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案例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宝亮,男,66岁,天津人。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双口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陈宝亮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二大队。2002年8月13日,劳教所管教唆使犯人看 管法轮功学员,凡是搜到法轮功经文的犯人奖励减期。2002年8月15日早晨,一法轮功学员因几日想找队领导谈话被置之不理,因此抗议不出工,被犯人吴国 亮、李文洪等打伤。法轮功学员颜景波因出言制止也遭到木棒毒打。这时陈宝亮和李忠文喊到:“不许打人。”结果同样遭到吴国亮、李文洪的殴打。其后劳教所队 长孟某和王彪(音)赶到,不许全体学员说话及走动,但并未制止两个犯人的行径。因为陈宝亮高呼被郑教导员命令犯人郑学斌从身后用胶带封住了嘴,并用胶带捆 住他的手脚,抬出车间,吴国亮、李文洪对着倒在地上的陈宝亮拳打脚踢,后来又将他抬到足球库房。据当时的在场人士表示,一进库房门,就听见吴国亮说:“摔 死他!”郑学斌、吴国亮、李文洪等抬着陈宝亮狠狠往地上摔,吴国亮又跳起来整个人往陈的身上踩,嘴里还不停地说:“打死你,打死你!。”然后犯关上库房 门,王彪(音)在门外把门,大约40分钟后,它们允许陈宝亮回宿舍楼休息。陈晃晃悠悠从库房出来,走了不到20步就晕倒在地,吴国亮还在后面喊:“谁也不 许扶他,叫他自己爬回去。”后来犯人高辉、刘立峰将他抬上了楼,几分钟后,陈宝亮被迫害致死。当日警察为了掩盖事实,谎称陈宝亮被调到五队。8月17日, 队长说陈宝亮“死于心脏病”,有医院的验尸报告,并已经通知家属,他两个儿子也认可了,当天下午,陈宝亮就被火化。但是天津双口劳教所二大队内的法轮功学 员和50名犯人都亲眼目睹了杀人场面。双口劳教所的一警察先是告诉记者陈宝亮的事“不能查,保密的”,后在记者的追问下,又称陈宝亮“也有心脏病”,“详 细情况没必要对你说,因为这属于保密的”。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双口劳教所
犯人:吴国亮、李文洪、刘金明、郑学斌
二大队队长:王彪(音)、孟某
郑指导员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白虹,女,53岁,原在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卫生院工作,法轮功学员。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2年冬季因炼法轮功而被判劳教,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里被警察严重迫害。2002年11月中 旬,二大队警察寇娜、高华超分别几次带着吸毒犯人对她大打出手,夜里扒光白虹的衣服把她扔到猪圈里,而后拉出来用衣服把她头裹上,用电棍电她,电一阵,寇 娜把她头上的衣服取下来,让她看一个方盒子,并告诉她这是一种新型的电刑器,然后把白虹的头盖上又接着电。白虹绝食抗议,警察就把她四肢捆在床上,强行灌 食,每次指使几个吸毒犯人将她拖至一间屋内,按在椅子上,命吸毒犯人掰开嘴,由警察将灌食的管子插入食道,待灌食完毕抽出的管子上已是鲜血淋淋。白虹被迫 害致瘫在床上大小便失禁,但警察仍不停止对她的迫害。有一次,她在夜里被拉出去扒光衣服,推躺在水泥板上,还用衣服给她扇风。又把她推到养狗的大笼子前, 扬言要把她跟狗关在一起。由于她坚持信仰还被非法延长劳教期。2004年,她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担责任才将她送回,白虹回到家后就死亡。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警察:寇娜、高华超
吸毒犯人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德文,女,50岁,家住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4排宿舍。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1年初,赵德文在家中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原五大 队一中队现二大队一中队)。期间因坚持信仰、不写悔过书被延期两次。警察指使吸毒犯,刑事犯对她毒打,并扬言“打死白打,死了算自杀”,谁把她打的写了悔 过书就给谁奖励,减刑,否则加刑。使得这些刑事犯对她大打出手,姓郝的警察还指使4个犯人把她举起来往地上摔、多次把她吊起来毒打、电棍电,赵德文被摔得 内脏出血,2003年6月3日被迫害致死。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警察制造了自杀现场,还通知其家属。当家属到劳教所后,看到赵的脖子上印有“上吊”的痕迹, 两手腕被割破,身上换了新衣服。当家属要原来的衣服时,她们却说找不着了,等家属给赵换衣服时,发现腋下有一个大口子还在往外淌血,而且身体后面发青,阴 部也在流血,推测可能是把内脏给墩坏而死。警察不让家属把尸体接回家中,将尸体强行火化。北辰区公安分局一警察证实了赵德文死在狱中的事实,该警察称赵德 文“死在劳教所的,你应该问劳教所是怎么死的。”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
郝姓警察
电话:022-63251823(门房),022-63251619(办公室),022-63251069(管教科)
天津北辰区公安分局电话:022-26390505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淑敏,女,30多岁,天津市第二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5大队
案情简单描述:2001年,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非法绑架至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5大队关押。期间受到严重迫害,每 天只准睡一小时、夜里强迫抄写反对法轮功文章、体罚、关禁闭,没日没夜地被逼着干超体力的活,同时严刑拷打。2002年11月中旬,所内学员为抗议迫害, 集体拒绝出工。警察们用暴力方式强迫复工。以寇姓警察为首,对学员进行逐个殴打和用高压警棍电击。据目击者表示,她被警察多根电棍同时电击,直到惨死。死 时双目不闭,遍体青紫,脑后一片伤痕。为掩盖罪行,有关单位出示的“死亡证明书”上写着“猝死”。警察们对外谎称:李淑敏“心脏病突然发作死亡”,并不允 许家属查看尸体,只开了一个追悼会。但队里在例行检查身体时,她的心脏是健康的,为何好端端的人突然猝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五大队
