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自从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本应该代表正义和公正的法庭,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在法官、检察官眼里,国家的《宪法》、法律是一纸空文,他们可以任意颠倒黑白、助恶抑善,“对法轮功咋整都行,咋判都行,不用讲法律。”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吉林省四平公主岭市法轮功学员冯奎文向世人赠送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神韵演出光盘,遭恶人举报,在警察非法抓捕时,被警察张正鹏开枪击中头部,险些丧命。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级法院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奎文无期徒刑。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九时左右,吉林市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孙景和,被四名歹徒持刀劫持,头部、左眼、左腿都被打伤,左眼严重充血肿胀,视力下降。四歹徒看抢劫勒索不成,遂向其塔木派出所恶告孙景和(因看到车里有法轮功真相期刊)。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台区法院非法判处孙景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而对歹徒持刀劫持、暴力殴打、非法搜车等犯罪事实,九台法院却采取无视的态度,让劫匪逍遥法外。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他们在哪里都是努力做一个更好的好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在江氏流氓发动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指使下,吉林省的法制越发黑暗,检察院可以肆意构陷、捏造罪证罪名;法院可以不顾事实,枉法裁判,致使上千名法轮功学员继续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甚至有的被迫害致死,给他们的亲人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和无尽的愁苦,同时也使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
一、 一审法院、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及违法行为概述
二、 典型案例:颠倒黑白、枉法裁判
三、 典型案例:畏惧正义、秘密开庭
四、 70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后迫害致死
五、 15名律师控告法院、检察院不法人员违法行为案例(不完全统计)
六、 19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案例(不完全统计)
七、 14名法院、检察院不法人员遭恶报案例
八、 三名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案例
结语
附表:各地区一审法院、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及违法行为明细统计
一、法院、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人次及违法行为概述
吉林省检察院、法院十八年来滥用法律,非法起诉、庭审、判刑法轮功学员1292人次,涉及法轮功学员至少553人。由于各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非法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他们大多采取暗箱操作,秘密开庭,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因此很多迫害信息、违法行为无法获取,所以曝光的也只是一少部份。特别是判决书,绝大部份家人是收不到的,但是曝光的案例如果不明确说明,也无法统计。
1、剥夺被害人权利179次。主要表现为:不许被害人自己请律师;逼迫被害人辞退律师;不许被害人自己辩护;不许被害人揭露迫害;不许被害人说话(脖勒绳索,胶带封嘴);不通知被害人到庭;不宣布拿掉被害人刑具;庭内殴打被害人;不许被害人上诉等。
2、剥夺律师权利192次。主要表现为:刁难、阻止律师阅卷;拒收律师代理手续;非法拘禁、劫持律师;不通知律师入庭辩护;不许律师做无罪辩护;庭内绑架律师等。
3、剥夺家属权利890次。主要表现为:不许家人聘请律师;威胁、逼迫家人辞退律师;不通知开庭时间;不通知家人入庭旁听;限制家人旁听人数;不许家人说话;不许家人辩护;驱赶、殴打家人;绑架家人;不给家人判决书等。
二、典型案例:颠倒黑白、枉法裁判
* 掩盖罪恶,颠倒黑白
遭警察枪击的法轮功学员冯奎文被四平市中级法院判无期徒刑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冯奎文、宋秀伟夫妇及赵宝山、杨斌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公主岭市双城堡镇集市上向人们赠送二零一一年神韵演出光盘。因为恶人的举报,几十名警察和便衣开始非法抓捕他们。其间,冯奎被公主岭市双城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正鹏与一协警追赶,被逼进一死胡同后,张正鹏向冯奎头部开枪。
冯奎被击中后昏死过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脸和颈部都是血。此后,冯奎被单独关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其妻宋秀伟也被单独劫持,赵宝山、杨斌也被劫持到其它地方关押。当局还对冯奎的家属采取控制、跟踪和恐吓等手段。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吉林省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四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田野等相关公检法人员暗箱操作下,四平市中级法院,颠倒黑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奎文无期徒刑,宋秀伟被非法判刑五年,赵宝山被非法判刑五年,杨斌被非法判刑三年。
* 毫无任何证据,枉判10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个夜晚,警察强行闯入松原市扶余县蔡家沟镇万家坨子村车承芹家进行抄家。她的丈夫于喜德(法轮功学员)当晚在家中。警察没翻到任何法轮功的资料,强抢一台扩音器,VCD影碟机一台,并将于喜德绑架到公安局。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于喜德被非法判刑十年。家中只剩下80多岁的多病母亲和一个十岁的孩子无人照顾,艰难度日。于喜德被送镇赉监狱,但狱方拒收,后被警察送吉林市监狱(冯家屯)。
* 庭内行恶,无法无天
1、长春市13名法轮功学员被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判刑, 吕岩右腿当场被打断。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六日,南关区法院非法审判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最高刑期十五年,最低刑期十年。
他们分别是:杨光 十五年、刘喆 十五年、张春雨 十四年、王君成十四年、王洪革十三年、杨丰十三年 、张玉凤十二年、郑炜东十二年、吕岩十二年、白野十二年、刘双十二年、孙长德十一年、张淑芹十年。
吉林省长春市在非法审判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之前两天给律师界开会:不允许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如有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者,赶出律师界。非法开庭那天,每名律师都敷衍几句完事。这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当庭为自己无罪辩护,当他们喊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时!”警察们气极败坏当庭殴打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们决不消极承受,也不配合邪恶,不断高喊口号,警察们更加疯狂地殴打他们,法轮功学员吕岩的右腿当场被打断。杨丰之妻(非修炼者)、杨光之妻(法轮功学员)质问警察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时,被警察们拉出去殴打了一顿并非法拘留。
2、15名长春“3.05电视插播”学员被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庭间遭警察电击、毒打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经过近半年的惨无人道的一次次刑讯逼供,酷刑折磨,长春市中级法院对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判刑。判刑期限分别为:周润君二十年、刘伟明二十年、刘成军十九年、梁振兴十九年、张闻十八年、雷明十七年、孙长军十七年、李德海十七年、赵健十五年、云庆彬十四年、刘东十四年、魏修山 十二年、庄显坤十一年、陈艳梅十一年、李晓杰四年 。
