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刘峰高、刘朝阳,被非法拘禁一年多,已经于2018年3月和4月经历两次非法庭审,据悉将于6月6日面临第三次开庭审理。
刘峰高已经是65岁高龄。在这一年里,两人多次被要求写悔过书,警察威胁诱惑说,如果写悔过书,可以判已经过去的时间,立刻释放,如果拒写就会重判。
刘峰高、刘朝阳于2017年5月12日被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被绑架到鼎城区看守所迫害,二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戴手铐、脚镣,家属送的生活用品和衣服也不给,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二位法轮功学员始终不配合邪恶一切要求,被非法批捕,转移到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迫害。
在法庭上,两位法轮功学员正气凛然,要求司法人员不要违反宪法。法官熊雅和丁姓检察官都哑口无言。有消息说,熊雅表示将会诬判7年以上刑期,并称中级法院已经批准。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自古以来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平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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