寇姓警察
邮编:300270
电话:022-63251823(门房),022-63251619(办公室),022-63251069(管教科)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忆,男,46岁,天津人。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南开分局
案情简单描述:2002年1月24日,王忆来到天安门广场,用砖头在地上写:“法轮大法好”,被值勤武警抓捕,遣送 回津。27日上午,王忆的女儿来到南开分局探望父亲,见父亲身上穿着背心,戴着手铐、脚镣,精神状况尚好。但31日,家属接到派出所通知,说王忆于1月 31日凌晨“死于心脏病”。2月1日家属在10多名公安的监视下来到总医院探望死者,公安提出必须答应两个条件:家属分两批见死者,见到死者不许哭。家属 来到太平间,见他穿着崭新的秋衣秋裤(不是王忆的衣服),从秋衣衣领处发现颈部有伤痕,掀开秋衣发现左肋骨边缘有两块青色拇指大小的圆形伤痕。家属剪开衣 服,发现腋下及前胸上部至喉结处呈青紫色的痕迹,整个背部呈青紫色,腰部至尾骨多处伤痕也呈青紫色,四肢也同时发现多处大面积伤痕。原本家属用相机拍下 来,却被公安夺走,还将底片迅速曝光,把曝光的底片拿走。家属提出质疑:既然是正常死亡,为什么不让拍照,是否有法律条文规定,并要求出示。公安说:“甭 管有没有法律条文,我们是在执行任务。”2月2日派出所通知家属7日内要把尸体强行火化。3月份,在100多名警察的监控下,王忆遗体被火化。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南开分局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徐伟文,女,40岁左右,天津市河西区。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0年1月因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抓,被关在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2年。劳教期满后,仍不被释放, 在六大队四中队被继续超期非法关押“洗脑。”四中队长焦默华亲自指挥迫害,让吸毒犯和卖淫女不分昼夜折磨她,还长期用胶带封住她的嘴,用胶带代替手铐脚镣 缠紧她的手脚,整日整夜不让睡觉,不许合眼,坐在马扎上一动不许动,动则拳脚相加,使徐伟文身上脸上长期青一块紫一块,骨瘦如柴。徐伟文以绝食抗议迫害, 被强迫灌食折磨,后来实在承受不住,想吃饭、休息恢复体力,但是犯人们在警察的授意下不给她吃饭。最后于2002年7月被迫害致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六大队四中队022-88251987/022-88250605
四中队中队长:焦梦华

案例7

受害者:法轮功学员唐坚,男,39岁,毕业于南开大学物理系,南开区嘉岭道中学教师。
酷刑致死地点:双口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1999年7.20后,几个警察到他家,乘他不备,把他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掠走。
2001年7月在南开区嘉岭道中学放暑假的大会上,有人攻击法轮功,唐坚站起反驳对方的谬论,被当即架出会场送到嘉岭道派出所。他被押转到学府派出所(户 口所在地),全家老小三代陪他被劫持在洗脑班。他刚出生的儿子不满一岁,就陪他一起遭受迫害。后来他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双口劳教所。唐坚的母亲去看 他时,他脸上被烟头烫的圈套圈,新伤压旧痕,眼球充血、周围眼眶青紫。唐坚的爸爸和弟弟找过他们有关领导,向他们抗议:“我儿子没有罪,就是罪犯都不能 打,你们这是侵犯人权,在犯罪、犯法。”警察说“你们去找江××评理吧!我们也是照上边的政策办事。”2001年唐坚的母亲前去探视被拒,警察不让接见。 提到唐坚,警察张队长恶狠狠地说“唐坚是最顽固的一个,想见门都没有。”唐坚的母亲说“你们不能再打他,折磨他。”张队长冷笑说“你们还去告吧!”唐坚被 非法劳教一年,警察还不放人,也不让接见,唐坚的衣服在里边全都丢了,他身体因绝食变的很弱。后来他又从双口转到板桥劳教所,当人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才于 2002年7月被放回,刚养好一点,9月份又被抓回去关进了双口劳教所。唐坚第二次被抓后,所有的消息都闭塞了。唐坚于2004年7月7日被迫害致死,临 死前他身上都是伤痕。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嘉岭道派出所
学府派出所
“洗脑班”
双口劳教所
队长张某
板桥劳教所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增成,男,41岁,天津市汉沽区营城乡五七大队。
酷刑致死地点:劳教所(未知)
案情简单描述:2003年,他被非法劳教2年半,2004年初即将劳教期满时,因不写“悔过书”,不签字,被活活打死,家人验尸的时候发现,王增成身上除了鸡蛋大的一块以外,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官方的验尸报告就是这样写的。劳教所心虚因怕承担责任,赔给家属13万元了事。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劳教所(未知)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孟继祥,男,60岁,在天津市委党校工作。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双口劳教所
案情简单描述:因坚修法轮功,于2001年1月中旬被非法劳教,2003年1月又被强行非法加刑一年。2003年9月22日天津劳教所的警察通知家属将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孟继祥接出,4天后死亡。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双口劳教所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女士女,49岁,天津市塘沽区,原港务局退休职工。
酷刑致死地点:天津戒毒所
案情简单描述:2001年1月15日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强行抓进戒毒所办转化班。因坚持信仰,3月底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2001年5月11日早5点多,她在打扫卫生时突然倒下,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生通知家属说是“心脏病猝死”。
迫害责任人及单位: 天津戒毒所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