庭审其间,只要法轮功学员说“大法好”,“大法无罪”,指出政府对大法的说法都是造谣与诽谤,以及举出警察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的实例,他们就把法轮功学员带出法庭,弄到单独的房间里疯狂迫害,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毒打四五次。当天开庭结束后,邪恶的警察又把几个法轮功学员分别赶到单独房间,然后七八个人,手持电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迫害,陈艳梅、梁振兴被迫害的最为严重,送进看守所时,是被抬着进到监舍的。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时隔仅一天,法轮功学员又被背着背铐去“开庭。他们被带到法院后,又分别地一个一个带进单独房间里,门上贴着“训诫室”,几个人不由分说拿着电棍上来就电而且边电边说“到庭上能不能不喊,不吱声”。法轮功学员手在背后铐着,在地上翻滚,惨叫……被迫害最为严重的是刘成军、陈艳梅,他们被毒打很长时间,一直到开庭也没屈服,其中几个警察到处说:“今天可看到刘胡兰了,真服了……”开庭期间,陈艳梅高喊“法轮大法好”,还没喊完就又被堵住嘴拖下去迫害,一直到开庭结束也没看到她,生死不明。
这次所谓“开庭”,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说话,结束后法轮功学员们分别被带到一个屋子里,几个人在他们身后拿起他们的手指沾上印泥,往一些纸上按手印,边按边说“这是你自己按的”。由于手铐在背后,按的内容不知是什么。法轮功学员说的话他们一句也不记,因此与实际不符,所以到看守所来要他们补按手印时没有人按。这次被迫害最严重的是刘成军,他被背进监室,由于他那被邪警察察开枪打的腿早已不能动了。梁振兴被扶进监室的。
3、九台市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上背铐、脖勒绳索带上法庭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九台市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上背铐,脖子勒着绳子,秘密带到法庭!在法庭上,恶人不让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说话,只要说话就被警察勒紧脖子上的绳子而窒息得不能言语。
非法判刑结果:朱德祥十二年,孙连宝十一年,韩孝莲十一年,史文卓九年,刘丽影九年,吕雅轩八年,韩秀凤八年,王殿华七年,田儒凯六年,张秀华五年,张桂云五年,许亚珍五年,刘亚民刑期不详
4、榆树市9名法轮功学员被长春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 李林遭警察卡住咽喉不能出声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早晨五点多钟,天还没亮,人们还在沉睡之中,街上行人稀少,榆树市上百名警察对榆树市法院周围进行严密布控。
之后,榆树市公安局将苑俊峰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偷偷拉到当地影剧院,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非法审判。整个“审判”过程总共才十几分钟,除每人一名不修炼的家属外无其他观众,且逼迫法轮功学员对墙站立,不准辩护。
枉法的法官不分青红皂白的给法轮功学员强加罪名;当李林揭露警察时,遭到警察卡住咽喉不能出声。赵继升抗议发言时,遭到警察电棍电击。
非法判刑结果:苑俊丰十一年、杨春光十年、王士芹八年、曹振国八年、陆树林六年、胡喜勤六年、李林四年、赵继生四年、冯立军三年。
5、农安县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押出法院时,嘴全部被封住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吉林省农安县法院非法秘密审判了四位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韩立辉八年;韩立斌十年;付桂杰九年;付德秀八年。
非法判刑前,法院并未通知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所以家属无一人到场。法院内外戒备森严,公安局将农安县实验小学到农安县实验中学之间的一条街全部封锁(法院在这条街上),如临大敌。当四位同修被押出法院时,嘴早已被全部被封住。
6、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朱丹、陈丽英被非法判刑,警察大打出手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星期四)长春绿园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丹、陈丽英进行所谓的非法开庭审判。早五点左右,绿园法院把法轮功学员朱丹、陈丽英从长春三所秘密用三辆警车拉到绿园法庭。法轮功学员刚一下车就喊“法轮大法好”,警察就打法轮功学员的嘴巴,又用二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颈部、手脚,并威胁法轮功学员不许喊“法轮大法好”等话。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法轮功学员被送进绿园法庭地下室最里面的庭。在整个过程中恶人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说一句真话。两位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不法人员的所谓庭审、不回答他们那些先定罪、再找“证据”的所谓提问。在最后,法轮功学员说了一句“法轮大法是正法”,警察蜂拥而上揪住头发就要殴打,被阻止。
上午八点多,他们匆匆把法轮功学员拉上警车送回看守所,前后各一辆警车,中间一辆面包车,法轮功学员在面包车中。警车一路鸣笛、警灯闪烁,草草收场。
朱丹被非法判刑十年,陈丽英刑期不详。
* 兴师动众,如临大敌
1、德惠市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武警手持盾牌、警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早八点左右,位于松柏路的法院两侧布置了多台交通巡警车和警车,法院大门口拉上了警戒线,大门紧闭,由两排武警手持盾牌和警棍守候,两侧站满了法警和警察。就连法院楼顶都站上了人。
八点三十分,法轮功学员孙迁、刘殿玲是被抬进法庭的,他们连坐都坐不住,根本没有辩护能力。法轮功学员张文锋当庭辩护时,几次被法庭不法人员打断,连申诉书都不让读完。上午十点多,法轮功学员贾云侠、姜春贤、杨君等人被好几辆车拉入法院,贾云侠被迫害得身体已无力支撑,被抬入法庭。法轮功学员姜春贤当庭证实大法,也被几次强行打断。
更加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场家属旁听时,每人身旁有两人专管,象犯人一样对待,连扭头看一看骨肉分离一年之久的亲人都不准,甚至家属刚要讲话,就被旁边的人强行按住。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孙迁十二年,张文锋十年,刘殿玲十年,姜春贤九年,邹继彬九年,胡杰八年,杨君八年,贾云侠七年,卫广学六年,张小燕六年,林鸿飞四年,刘佰军三年,蒋文彬三年。
2、徐红波等4名法轮功学员被榆树市法院非法判刑,法院如临大敌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六点,通往榆树市法院的各个道路就布满了警察,连楼顶都站上了警察,而且手里还拿着望远镜,道路两旁停满警车、救护车、防火车、吊车,如临大敌一般。早六点四十分左右,警察将杨占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拉来,不法人员秘密审判,不让任何人进去,不到半小时就草草收场。
杨占久被判七年,刘志军四年六个月,徐红波十二年,大宝子三年。其中杨占久是二零零三年十月被当地公安活活打死的法轮功学员李淑花的丈夫,现家中只剩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大的十岁,小的八岁。
3、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翠兰被非法庭审,法庭上法官自问自答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翠兰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在家附近市场(财神商厦)买菜时,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几名警察强行非法绑架,送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因身体原因被拒收,后转送吉林省劳改医院。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长春市绿园法院将长春市第一汽车车厂区检察院起诉书送到劳改医院,起诉书上所列的所谓事实都是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的已经过去的事了,而且于翠兰已受过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早上五点多钟,劳改医院女疗区院内突然出现两排全副武装的法警,有十多人。然后看到于翠兰被人用担架抬走(因已绝食一个多月),后来得知是绿园法院今天要给于翠兰开庭。
更为荒唐的是,法庭上的答辩竟是绿园法院法官自问自答,根本不让当事人讲话。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再次开庭(在劳改医院病房里)非法判于翠兰有期徒刑十年。
4、榆树市法轮功学员李传兰被非法庭审,六、七十个警察荷枪实弹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多钟,法院的里里外外有六、七十个警察都荷是枪实弹的,大约有二十多辆车,有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国保大队、看守所的,还有救护车和担架。院里院外有六、七十个警察把法院把守得水泄不通。
李传兰身体非常虚弱,是他们用轮椅推着进出法庭,法庭内当时家属只允许进去两人,家里来了很多人一律不让进,进去的两个人安排到最后座位上旁边站着两位警察手中拿着电棍看着的。李传兰一直坐在轮椅上,法庭不让她说一句话。
