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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明—二零零八年被迫害致死

王贵明(Wang,Guiming),男 ,38岁,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家住通化市新山社区(临时租房)。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被恶警绑架,劫持到吉林省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在所谓的“新生队”遭受迫害,于二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王贵明被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判刑五年。

二 零零二年,王贵明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原七监区,在七监区期间,被强奸犯孔庆刚(绰号恐龙,二零零四年出监)打折两根肋骨。王贵明在被劫持到吉林监狱一分 监区时,四监区有一个绰号叫“猩猩”的犯人,把各种迫害手段教给犯人陆丝柱,其中一招就是用手指头弹眼珠子,一弹就是满天金星,疼痛难忍。他们学来后就以 此折磨王贵明。

二零零三年一月四日被非法关押进吉林监狱(被称为模范监狱)。入狱以后,他被恶警指使六个刑事犯人连续毒打八天八夜。据知情者说:他当时被打的面目全非,连内脏都被打坏了,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接着被送往长春公安医院抢救。后王贵明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王桂明被迫害得胸部积水,与大法弟子刘成军被转往长春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也称公安医院或劳改医院)。王桂明用轮椅推走的。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王贵明由吉林监狱转到四平石岭监狱,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他为维护和证实大法,将监狱内诬蔑大法的标语全部撕掉,遭恶警等毒打。致生活不能自理。

四 平监狱极力封锁消息,怕他们的邪恶行径被曝光,进一步推出新邪恶规定:家属必须有派出所出据的不是修炼人的证明才可接见 ,这样剥夺了大法弟子家属合法的接见权利。当家属要求看此通知的相关文件时四平监狱恶人却拿不出,同时恶人给狱里不转化的大法弟子施加巨大的精神压力,逼 迫他们“转化”,并且包夹人数增加一倍。

石岭监狱因他仍坚信真善忍,不肯解除对他的处罚,继续让他蹲在“小号”里。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被翻出经文而被押小号,遭到警察用四把电棍的迫害,脸都被打变了形,王贵明绝食抗议,警察将他弄到狱内医院灌食,迫害了近一个月。

二 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是王贵明的接见日,虽然有四平平东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科李毅以人格担保一定能见到,但监狱仍拒不让见。检察院李毅亲临监狱协商,监狱 仍然不让家属接见。王贵明绝食抗议迫害,生命垂危。妻子韩凤霞多次前去探望,但恶警不准相见,并与吉林省“六一零”和通化市公安局相互勾结,于二零零六年 四月四日,将韩凤霞强行绑架。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二点左右,王贵明在摊位做生意,女辅警孙淑芹穿便衣,在王贵明摊位买了一烤地瓜,一 边吃一边打探法轮功之事。然后将打探来的消息报告给辅警中队长侯庆斌。侯与另一辅警穿便衣来到王贵明处,亮了一下工作证,就拽王贵明上警车。十几分钟怎么 也拽不上车,他们把自己外衣脱掉扔在地上也拽不动王贵明,此时孙淑芹就在旁边看着。孙淑芹打了110,警车来后才把王贵明绑架到车上。围观的许多人都清楚 的看到,警察在车上就开始殴打王贵明。

王贵明被送到新站派出所。新站派出所教导员张晓旭等将王贵明棉鞋扒掉只穿袜子,并解掉裤腰带,非法威胁逼供七小时,同时下午四点多钟非法抄了王贵明的家,晚上九点二十分左右,新站派出所把王贵明绑架到东昌区公安分局拿到批文后,送长流看守所关押。

王 贵明的妻子韩凤霞到派出所时,派出所让韩在刑拘单上签字,欺骗说:签上字,拿着这张票子就可以去看守所给王存衣服,否则不允许存衣服。韩拒绝签字。新站派 出所也未给韩送刑拘通知书。韩凤霞到长流看守所给王贵明送衣服,但看守所为了挣钱,不允许存衣服,只允许存钱在所内买东西。

在长流看守所,王贵明绝食反迫害,三日后开始被灌食。正月初九还在年假期间,长流看守所狱医姜宏杰来给王贵明灌食时极不满意,并从号里找出四、五名男犯人,把王铐在大铁椅子上,对王揪头发、拽耳朵等,用野蛮方式灌食。

二月二十七日早六点多钟,新站派出所警察杜斌到看守所走廊,把王贵明搀扶上车。当时王贵明身体极度虚弱,每天被野蛮灌食后,关押在七号躺着,无力行走。新站派出所所长冯刚、副所长刘海涛、警员杜斌、李长安把王贵明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当日下午一点多送到。

