真相总会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迫害佛法修炼的人那罪可是很重的啊!到时后悔可真的来不及了。

我们在此揭露曝光这些迫害,是想规劝你们不要为了个人那点利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希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多了解法轮功真相,停止迫害法轮功,也是在赎罪,解脱自己。真心希望你有一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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