李传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5、姜涛等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法院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违法秘密审理法轮功学员姜涛、刘彦君、刘艳春。开庭当天,来了二百多警察,有着装的,有便衣开私家车的,还有两车武装警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封锁法院周边道路,如临大敌。刘彦君戴着手铐被送医急诊。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刘彦君被枉判二年,刘艳春枉判二年,姜涛枉判三年。法院未通知三人的律师和家属,未公开宣判,只把判决书送给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是本人。
三、典型案例:畏惧正义、秘密开庭
1、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亚娟被非法庭审 ,律师被拒绝出庭,女儿遭劫持
王亚娟,农安小和隆人,五十一岁,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1点,农安县法院非法开庭,王亚娟所聘律师既没有被允许接见当事人,亦没有被允许出庭辩护。
当天,法庭外三米处设立了警戒线。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去了,庭外有六名特警把守,警车在四周围挡,不允许靠近。外界被封锁消息,没有通知家属,也未通知律师,三点半庭审结束。王亚娟被非法判刑8年。
在法庭外,王亚娟的女儿用手机对庭外现场进行了拍摄。农安县公安局国保李某等三人,将其绑架至警车中,强行将手机图片删除。
2、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常实被非法判刑,丰满法院利用各种卑鄙手段威胁、恐吓家属辞退律师
原吉林市电信局工程师常实,只是因为买、卖了两部有发彩信功能的手机,在自家楼下被吉林市丰满分局江南派出所警察伙同长虹社区恶人绑架。非法开庭前,吉林市丰满法院三番五次的撒谎,刁难家属退掉外地律师,威胁、恐吓家属,企图达到不让律师到庭的目的。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常实家属又去丰满法院,通过电话问法院常实案办案人赵亮,为什么不能请外地律师?赵亮说:“我们上级法院有规定。”家属问:“根据什么规定的?”赵亮说:“上级法院答复我是涉及政治,法轮功属于政治性质的案件。”法院威胁、恐吓家属说:家属要坚持聘请律师,就不开庭,无限期的关押常实;要不聘请律师,就从轻量刑3到5年。
吉林丰满区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下旬对法轮功学员常实非法开庭,开庭前一天晚上才通知常实的家人,她家到庭五人,。当天没宣布刑期,让回家等消息。后得知常实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常实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监狱。
3、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朱玉军等3人被秘密判刑,法院逼迫家人辞退律师,遭拒绝
2015年9月7日早晨5点钟,天刚亮,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就将法轮功学员朱玉军、车平平、马驰从吉林市看守所提出,偷偷非法开庭。即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员操控、指挥下进行的。参与人员有政法委书记张某、“610”人员张延辉、白岩等。
船营区法院院长张福红、副院长蒲海东、法官(办案人) 李忠诚滥用职权用各种卑鄙手段极力阻止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采取躲避、逃跑、撒野、说混话等方式,不接收律师代理手续;狂言:“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没时间”、“我一定得接待你吗?”还野蛮地推搡律师和家属,叫人驱逐律师。
律师用快递方式将代理手续邮寄到法院,船营区法院以“查无此人”退回。律师又以挂号信形式将手续寄给船营区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已签收。
当车平平家属拒绝辞退律师时,李忠诚狂言:“象你这样的人就得枪毙。”
吉林市船营区“610”人员、法院李忠诚又两次到马驰的母亲家中,逼迫其母亲辞退律师遭拒绝,马驰的母亲说:“你把我女儿无条件放回来,律师自然就退了。”
朱玉军被非法判刑五年,车平平被非法判刑四年,马驰被非法判刑二年十个月。
4、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白鹤被非法判刑,丰满区法院逼迫家属辞退律师,遭拒绝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军转干部白鹤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而遭到当局打击报复,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丰满区检察院再次将构陷白鹤的案子提交丰满区法院。白鹤的家人聘请辩护律师介入,丰满区法院不接律师辩护手续,刁难律师,还逼迫家属辞退律师,遭到家属拒绝。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丰满区法院在不通知白鹤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并于八月五日对白鹤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后上诉,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冤判二年八个月。
5、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全、李德祥被非法判刑,三番五次的逼迫家属和当事人辞退律师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全、李德祥哥俩被绑架、非法关押两年多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对李德全、李德祥哥俩偷偷非法开庭,既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员操控、指挥下非法进行的。当场没宣布结果。事后得知李德全被冤判八年,李德祥被冤判四年。
左起:李德祥李德全
李德全、李德祥的代理律师在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没来得及阅卷,到昌邑区法院后,李德全的冤案办案人厉建山、马兰;李德祥冤案办案人单莲红一直用说谎、躲避等方式不接待律师,不接代理律师手续,阻止律师阅卷。还三番五次的逼迫家属和当事人辞退律师,遭拒绝后非法偷偷开庭。
6、桦甸市法轮功学员白晶志被非法庭审,两个妹妹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当白晶志的妹妹知道非法开庭后十分不理解,没曾想法院开庭会不通知家属和律师。就在这样的费解中她来到了法院想问个究竟,看到法院的外面各种车数十台,很多的公安局的人。也没办法打听到什么,因为她根本也进不去。有人跟她说不对外办公就撵她走,无奈她没得到任何答复就回来了。
第二天(二十六日)白晶志的两个妹妹一起来到法院,面对法院外不法之徒的无理阻拦,她俩据理力争。当时和他们对峙的有国保和六一零的一些人,之后这些人不但不能正面的解释这件事,还无理的找来二十几个警察强行把她俩抓进车送往明华派出所,随后这些不法之徒还非法到这两位家属的家里抄家,抢走个人物品。直至深夜才把其中的一位放回,另一位被红石公安局的国保带回红石看守所非法拘留。白晶志被非法判刑六年。
7、大安法轮功学员纪辉等3人被秘密判刑,法院人员毫不隐讳:对法轮功咋判都行,不用讲法律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大安市法院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王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纪辉、岳红梅被非法判刑四年。
家属到法院找到孙首航质问,为什么不让律师和家属参加,孙说:没办法,政法委压下来压力太大,原来法院只准备判他们4-8个月缓刑,但王德新不让,我们没办法。这次非法判刑是政法委书记王德新、610头目刘永波直接坐镇指挥重判的。家属指出法院迫害好人,执法犯法违反宪法时,法院从一般警察到庭长都一致说:这是中央给法院的特殊指令:对法轮功咋整都行,咋判都行,不用讲法律。
8、辽源市法轮功学员田宜富等6人被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六名法轮功学员田宜富、田宜凤、张桂霞、张彦刚、陈秀兰、刘庆华进行非法庭审。西安区泰安分局局长金振宇等当庭绑架辩护律师张科科。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自当庭绑架辩护律师张科科之后,受国内、国际的谴责,不思改过,反而想尽办法欺骗,年底突然通知张科科律师说二月十七日宣判。那是中国的腊月二十九,离过年只有一天,律师能赶来,却不能回家过年。律师和家属商量后决定不来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宣判: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田宜富与妻子张桂霞被非法判刑各五年,田宜凤被判是缓五,刘庆华被判三缓三,张艳刚被判二缓二,陈秀兰被判一缓一,
9、四平市法轮功学员徐静波遭非法判刑,法院不许家属出庭旁听,不许外省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
四平市法轮功学员徐静波的家属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接到四平市铁西区法院的电话通知:称徐静波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元。判决是十二月七日下达的。
铁西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对法轮功学员徐静波非法开庭。铁西610办公室主任薛明东不允许炼法轮功的家属出庭旁听。铁西法院的法官曾联系辩护律师,后来法官给家属与律师打电话说:政法委不允许外省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家属问理由,法官说,政法委说徐静波的事是政治性质的。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开庭,半个小时就走完了全过程。
