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法轮功学员王世贤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沈阳大北监狱被迫害死后送回家,草草下葬,至今具体死因不明,情况待查。
王世贤,男,七十岁,鞍山市岫岩县龙潭乡龙潭村人,三个女儿都已成家,生活在外地,都比较远,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在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半夜一点左右,王世贤与龙潭镇法轮功学员姜汉桐、王国言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龙潭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岫岩县看守所。王世贤家里的地也没人管理和耕种。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岫岩县法院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姜汉桐家属聘请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要求释放。律师强烈指出:由岫岩县公安局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取证过程完全属于自侦自签(取证、签证完全由公安局完成),不合乎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所谓的“证据”;在三位法轮功学员家搜出的法轮功书籍,还有真相光盘、小册子,其内容都是教人向善、救人为目的的,绝对不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更没有构成强加的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是不合法的。
张律师还讲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没有错。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的辩护诚恳、理智、公允、严谨,言语铿锵有力。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表现出无言以对。
但是岫岩县法院有法不依,罔顾事实,继续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指令,不通知律师、家属,对三位七旬老人秘密宣布非法刑期,王世贤被非法判刑七年,姜汉桐五年,王国岩三年。
王世贤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监狱被迫害死后送回家,因其只有三个生活在外地的女儿,没有能力追究死因,遗体被送回家后,草草下葬,至今王世贤的死因不明,具体情况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