王贵明被非法劳教,于二月十七日被恶警送到吉林省朝阳沟劳教所,在“新生队”遭受迫害。据知情人讲,王贵明绝食抵制迫害,遭灌食,并遭电棍殴打,于二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当时值班队长是禺铁,主班管教员是李树军,担当包夹的刑教人员有董强、毕克宇、刘星明、李建国四人。

在王贵明被迫害致死后,劳教所没有直接通知家属,而是通过当地派出所告知王贵明家属给王贵明送衣服,见家人没去,二天后又给王贵明的姐姐打电话说人已经死了,让家属去劳教所处理。

从王贵明被抓到被迫害致死,家人没收到任何手续。三月一日当晚,王贵明的姊妹赶到朝阳沟劳教所,并见到狱方的领导,被告知王贵明“猝死”。

三 月三日早八点,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带女儿、亲属及律师到达劳教所。劳教所张军海副所长、管理科长、杨光主任、王贵明所在大队大队长虞铁等七、八个人在场与 家属会面。张副所长介绍,我们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当时立即通知了通化新站派出所。当日(二月二十九日)未见到家属,所以第二天(三月一日)又通 知了通化县大泉乡派出所,找到了他的亲属。(注:这说明王贵明至少是二月二十九日早八点前死亡。)

大队长虞铁介绍:王贵明于二月二十七日下 午被新站派出所送到劳教所,来时王贵明歇了三次才上的楼。所里让王贵明吃饭,王贵明说不饿,给王贵明灌了三次食,并派来劳教人员高智若给王贵明做转化洗 脑。二月二十九日开始,王贵明连续六次上厕所。最后一次下午1点左右,王贵明刚上完厕所,裤子还没提起来,头就撞到暖气片上,当时所里给予处理。当日晚十 点半,发现王贵明呼吸不好,所里花1800多元抢救,后又送吉林大学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离到医院前十分钟死亡。到医院抢救时,死亡诊断是猝死,接诊医生叫 范春利。

家属提出问题:王贵明为什么撞暖气片,狱方回答:王贵明想自杀。家属问:当时哪个管教在场,虞铁答道:当时是两个包夹(刑事犯)送 他去厕所,没有拽住撞的暖气片,没有回答当天的值班管教是谁。家属道:二零零二年,王贵明被通化国保大队判刑五年送吉林监狱。在吉林监狱时,因王贵明不转 化,二零零四年被转到四平石岭监狱。在这期间,王贵明受尽迫害,曾被管教用36万伏的四根电棍同时电他的双脸及头部,嘴脸变形,皮肤电糊。还有一次,王贵 明经文被管教拿走,他去要,被管教毒打后绝食一个多月。在这些情况下,王贵明都没有自杀,怎么刚刚两天半就自杀死了呢?狱方说:王身体太弱不想活了,家属 问:既然身体太弱,为什么你们收人了呢?你们不怕担责任吗?狱方道:曾让通化新站派出所带王贵明到吉林省公安医院检查,医院对王贵明做了检查诊断:①身体 检查正常②无传染性疾病③无乙型肝炎。(但并没有医院检查的详细报告,只有诊断,没有经治大夫盖章。)

家属要求见尸体,狱方同意家属到齐后下午一点可看尸体。当天临出发前,狱方突然对律师及家属提出不允许拍照,家属在四辆警车及一辆满载警察大客车的“护送”下,到达停尸房。随同这么多警察是怕家属抢走尸体。在停尸房,家属看到尸体:
1、头顶粘贴一块清洁的纱布(无血迹)。身上的衣服是自己穿去的衣服,衣服上无一处血迹,头、脸部、脖子等皮肤都无血迹,颈部无项强,头可向两侧倾斜。
2、头顶上,从头顶开始延续到超过头顶向下(向下延长约1公分),有两条平行的,分别为10、11公分左右的,长短不一的、齐刷刷的、象刀割一样的、非常直的大口子。
3、口子无缝合,周边无陈旧的血迹。
4、颅顶骨无损伤、无塌陷,无血肿。
5、伤口处的皮肤与整个头,皮肤颜色一样,呈白色,刀口皮下脂肪与深层肌肉层次清晰。伤口处挂有几个米粒大小的血珠。
6、左侧脸颊腮处可见一鸡蛋大小的淤血肿块。
7、后脑勺右上侧有一鸡蛋大小的淤血肿块。
8、左侧心脏前区可见一拳头大小的,直径为十多公分的深褐色紫斑。
9、右侧胸前可见一乒乓球大小的褐色圆紫斑。
10、前额及左下腹分别可见两个直径约一公分大小的紫点。
11、尾骨肛门处可见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紫斑破损。
12、死者原穿棉裤,可尸体只穿一条单层外裤,无衬裤,裤衩。