10、公主岭市法院秘密非法庭审王丽霞,不让律师阅卷、辩护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公主岭市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在王丽霞身体极端虚弱的情况下,非法开庭。王丽霞的辩护律师找到公主岭法院,法官很恶劣的说:上面就是这样说的,我们就这样干。
二十五日下午,律师又来到公主岭市法院,找到刑事庭庭长于金弟,于金弟说“上级领导”不让律师阅卷、辩护,上哪告都行。
11、伊通县法轮功学员杜丽明被非法判刑,辩护律师遭非法拘禁、劫持
伊通县610伙同法院定在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非法庭杜丽明。杜丽明家人九月九日聘请到两位北京市的律师王雅军、韩志广为她做无罪辩护。律师把相关材料递交法庭后,伊通县610办公室的三个人出面(其中有610头目崔利民)与律师谈话,提出三点违法的无理要求:一、不允许外地律师介入;二、不允许律师见杜丽明;三、不允许律师出庭辩护,不允许律师进入法庭,否则采取强制措施。
为阻止律师依法为残疾妇女杜丽明辩护,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将律师非法拘禁在宾馆,并抢走律师的手机,非法庭审当天,即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早上,三个便衣警察将两位律师劫持到长春,强令买回北京的火车票。
杜丽明被伊通法院枉判三年,十月十九日被送吉林省黑嘴子监狱。
12、前郭县法轮功学员孙鹏等4人被非法判刑,律师被拒之庭外,并遭监视、跟踪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法轮功学员刘玉亮、李颖辉、孙鹏、王悦被戴着手铐、脚镣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律师及时赶到,但被法庭无理拒绝进入法庭,并有人一直监视、跟踪直到做上回家的火车才离开。孙鹏被非法判刑十年、王悦被非法判刑八年、李颖辉被非法判刑四年、刘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
13、白山市法轮功学员刘兆建被非法判刑10年,失踪近2年后家人才得知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徐会建等法轮功学员印制真相资料时被发现,警察在没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把门撬开,私闯民宅强行把人抓走,贵重物品洗劫一空,其中包括师尊法像、复印机、磁化净水器、手机、BP机、微波炉、两个皮箱(其中贵重衣服被拿走,其余衣物被扔出)。
在失踪将近两年后,家人偶然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了他的消息,才知道他遭绑架并已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份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在吉林监狱。家人去监狱探望,发现他已经瘦得皮包骨,无法想象这几年他遭受了怎样的非人折磨。
14、法官拒见律师,刘广海、李艳遭非法庭审,庭内不许用法律辩护。刘广海戴着连体手铐脚镣
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法轮功学员刘广海、李艳的律师上法院会见法官,法官于长城拒绝接见,让律师回本地找司法局批准,出证明,因为律师是外地的。律师马上回去办证明了。法官于长城态度强硬,说他办了十几年法轮功的案件,在白山,还没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白山市浑江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广海、李艳,过程中只许法官于长城问、他们回答,时间非常紧促。有法庭人员说,怕时间长了法轮功学员讲法轮大法好,于长城不准他们说大法好,大法如何祛病健身,只能回答他们提出的污蔑大法的话和那些所谓的证据,刘广海辩护中刚刚提到法律条文就被于法官制止,不准说法律,不准用法律辩护。李艳提出很多异议,把不合理的证据否了,有时气得于法官直瞪眼睛。
法院旁听的除了两名家属,都是他们安排的自己的人,有的在玩手机,于法官提醒了一次,用消防车押送刘广海,道路戒严,刘广海戴着里连体手铐脚镣,光头,眼睛通红。这次审判结束,下次再通知开庭。
15、非法庭审张素华、朱亚先,通化市法院拒接律师函,威逼利诱家属辞退律师,遭家属拒绝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张素华、朱亚先非法开庭。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不足三小时。
为维护张素华、朱亚先的合法权益,家人为其聘请了北京律师。东昌区法院一边拒接律师函,一边威逼利诱家属辞退北京律师,遭家属拒绝。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张素华家属与聘请的律师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在法院一楼接待大厅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吕晶的电话说明来意,吕晶推脱说这个案子归庭长赵岩管,当律师打通赵岩电话时,赵岩说不能接律师的函,律师必须到司法局备案。
律师说: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与其理论,赵挂断电话。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朱亚先女士的律师胡贵云到通化市看守所会见朱亚先,并向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遭庭长赵岩拒接。律师问:你们为什么不敢接律师函呢?赵岩说:不是不敢,就是接了也没用,也不能让你出庭辩护。
16、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孙庆菊被非法庭审,律师被威胁不得参与
延边州和龙市八家子镇上南幼儿园教师孙庆菊女士,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后,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遭八家子法院非法庭审,家属聘请的律师被警察威胁不得参与。据说当时孙庆菊已被酷刑折磨得站不起来了。
17、延吉市安图县法院逼迫律师退函,闫淑芳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曾二次通知家属开庭。家属为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法院的刑事庭长洪书颖强行退函,并对家属谎称律师自己退出的。家属当着她的面和律师通了电话,揭穿了她的谎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安图县法院对闫淑芳、蒋凯、张云英、周秀莲与女儿杨阳五名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上午九点钟,法院门前停了一辆特警的装甲车,车上坐满了全副武装的特警。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拒绝进入法庭辩护,五名法轮功学员均没有律师辩护。五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强制搜身后进入法庭旁听。整个过程不到二个小时,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向法官控告安图县国保大队被刑讯逼供。闫淑芳、张云英、蒋凯等均已拒绝回答的方式抗议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周秀莲、张学英、杨阳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监狱,蒋凯被劫持至吉林监狱。
四、70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后迫害致死
根据明慧网曝光的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案例中,吉林省至少有70名法轮功学员因法院枉法裁判遭继续迫害而死于冤狱之中。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报道《吉林省6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五名法轮功学员。
这七十名法轮功学员原本都有着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他们完全可以为社会、为家庭尽自己应尽的责任。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善言、善行唤醒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世人,使他们能在大劫难到来时,保住自己的生命。但是由于检察官、法官的肆意构陷、枉法裁判,使他们在人世间永远的失去了生命,也会使很多世人因为没能得到他们的救度而面临被淘汰。你说你们犯了多大罪?如不赶快弥补,面临的就是彻底的毁灭。
新增案例:
1、多次遭迫害,冤判四年,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阎景有含冤离世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阎景生前曾多次遭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出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二十三点四十分离世,时年六十七岁。
从判刑到入狱到出狱不到三个月时间,说明阎景有的身体已经被迫害的相当严重。在吉林省各监狱,法轮功学员不到生命垂危,是不会让你出狱的,阎景有是被中共迫害致死的。
2、冤判三年,吉林农安县霍润芝被迫害致死
