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据《三湘都市报》载新华社武汉2006年6月10日电,中国“已累计开展器官移植85000多例,国外能开展的所有器官移植手术国内都能开展。”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陈实说:“近年来,我们每年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一超过1万例,2005年达到了创纪录的12000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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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我国开展的85000多例移植手术中,开展最多的是肾移植,已累计开展74000多例,”“肝移植已超过1万例;”“心脏移植手术400多例。”
在中国器官捐献非常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这些人体器官从何而来?无论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还是声称从“死刑犯”身上摘器官,都是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和众多参与的医院、从医人员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的罪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