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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袁振兴被非法判刑七年入狱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袁振兴自二零一七年五月在家中被绑架,十月三日被非法开庭,现在获悉被双塔检察院,法院合谋构陷枉判七年,现已被送锦州监狱。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朝阳市燕都新区分局警察王江,罗洪江,由他拉皋村治保主任李国柱带领下,以查户口为名到本村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当到袁振兴家时发现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就打电话给燕都新区,不一会来了很多人,开始非法抄家,从家中抄走电脑等很多私人物品,并绑架了袁振兴。

五个多月后,袁振兴被构陷到双塔法院。同年十月三日,袁振兴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本地律师为袁振兴作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律师合理合法阐述修炼法轮功合法。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白兰公然违反法律当庭恐吓律师:我提醒你,把你的辩护意见要交到政法委。

所谓“庭审”进行仅一个小时左右匆匆结束。几天后,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人员找到律师威胁道:撤掉你的辩护意见,不然就吊销你的执照。“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建立的类似“盖世太保”的非法机构,是超越一切权限范围的从中央到地方独立存在的非法机构,统管“公检法司”,黑箱作业多年来制造出大量冤案。

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给本地律师下令,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时,都由朝阳市“六一零办公室”直接量刑、内部判决,最后法院照本宣科执行早已下达的判决。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桂兰(60多岁),曾被双塔法院枉判四年、刚刚结束冤狱回家不久,二零一六年再次被绑架,又被双塔法院无罪冤判两年,二零一七年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朝阳市双塔法院(区号:0421)

赵广彬 庭长 刑庭 7279333 18004210584
张晓华 副庭长 刑庭 7279334 18004210583
白兰 副庭长 刑庭 7279388 18004210582
陈海云 书记员 刑庭 7279060 18004210613
李盛楠 书记员 刑庭 7279333 18004210965
刘奕含 书记员 刑庭 7279060 1800421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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