吉林省农安县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霍润芝,二零一六年三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监狱医院救护车送回家时,已神智不清,身上多处伤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霍润芝被迫害致奄奄一息,身上多处有伤。
二零一六年三月,霍润芝在外贴法轮大法真相粘贴时,被农安镇黄龙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因她坚修大法,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判刑三年,先后被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和吉林女子监狱。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霍润芝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致使身体多处受伤,全口牙齿全部被打活动了,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直肠肿瘤,身上多处伤疤,瘦得皮包骨,生命垂危。
家人二零一七年四月底才获悉,霍润芝被监狱迫害得身患直肠癌,狱方不肯释放,在耽误治疗的情况下,将她送外诊,当时家人也没有得到任何音讯。
二零一七年五月,霍润芝的儿子去吉林女子监狱看望母亲时,监狱医院怕霍润芝死在监狱担责任,让孩子给霍润芝办保外就医。因霍润芝不放弃修炼大法,不写五书,管教写好了五书,强行拽住病危的霍润芝的手签字。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霍润芝被监狱医院救护车送回家时,已神智不清,以前的记忆全无,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老人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晚六点钟含冤离世。
3、遭五年冤狱迫害 吉林市刘桂芹老人离世
家住吉林市船营区鸿博园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刘桂芹在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的十八年里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关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迫害,二零一五年从吉林省女子监狱回家后不久身体出现病业状态,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离世,年七十四岁。
刘桂芹被非法秘判冤判五年,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初偷偷摸摸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并说“表现不好”不让家属见。多么邪恶的借口!就是关在监狱里的真正的犯人也有权利见家人,法轮功学员是被冤枉的,是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的,是迫害,所谓的“表现好”就是要把一个好人转化成一个坏人,逼迫你自己写出来,泯灭良心,践踏人格,不做这样的事,还威胁不让见家人。
刘桂芹老人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度过了近二千个黑暗日夜,于二零一五年出狱,出狱后还在社区、派出所的监视下不断受到骚扰。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离世。
4、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张平被迫害致死
张平,女,五十六岁,一九九九年得法,生前居住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张平去北京位法轮功鸣冤,被绑架,被辽源市派出所接回家,一顿毒打后,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二零零四年,张平又遭迫害,被劫持到长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张平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长春女子监狱遭到严重迫害。
张平出狱后病情加重,辽源市西安区泰安分局警察还经常上门骚扰,又是收大法书,又是给家里照相恐吓,致使她病情急剧恶化,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去世。
5、白城洮南市法轮功学员田玉梅被迫害致死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田玉梅多次被迫害,被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因心脏骤停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离世,年六十六岁。
田玉梅遗照
因为田玉梅的身体状况,最后给她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就这样接二连三地不断对她进行毫无人道的迫害,心理压力、精神压力,以及警察对她亲人的压力全部压在了她的身上,使田玉梅过早的失去了生命。
中共十九大召开期间,正是田玉梅生命特征严重的时刻,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日子里,办案人员依然不放过她,来到她家进行查访监督。
五、15名律师控告吉林省法院、检察院不法人员违法行为案例(不完全统计)
吉林省的检察院、法院的检察官、法官们,他们非常清楚对法轮功学员的恶意构陷、枉法裁判都是违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他们不敢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所以就采取各种卑鄙手段阻止律师阅卷、入庭辩护甚至拘禁、绑架。为此,律师们非常气愤,纷纷向有关部门控告他们的违法行为。
1、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纪辉等3人被秘密非法判刑,律师正在往中级法院进行控告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大安市法院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非法判纪辉和小岳四年、王艳四年零六个月。三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坚决反对并提出上诉。目前,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也正在往中级法院进行控告。
家属到法院找到孙首航质问,为什么不让律师和家属参加,孙说:没办法,政法委压下来压力太大,原来法院只准备判他们4-8个月缓刑,但王德新不让,我们没办法。这次非法判刑是政法委书记王德新、610头目刘永波直接坐镇指挥重判的。家属指出法院迫害好人,执法犯法违反宪法时,法院从一般警察到庭长都一致说:这是中央给法院的特殊指令:对法轮功咋整都行,咋判都行,不用讲法律。
2、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拒收律师代理委托书,李国蓓律师已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邓晓波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女士到昌邑区法院递交代理委托书遭拒绝,伪法官付文忠、庭长刘广滨说“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外地律师”“案卷不在法院”等欺骗律师。付文忠还叫来法警野蛮地将律师李国蓓女士推拉出办公室。针对昌邑区法院付文忠、刘广滨侵犯律师阅卷权、辩护权等违法行径,李国蓓律师当天下午向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人民中级法院送交了投诉控告书:
“控告人要求对付文忠、刘广滨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控告人。”
3、王宇、唐天昊律师控告吉林市公检法执法犯法
邓晓波家属又聘请了一位律师,王宇女士。二零一四年三月,两位律师一同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递交律师代理手续,被拒门外。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邓晓波的辩护律师王宇女士、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再次前往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要求阅卷,然而昌邑区法院以开会或者正在处理其他杂事为由,不接待。法院门卫将两位律师拦下不让进门,两位律师一直等到法院视频会议结束,却均被告知,此类案件不允许外地律师介入,不允许做无罪辩护,若是要做,需要得到政法委的同意,他们同意了,我们就让你们阅卷。他们是我们的上级,我们要听他们的。上级的命令我们要听,你们要法律依据,政法委那里有。
4、韩永强律师控告吉林市高新区法院阻止阅卷
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北华大学师范分院教师韩永强被吉林市国保大队和长江街派出所绑架,在长江街派出所曾遭刑讯逼供,往两个鼻孔里插燃烧的烟,一直到烧完。傍晚被送到吉林市沙河子洗脑班迫害,后于八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已半年有余。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辩护律师去吉林市高新区法院阅卷,办案人刑庭副庭长王斌拒不接见,给他打电话说要阅卷,王斌说:不允许阅卷。律师问他理由, 他说:有地方规则。律师告诉他现在公务员都是终身负责制。他说:“别和我说这个,这都是顶层设计。”然后找个理由挂断了电话。随后律师去吉林市检察院控告,反映法院不让阅卷的违法事实。负责接待的是常竹莲,开始常竹莲一再推诿,在律师多次读法条要求必须给答复的情况下,常竹莲联系了控申处处长郭扬,反映情况后,郭扬表示会尽快开会研究,给答复。
