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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文—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

李传文(Li,Chuanwen),男 ,54岁,吉林省梅河口市红梅镇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红梅镇公安局以牛振奎为首的恶警数次关押毒打,两次被非法劳教。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 关押得奄奄一息时才于2004年3月释放,人已重度贫血,呼吸衰竭,3月19日去世。

李传文96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10月依据宪 法赋予的公民信仰自由、信访等权利,进京上访澄清电视上对法轮功的不实报导,却被遣返回梅河口铁北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李传文遭到看守所警察指使 犯人的毒打。他们用木板打其臀部,肉被打烂,裤子都粘在肉上了。还有一种酷刑叫“穿墙过”,两人把其手臂拉开,头向下,一人使劲一蹬臀部,头猛烈撞到墙 上,一般几次下来,人便昏过去了。还受“背飞机”体罚,就是两人把手臂从背后向上拉往墙上按,腿不能弯曲,一般几分钟人就受不了。平时李传文被强迫劳动 “卷牙签”,每天长达十五六个小时。完不成任务便遭到恶警打罚,一个月后才放回。(据说每人交罚款600元,还不给收据。)

2000年3月,李传文又被强迫带到洗脑班迫害。当时红梅镇分局局长牛振奎怕他进京上访,把他的2000多元存折扣压,并且每天都逼迫李传文去公安局报到,给他擦车、扫雪、打扫卫生。警察王寿波强迫借钱不成便毒打了李传文一顿。

2000年10月,李传文又被强迫带到原矿育春园托儿所办洗脑班。牛振奎让其举一盆凉水,如在限定的时间内举不动或洒水出来就打他。当时法轮功学员们为了反迫害,开始绝食,牛振奎便在大家面前对李传文拳打脚踢。

2001年1月25日左右,李传文又被治安拘留成15天。
2001年3月23日,李传文在家被牛振奎骗走,后送看守所,又送通化劳教所迫害一年。

2002 年6月18日,李传文再次被关到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由于遭到严重迫害,李传文身体极度虚弱,劳教所怕担责任,于3月10日给李传文打了一针不知什 么药,人就精神失常了。然后劳教所把李送到梅河口市“610”,后转交红梅镇分局,由警察张××送到张春艳家。即使这样警察张××在走时还恐吓李传文: “过几天来看,你还炼就收拾你。”因张家是幼儿园,收李传文这样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不方便,后由盖永光接回家中照顾。

李传文因为长期遭受惨无人道的关押迫害,人已重度贫血,呼吸衰竭,每天只能进少量流食。到3月17日开始咳血,大小便失禁。18日晚送到爱民医院,医生下了病危通知。3月19日接回红梅镇医院,于晚6点10分左右李传文含冤去世。

据太平间的值班老人讲:警车在外巡视到半夜,早晨早早就来了。3月20日早晨8点10分市610、政法委、公安局共7人,把李传文尸体拉走了。具体情况不详。他们告诉值班老人,如家属来,让他们去市公安局要人。

从99年7月20日至2006年2月止,由于江氏团伙对法轮功实施迫害及张宝良本人和红梅镇公安分局的参与,其中有李传文、张伯成、衣淑珍、王淑杰等4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2002年6月18日,恶警孟祥民带领公安人员非法闯入原梅河煤矿一井独身宿舍,将刚刚下班的大法弟子李传文绑架,后编造材料将其送教养队遭迫害。最后李传文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回家7天后死亡。

酷刑迫害手段:

非法劳教;毒打;“穿墙过”酷刑;“背飞机”体罚;注射迫害精神不明药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血债累累 王国祥被迫害脑出血(图)
吉林梅河口市恶人张宝良、孟祥民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吉林省梅河口市李传文被迫害致死的经过
吉林省梅河口市大法弟子李传文被迫害致死
吉林省梅河口市部份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吉林省通化西山劳教所孙建富等暴徒的犯罪纪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红梅镇分局局长牛振奎
通化劳教所
朝阳沟劳教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铁北看守所
朝阳沟劳教所
通化劳教所
梅河口市红梅镇公安局 :张宝良,孟祥民,王寿波,牛振奎
通化市劳教所 :孙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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