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2004年6月26日
曾庆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99年至2002年底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部长[1]。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7月23日,中组部负责人(中组部部长曾庆红或他的代表)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要求全党参与迫害法轮 功的运动[2]。2001年1月,曾庆红在中组部中心组学习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参与和法轮功的长期斗争[3]。2001年4月20日,曾庆 红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联系会议第四次(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打击法轮功和“转化”法轮功学员[4]。“转化”是这次镇压法 轮功最重要的内容,是从精神和肉体上对法轮功群体实行灭绝政策[5]。这次讲话被作为中组部《中组发(2001)11号》文件发往全国并作为各地的学习材 料[6]。
在这次对法轮功的镇压中,曾庆红主持的中组部还通过发文件的形式指导各级党组织进行迫害。2001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同法轮功邪教 组织斗争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7]。2002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2年5月29日司发(2002)10号”其中提到:“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法轮功组织……”[8]。
2003年底,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团中央和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农 村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这场运动是针对法轮功而开展的[9]。
中组部表彰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单位个人。这些单位个人多有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事实。2001年2月26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 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同法轮功斗争事迹报告会[10],同时发布关于表彰同法 轮功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11]。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法轮功学员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 “洗脑”迫害的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王献安;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并曾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 牢房而以其残忍恶毒的手段著名于世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以“转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虐杀的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欧阳代霞。这些集体 和个人随后到全国各地巡回演讲并被媒体广泛报道,成为加强迫害的重要因素[12]。各地区也分别举行了类似的表彰会[13]。中组部还鼓励支持党的基层组 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活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