5、松原市法轮功学员崔洪文律师控告前郭县相关人员搞地方司法自治、滥用权力私设法外程序
吉林省松原市法轮功学员崔洪文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在前郭县尔罗斯自治县查干花镇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家属依法聘请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蓓维护亲人的权利,可前郭县公检法司部门以种种借口阻挠律师正常介入案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李国蓓律师控告前郭县主管副院长徐洪杰、承办法官胡方权、郭县看守所刘国军所长搞地方司法自治、滥用权力私设法外程序。控告书中,律师表示,胡方权、徐洪杰、刘国军等人应立即纠正错误行为,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通知律师开庭,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律师还提请受案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松原扶余市法轮功学员李玉珍被非法秘密开庭,律师控告法院违法行为
法轮功学员李玉珍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和扶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松原市善友看守所,直到现在杳无音讯,因此家人为其请了律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家人陪同律师来到扶余市法院审管科向负责人张丽君递交律师手续,张丽君拒收,说是要向领导汇报,让律师等候通知。上午十点钟张丽君把律师领进阅卷室,和另一名武姓庭长分别仔细查看了律师递交的手续和律师证,张丽君却让律师到地级松原市司法局律管科验证律师身份,然后才可以阅卷。律师据理力争说:诉讼法没有这项规定,我不去。张丽君理屈词穷,推脱说这是领导的决定。武姓庭长还说着这涉及国家安全不能阅卷。律师告诫他们:如果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开庭,就是违法的,我要控告你们枉法裁判罪。
下午两点钟,李玉珍儿子和女儿陪同律师一起来到松原市善友看守所,律师要求会见李玉珍,却遭到看守所的无理拒绝,说这是上级的命令。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法院未通知李玉珍的家属和辩护律师余文生,已经偷偷非法开庭。律师表示继续控告这种违法行为。
7、吉林通化法轮功学员朱亚先、张素华律师分别控告东昌区法院违法
为维护朱亚先的合法权益,家人为朱亚先聘请了北京律师胡贵云。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胡律师到通化市看守所会见朱亚先;并向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遭庭长赵岩拒接。律师问:你们为什么不敢接律师函呢?赵岩说:不是不敢,就是接了也没用,也不能让你出庭辩护。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朱亚先女士的辩护律师胡贵云向通化市人大等相关部门递交控告函,要求免除东昌区法院院长刘东海、分管刑庭的副院长姚桂英以及刑庭庭长赵岩的职务,撤销其法官资格,并追究其违法行为。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张素华家属与聘请的律师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在法院一楼接待大厅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吕晶的电话说明来意,吕晶推脱说这个案子归庭长赵岩管,当律师打通赵岩电话时,赵岩说不能接律师的函,律师必须到司法局备案。
律师说: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与其理论,赵挂断电话。
随后家属与律师到通化市中级法院,在一楼大厅给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打电话,投诉东昌区法院赵岩。
8、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娟律师控告农安县检察院违法
二零一七年六月份的某一天,由于营救法轮功学员一事,王娟被恶人追踪迫害。七月二十三日,在农村一法轮功学员家被绑架。因她正在拨放语音真相电话,恶人闯进来了。后将王娟送往当地(农安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又送往长春市四看守所。
家属请律师,当地检察院不给阅卷,律师将律师函送往长春市检察院,以强加罪控告农安县检察院所有参与人员。
9、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裴淑梅律师阅卷屡遭刁难,律师表示要对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控告到底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裴淑梅的家属和律师又来到二道区检察院说明要阅卷的合法要求,但工作人员在联系负责该事的助理检察官范文婷时,说话很含糊。
随后律师到长春市检察院反映二道区检察院的违法情况,长春市检察院给相关责任人打了电话。律师又回到二道区检察院要求阅卷,范文婷告诉律师等电话通知,下周过来。
七月二十六日,律师一周未接到任何的通知,再次来到二道区检察院要求阅卷,又遭到拒绝,说必须出具610非法组织的证明,后来家属同律师去长春市610,610人员说不管此事,让到纪检委去问,他们之间互相推脱。家属后来了解到,检察院已将裴淑梅的案件移交到二道区法院。
八月三日,家属同律师来到二道区法院要求阅卷,律师给相关负责人赵俊峰打电话,他说需要律师拿出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才允许阅卷,实则刁难律师。
律师表示,这是司法界的耻辱,针对二道区检察院和法院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控告到底。
十月二十四日,家属及律师第三次来到二道区法院,找负责此案的赵俊峰要求走法律程序正常阅卷,赵俊峰仍无视法律法规,对于要求阅卷百般阻挠,律师表示对赵俊峰的违反法律程序的不法行为向两高及相关部门再次控告。
10、阅卷多次受阻,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韩广芝律师控告榆树市检察院、法院执法犯法行为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上午,韩广芝和高秀琴在榆树市区遇到正阳派出所所长范洪凯,韩广之向其讲法轮功真相时,被范洪凯指使正阳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正阳派出所所长范洪凯亲自带领几个警察伙同国保大队石海林等人,开着三辆警车拿着从韩广芝手里夺过来的她家房门钥匙,强行将韩广芝家房门打开,翻箱倒柜抄家,非法抄走了打印机、电脑、还有部分真相资料和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当天下午,七十一岁的高秀琴被释放,韩广芝被劫持到榆树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家属为韩广芝请了外地律师,来榆树六次,榆树检察院、法院始终是推诿不让律师阅卷。律师控告这些执法犯法的公检法部门的相关人员,最后律师还把律师履行的职责、义务法律条文及相关要说明的问题都用信件方式寄给榆树市公检法部门。
11、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马驰律师控告船营法院法官李忠诚执法犯法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上午,马驰的辩护律师依法到船营区法院找李忠诚法官提交委托手续。当时他在开庭,律师与家属只能在法庭外走廊等候,等他开完庭走过来时(身穿黑色长袍),律师刚开口说:“请问你是李忠诚法官吗?”他就粗暴的回复:“我不接待你们” ,然后急忙开门进入带密码和指纹的门(里面是办公室)律师拉门想与其对话,李忠诚急忙关上门,将律师拒之门外。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下午,马驰的律师胡贵云再次到船营区法院找蒲院长(因为几次办案人李忠诚都躲避不见律师)。在接待室正要打电话给院长,室内一人与别人介绍自己是李忠诚。胡律师马上向他问道:“你是李忠诚法官吗?我是法轮功学员马驰的代理律师,我来问问什么时间开庭”?李忠诚说:“我没接你代理手续”。胡律师说:“我早已把手续交给你们院长了”。李忠诚说:“你代理这个案子,你问你们司法局和律协该不该办。”胡律师说:“这个案子我在过年时就向司法局和律协报备了。我交给你们的代理手续你拒收我也报备了。我是律师,就按法律办事,如果我在办案中有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律协和司法局投诉我。”
亲属告诉李忠诚,马驰的老母亲没人照顾,家中没有生活来源。李忠诚诬蔑法轮大法,并对律师扬言:“就是法律是错误的,我们也要执行。”然后假借接电话就逃走了。
家属和律师随后到吉林市检察院控申科递交了控告船营法院法官李忠诚执法犯法的控告书,并要求给予答复。同时向社会曝光了其违法行为。
六、19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案例(不完全统计)
在中共一言堂的统治下,中国民众人人都在麻木的听从,随波逐流,甚至助纣为虐。但是也有一些有良知的律师,他们不畏中共的强权,勇敢的站出来,从法律及良知、道义等方面为法轮功学员发声。他们有理有据的慷慨陈词,震慑了邪恶,也使在场的人明白了真相。他们的义举真的很了不起,真的非常感谢他们。
1、长春市王彩霞和女儿刘东洋被非法庭审,两律师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时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和女儿刘东洋。开庭的整个过程非常平静,只有庭长、公诉人、两位律师等,当时只允许王彩霞的儿子一个人进去旁听。而“610”和警察等人员全部在外面盘查、骚扰来这里支持王彩霞、刘东洋母女的法轮功学员。
