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这一灭绝人性的恶行被曝光之后,法轮大法学会和明慧网于2006年4月4日发起成立“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并广泛向社会收集调查线索,以下是近日获悉的部份线索。希望善良的知情人继续帮助我们将发生在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监狱、医院相互勾结残害法轮功学员的内幕揭露出来,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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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线索:北京卫戍区部队政委肝移植 7~8天内找好供体
李文华,男,现为北京卫戍区部队政委。此人在89年“64事件”中,是向学生动武的急先锋,亲自上阵指挥。此人当时为27军所属某师一师长,“64事件”后被提拔为北京卫戍区部队政委。2007年7月27日,李文华在北京301医院做了肝脏移植手术。
李文华的亲属讲,半年前,在例行体检中,发现李文华肝脏内有一米粒状大小的病变,当时用激光把病变处理了。半年后复查,发现原病变处又出现了大拇指节大小的病变。上报中央军委后,中央军委指示: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把他的病治好。
专家医生们决定为他做肝脏移植,在7、8天内就找好了肝源。说是“死刑犯”的,32岁左右。从承德请的移植专家,说承德的专家一出发,这边就开始动手术从“犯人”身上取肝脏,直升飞机等着。取出肝源后由直升飞机送301医院,还说直升飞机送301得用40分钟的时间。由承德的专家到301医院后,做移植。
从事情的经过看,有几点值得调查:
首先,7、8天内就找好了肝源,也就是一周左右。如果没有很多供体供选择,如果不是事先就掌握着供体的血型,健康状况等,能这么快吗?
另外,所有的死刑犯都做作为器官供体方面的体检吗?如果不是,7、8天内又怎么知道哪个犯人可以为他提供合适的肝脏?
再有就是,“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难道是由医生决定的吗?因为“承德的专家一出发,这边就开始动手术从犯人身上取肝脏”。
众所周知的以及网上关于器官来源的证实,法轮功学员被认为身体素质最好的,像这样“中央军委指示”的“重要人物”,很可能使用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同时,存在大量的活体器官供源,也说明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是主要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