由上述这十二处疑点,心脏及肛门等身上多处紫斑,可容易的推导出死者死因:死者是长时间被多根电棍电击致死,是管教所为。他们为转移目标、逃避罪责,在死者死后,故意在死者头上割了两个口,制造撞暖气片自杀的假相。

家 人看到劳教所杀人害命后并不能说出令人信服的理由,一味的耍无赖,提出要把尸体带走,甚至可以承担王贵明被“抢救”期间的费用一千八百多元,劳教所做贼心 虚,坚决不同意,称“法轮功又有什么新行动”。家人提出要见当班管教,了解王贵明去世前的详情及看现场,至今没得到答复。

家人没有办法,去吉林省长春城郊检察院提出上诉请求,连续去了两天,得到的结果却是院领导称“给个万八的就完事了”,王贵明的妻子、十七、八岁的女儿和哥哥等家人受到极大伤害,欲哭无泪。

家属怕消尸灭迹,三月四日上午,家属去劳教所交涉,狱方答应“给个万八千的”,算是经济补助,家属不同意,狱方说再多给点儿也行。十一点,家属、律师赶到长春城郊地区检察院立案,主任李洪波接待后,请示领导,检察院王检察长、李副检察长、李洪波主任等六人承诺尸体不火化。

三 月五日,检察院领导接到诉状,接见了家属,李检察长说:我们听到劳教所汇报此事,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了解了情况,并作了记录。家属提出八大疑点申诉, 并问李检察长:既然你第一时间到了现场,是否见到暖气片上有血迹,当时王检察长脱口而出“没有…”,李检察长急忙抢过话题:这个我们不能说。家属问:这有 什么保密的呢?李检察长说:我们也不是第一时间,是第二天上午十点赶到的,没有回答有无血迹。王检察长答应立即审查此案,告诉家属可以向公安局报案,也可 以自己请法医做鉴定,但必须是省内法医。家属又提出,通过亲属到吉林大学第一人民医院核实二月耳二十九日晚没有急诊抢救,也没有叫范春利的医生。

三 月八日,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见案情败露,事实无法掩盖,漏洞百出。所长王智明、副所长及杨光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及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处长急忙追赶到通化,想欺 骗家属,草草了事。三月九日和家属见面,口头答应给家属五万元,说是照顾困难。在家属有确凿证据证明王贵明是被朝阳沟劳教所管教电击凶杀后,官方为掩盖事 实真相,官方坚持要法医尸检定为猝死,并规定只能是省内法医。王贵明亲人不同意这五万元的赔偿,要求与当班管教见面,但劳教所方对当班管教袒护、不透露姓 名。据了解,王贵明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大队大队长叫虞铁。

三月十四日,通化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家属闹事为罪名,将王贵明的妻子及亲人一块抓起来判。现在韩凤霞住处一直停一辆警车。

三月十七日,劳教所杨光又打电话给王贵明的弟弟,说是可以给十万元的票据为证,如果尸检有问题才可以拨款,想骗取家属同意尸检,就是想推脱责任。

四月十六日早九点,韩凤霞的住处突然闯入十多人,是朝阳沟劳教所、长春司法局、国安、公安、610、派出所的人员,将韩凤霞及女儿绑架到长春市全安派出所。韩正告他们:你们把孩子放了,有什么事对我来,你们已经把我丈夫打死了,你们不就是以死来威胁吗!我也豁出去了。

在全安派出所,韩凤霞未成年的女儿被非法提审时,因说不清他们提的问题,被恶警踢了一脚,还打了四个大耳光。晚九点把韩凤霞送长春苇子沟拘留所。他们给韩的亲属打了个电话,第二天,亲属来接孩子并问他们为什么抓韩凤霞。他们说:她在外面什么都说。

长春全安派出所来提审韩凤霞时,问真相纸币是哪来的?韩说是丈夫留下的。就被恶警踢了一脚,并抓起她头顶上的头发。韩立即睁大眼睛正视着恶警,恶警自语:我们也无仇。松开了手,并说报劳教。

接着,劳教所几次来拘留所提韩到朝阳沟劳教所,晚上再送回拘留所。韩提出要见当班管教,他们不理。他们还找来一男一女,说是家乡人来游说韩,韩说:你们别讲啦,你们说什么我也听不进去。他们呆了一天,就走了。