马卫和周运昌两位律师为王彩霞、刘东洋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整个过程有三分之二的内容是律师的辩护。
2、黑龙江法轮功学员戚凤敏被非法庭审,律师义为她做了有力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戚凤敏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戚凤敏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戚凤敏发放神韵光碟无罪。令整个法庭沉默,无言以对。
在非法开庭前,洮北区“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司马曾企图阻止律师为戚凤敏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坦然回答:“怎么辩护是我的事。”
3、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赵永才被非法开庭,辩护律师据理力争作无罪辩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时左右,在中共“610”的指使下,舒兰市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对舒兰市上营镇中心校太康小学教师赵永才非法开庭。
赵永才在法庭上陈述说:依照法律我没有犯任何罪,这是对我非法指控!辩护律师据理力争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公诉人不语,法院草草休庭。
4、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王喜武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舒兰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喜武、王玉珍、王朋颖、奚亚红、陈玉霞、邰丽娟非法庭审。前一天,即五月十八日下午,法院给辩护律师开会,了解各个律师要如何辩护。
五月十九日当天,一名律师试图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其“跑题了”,不让其念完辩护词。参与辩护的所有律师都陈述一个观点:法轮功学员也不构成犯罪,不具备犯罪的四要素,他们的行为伤害了谁?所以都要求释放当事人。
5、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玉华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昌邑区法院非法庭审,诬陷李玉华。非法庭审很快,昌邑区检察院举证说人民币上印字了,宣传了。量刑八至九年。李玉华的辩护律师(法院给指派的)刚说一句:“她 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官就不让说了,就问李玉华认不认罪,李玉华说:“不符合事实,不认罪。非法判我我就上诉。”
6、辽源市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一名律师当庭遭绑架
为张桂霞、田宜富做辩护的律师张科科、石永胜当庭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引诱张科科律师,张律师说:法轮功是一种“宗教信仰”。西安区泰安分局局长金振宇伙同一帮警察以张科科律师说错话为名,公然当庭实施强行绑架,并叫嚣所有参与旁听的都不许乱动。
石永胜律师被阻止继续做辩护,并被警察以吊销律师证相威胁,庭审结束后被扣在审判庭好久,直到家属田惠娟等去找,警察才允许石永胜律师离开。
然后家属田惠娟等到泰安分局询问张科科律师的情况,金振宇说:已送市局。问什么时候放人,他说等等再说。家属一直在西安分局等候放人,直到晚上警察才允许张律师离开,并恐吓张律师不允许他再为法轮功做正义辩护,否则的话就吊销律师证。
7、四平市伊通县法轮功学员陈敬儒等三人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上午,伊通县法庭对陈敬儒、徐洪艳、陈云霞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进行开庭审判,法庭只准有关单位派一名代表参加,不准法轮功学员家人参加,法院大门紧闭,四周设有防暴警察,警车在外围巡逻。有人看见有警车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带进法院院里,法院的大门就立即被关上了。
参加的人看见三名法轮功学员都是被架上法庭的,因为她们都已经骨瘦如柴,已经没有力量支撑自己的身体,被迫害得说话别人都很难听见,其中一人当场昏倒在法庭上。有人听见陈敬儒用微弱的声音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当场有很多人都掉下了眼泪,不忍心看下去。为陈敬儒作辩护的律师认为:仅凭一台复印机,无法定罪。最后审判草草结束,没有结果。
8、通化集安市法轮功学员逄增德等四人被非法庭审,四名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1点,集安市法院分三场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学杰、逄增德、赵红丽
第一场张律师辩护时,集安法官一再制止不许律师辩护,只准公诉人陈述非法陈词。张律师当场严厉的正告法官违法,惊住了在场的所有法官。因为中共邪党执法机关流氓违法行为早已习惯成自然,连执法者自己都认为谁嘴大谁就是法,从来就没有哪个已被要挟过的辩护律师敢当场正义指控他们违法。
接下来七个小时三位律师正义凛然的一字一句的解释集安市执法者所有违法事实,在场的集安市公检法司人员都被质问的哑口无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集安市法院对通化市法轮功学员王丽艳进行非法庭审。律师彭永峰为王丽艳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辩护时多次遭到法官、公诉人咆哮着强行打断。
9、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李凤云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延边州和龙市法院对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李凤云非法庭审,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下,理屈词穷的法官最后不得不草草休庭。辩护律师还请李凤云当场指认酷刑折磨她的凶手是否在场,吓得相关人物急急躲避李凤云的目光。整个非法庭审过程进行了两个半小时,许多开庭前面带肃杀之气的执法人员,在明白真相后,都露出了笑容。
10、松原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维权律师为老人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松原市法院非法庭审六旬法轮功学员程秀华的过程中,维权律师为老人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正当维权律师进一步为“修炼法轮大法就是依据现行中国法律的合法行为”辩护时,法庭竟停电休庭。
据悉,开庭过后,法官李秀梅曝出内幕:“上级”(政法委或“六一零”)严厉批评李秀梅等人连律师的情况都没有弄清楚就匆忙开庭,弄得他们十分被动。
七、14名法院、检察院不法人员遭恶报
善恶有报是恒古不变的宇宙天理,无论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它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来早与来迟。还幸存的,但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法官们,希望你们早日醒悟过来,为自己,也为自己的家人着想,停止参与迫害。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如仍一意孤行,最后等待你们的只能是自取灭亡。
1、张辉:46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本人死于脑溢血
张辉在非法审判长春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2、方云海:50多岁,榆树市法院副院长。株连亲人死亡
迫害初期,方云海在榆树“六一零”任职,几次在电视上诬蔑法轮功,毒害众生。在任副院长期间,榆树法院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其中经方云海负责的至少有两起。二零一零年过大年,方云海的儿子方明和朋友去广西旅游,因吸毒过量在正月初九那天死于南宁一个旅店,对外说是心脏病发作死亡,年仅三十一岁。
3、柴玉峰:男,42岁,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死于肺癌
榆树市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多半都是经柴玉峰一手经办、签字、批捕的。由于江氏邪恶集团与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择手段、不讲法律、随意莫须有定罪,柴玉峰为了一己私利,受上级控制摆布,不分青红皂白,无知的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罪。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农历端午节)身患晚期肺癌死亡。
4、张清:德惠市原检察院检察长。污蔑大法病亡
原德惠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清污蔑大法,虽退休在家仍为恶党做恶,捏造事实,上书迫害法轮功,不长时间得病身亡。
5、董训喜:50多岁,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副厅长。本人腿上长包,不治而亡
董训喜曾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左右,遭报突患重症,腿上长包,后来去长春和北京医院医治,不治而亡。
6、欲枉判法轮功学员,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审判长遭恶报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吉林市龙潭区法院欲对龙潭区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马占芳非法开庭,已组织了审判庭成员。不料,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审判长出了车祸,摔断了腿,把案子交给了姓汤的法官。汤姓法官知道是报应,略有所悟,取消了庭审。
7、吉林市船营检察院高鸣遭恶报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检察院的高鸣,得了很严重的糖尿病。他曾经是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刘宏伟、穆萍,刘玉河,赵国兴,赵英杰,王立秋,穆春红等的所谓“公诉人”,他昧着良心和公安局、法院不法人员勾结,制造所谓的证据迫害法轮功学员。经他手办案非法审判的很多法轮功学员。
8、毛少夫:通化市检察院副院长,恶行给家人带来灾祸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少夫(曾任通化市检察院副院长),在任期间主管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在精神上、肉体上进行残酷的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毛少夫的妻子乘汽车公出发生车祸,伤势严重,头部已做开颅手术,后转省医院。毛少夫本人被判刑五年,失去公职。
9、蔺文德:通化地区某县的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员,死于肺癌
蔺文德常驻看守所。有一天,他听说他战友的爱人因炼法轮功被抓进来了。他利用职务之便,快步赶到那个监号瞪起眼睛就开始污蔑大法和污蔑这个法轮功学员的人格。结果在2002年国庆节的前一天因肺癌死去。
10、刘学军: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本人受贿被逮捕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刘学军任职期间,涉嫌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包括对法轮功学员戚凤敏和贾桂荣的诬判。二零一五年一月遭恶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11、白山市江源县法院副院长,出车祸身亡
刘新刚二零零六年春季,在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砟子镇站点附近出车祸身亡。有目击者说刘新刚脑袋当时就撞扁了。这场车祸共四人,有两名是妇女,也受到严重撞伤,其中一名肋骨撞折六根,内脏受损,脚部骨折,还有一名眼部受伤。还有一名司机,伤势严重。
12、王海琦:珲春市法院院长,受贿即将判刑
王海琦是从原珲春市委政法委书记身份来到法院任院长的,在其任职期间,为了能升官发财,积极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使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二零零七年,王海琦因受贿近百万元,被逮捕并已公诉到延边州中级法院,择日对其进行审判。
13、佟华:敦化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本人因受贿被捕。
佟华参与谋划、非法审判了多名法轮功学员。2007年因受贿被逮捕。
14、黄利民:敦化市法院法警大队队长。本人因受贿被捕
二零零六年前后法院里所有迫害大法案件都与其相关,黄利民2007年因涉及受贿被逮捕。
八、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
虽然只是沧海一粟,但是在当今司法系统最黑暗的时候,还有能辨明是非、主持公道的检察人员,也是难能可贵的。他们的善举一定会得到善报的,一定会!
1、吉林乾安县穆晓梅被无条件释放
吉林省乾安县法轮功学员穆晓梅于今年一月六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四看守所三个月。期间,检察院提审,穆晓梅拒不签字。四月七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穆晓梅,女,一九六四年出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身心受益,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善良、真诚,受多大委屈,她都能包容他人。她曾两次患脑血栓,卧床几个月,只能喝米汤,她凭着对法轮大法的正信,身体得到康复。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法轮功学员穆晓梅、董艳华、杨玉芝被长春锦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董艳华、杨玉芝被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而当时穆晓梅下落不明。
据她家亲戚讲,此前一周,派出所警察去她哥家问是否见到穆晓梅,她哥说没见到,派出所警察说,“你见到就告诉她,签字不炼了,我们在网上给她除名”等。其实,那时穆晓梅已被绑架。有七、八天的时间,穆晓梅家人没有接到来自公安局任何关押的书面通知,更不知自己的亲人被关押在那里。
后来得知,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的当晚,穆晓梅被送进长春苇子沟拘留所,拘留所拒收,又被劫持到派出所关押。
一月七日上午,副所长刘辉勾结医院为穆晓梅检查身体,又强行送进拘留所关押。一月二十日,穆晓梅又被劫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过程中,穆晓梅不配合非法审问,始终“零口供”。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
四月七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2、吉林省德惠市检察院退检 王兴香获释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吉林省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香在当地客运站,向民众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被一交警举报,随后被德惠市610国保大队娄兴岩、葛旭全、杨艳秋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后王兴香却被德惠市610国保非法转刑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为维护合法权益,亲友聘请律师维权,并且律师和家属一同先后到长春中级检察院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等部门,堂堂正正去营救亲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德惠市检察院等三人,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提审。面对非法询问,王兴香答复,信仰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这一切都是非法迫害,并拒绝签字等不合理要求。王兴香并善意提醒德惠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几天后,德惠市检察院最后做出决定,对王兴香不予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把案卷退回到德惠市公安局,五月二日,王兴香获释回家。
3、检察院退卷 长春市谷立娜获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检察院退回了构陷谷立娜的案卷,谷立娜已获释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谷立娜与嫂子正在家中看孩子,六、七名当地迎春路派出所警察敲门,声称核实情况,谷立娜打开房门后,警察闯入家中。
警察非法抄走二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功师父法像、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打印机、打印纸、《明慧周刊》等。
警察同时绑架了谷立娜,并声称中午让她回家,可是中午不但没让谷立娜回家,反而于当晚十一点,将谷立娜送往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可见中共警察对百姓的承诺已成了随口即来的谎言。
谷立娜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案件已经移交长春市汽开区检察院一审科。家属为营救自己的亲人也在寻找律师为谷立娜进行辩护。
十一月十一日,检察院退卷,谷立娜获释回家。
结语:
自古以来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论理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吉林省各地区的检察官、法官们,请你们想一想,中共自建政以来,发动了一系列害人运动,它想打倒谁,能挺过三天吗?而法轮功呢?当初江泽民叫嚣“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并且动用了国家所有的暴力机器、宣传媒体、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而且面对的是一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现在已经迫害十九年了,铲除了吗?不但没铲除,而且越传越广,已经洪传一百多个国家。这一无法掩盖的事实,不足以让你们清醒吗?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善待法轮功学员,天赐幸福平安;迫害法轮功学员,恶报如影随形。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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