在 拘留所时,全安派出所来人说,劳教所给你十万八万行不行。韩说必须先把我放了。这时全安派出所送来一张劳教韩的一年的传票。韩说你们要劳教我,那以后什么 也别想跟我说。他们就找韩的弟弟来说服她,弟弟也没说通。他们又找韩。韩说:必须把我请的律师找来,我亲自听你们打电话,如果你们给律师施压,他不会来, 你们就什么也别想谈。起初律师说忙,没有立即答应;在家属的恳请和劳教所的保证下才接受了委托。到长春后和劳教所几次交涉未果,律师和亲属又回通化。

两日后(四月二十八日),劳教所又亲自来通化接律师及亲属,为了保证拿到现金,律师写了材料,由劳教所、司法局、检察院等盖章,来监督法律程序。韩由弟弟代理,双方达成协议,才争取到了十八万元补偿金,并拿到解除韩凤霞的劳教释放证后,韩才被迫签字。

韩凤霞身卧牢笼,没有人身自由,想起年迈多病的婆母及未成年的女儿无人照顾,被逼无奈不得不委曲求全,极不情愿的同意火化遗体。

据说,劳教所还做了尸检,照了像、录像等,都是掩人耳目,以备用作假证。王贵明的遗体虽然被火化了,但是他们不可能销毁所有的“罪证”。

有消息传出王贵明被非法送入劳教所时,当天有多名管教殴打他,当日值班队长:高建辉(恶警)。野蛮灌食、在头部刀割的狱医:李飞(恶警)。死亡时值班队长:虞铁(恶警)。主班管教:李树军(恶警)。当时包夹刑教人员:董强、毕克宇、刘星明、李建国四人。

王贵明家人和律师都决心要查明真相,让行凶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可劳教所拒不回答受害方的疑问,要“私了”赔偿三十万。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为丈夫鸣冤上访,恶警以“扰乱社会治安”要非法劳教韩凤霞威胁,迫使家人向警察妥协。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毒打/殴打;非法判刑;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关小号;电刑;摧残性灌食;迫害亲属;绑架/劫持;非法审讯;抄家;非法劳教;谎称死因;铐在某处上;抠眼睛;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吉林省通化市新站派出所电话号码:0435-3616892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荆贵泉 办公室电话:0435-3258809
在批准王贵明教养书上签字的有: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成 单位电话:0435-3907772 手机:13843585689
通化市公安局法制科副处长:张善良 单位电话:0435-3212766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副科长许贵斌 单位电话:0435-3219657
新站派出所副所长:刘海涛 单位电话:0435-3616892
举报抓人的警察: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女辅警:孙淑芹 手机:13943590847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辅警(中队长):侯庆斌 手机:13844588796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参与送王贵明去长春的警察: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所长:冯刚 单位电话:0435-3616892 宅电:0435-3904758 手机:13704356166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副所长:刘海涛 单位电话:0435-3616892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警察:杜斌 单位电话:0435-3616892 手机:13894553767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警察:李长安 单位电话:0435-3616892 手机:13314350917
抄家的警察: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警察:鲍玉泉 单位电话:0435-3616892 手机:13089297576
其它参与迫害和知情人:
通长市长流看守所给王贵明灌食的狱医:姜宏杰 单位电话:0435-3927192
通长市长流看守所给王贵明灌食的护士:孙中霞(“五三一”医院转业)
抓捕王贵明当天通化市新站派出所值班警察:张晓旭 手机:13944596115 宅电:0435-3909516
朝阳沟劳教所负责人电话:(区号0431)
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王智明:84835680转8001(办公) 13814316466(手机)
朝阳沟劳教所政委魏国良:84835680转8002(办公) 13840099155(手机)
朝阳沟劳教所副所长王建刚:84835680转8003(办公) 13904306009(手机)
朝阳沟劳教所张军海:84835680转8004(办公) 13314316865(手机)
朝阳沟劳教所钱建国:84835680转8005(办公) 13844880455(手机)
朝阳沟劳教所新生队大队长:虞铁(直接责任者之一)
朝阳沟劳教所副所长:刘珏、张军海、钱建国
朝阳沟劳教办公室主任:杨光 13944166668
省司法厅纪检委监察室电话0431-82750190
长春城郊地区检察院驻朝阳沟检察室主任:李洪波 13756673687 办公室电话:0431-8898532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四平石岭监狱
吉林省公安医院
朝阳沟劳教所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 :李长安
吉林监狱(吉林省第二监狱) :孔庆刚
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 :陈成
通化市东昌区“610”办公室 :张善良,许贵斌
朝阳沟劳教所 :虞铁
通化长流看守所 :姜洪杰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 :杜斌
朝阳沟劳教所 :杨光,王智明
吉林监狱(吉林省第二监狱) :陆丝柱
通化市新站派出所 :张晓旭,冯刚,刘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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