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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中共特色”

文: 沁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兰遭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古月多次乱敲法锤,阻止辩护。甚至当律师提出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时,审判长说不能提《宪法》只提法律,这是“中国特色”,说了两三次,还几次敲了法锤,打断律师发言。
如此“中国特色”,想必也是“伟光正”(畏光症)的,应该让现代国际社会好好见识一下。

从字面上理解,“中国特色”应该是别的国家没有,只有中国才有的制度;或者说中共窃取中国政权后,别的国家没有,只有中国才有的制度。所以,“中国特色”确切的说是“中共特色”。

古月说法庭上不能提《宪法》是“中国特色”,其实,一个法官能在法庭上这样口无遮拦的本身,已经是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中共特色”)了,遮羞布都不要了。

辽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张德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诧异,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庭长顾迎庆大放厥词:“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难怪在中国有句话:你跟他讲道德,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跟你耍流氓。

看来,“不讲法律”、“耍流氓”是“中共特色”之一,普天下难找。这种“特色”所得到的结果只能残害百姓,使百姓遭殃。

中共独裁下,还有很多只有中国才有的、而其它国家没有的,如:

中共历次运动迫害死中国人八千万,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法轮功弘传世界五大洲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唯有中共独裁统治下,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惨遭迫害。中共江泽民集团通过具有“中共特色”的盖世太保机构“六一零”恐怖组织,利用肆虐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具有“中共特色”的非法劳教制度,以及操纵公检法,蓄意错用法律条款,强加罪名,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的数据,已有四千多位有姓名可考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中共仇视真善忍普世价值、残酷迫害好人、活摘器官、按需杀人,这是中共邪党的罪恶演绎到今天,“中共特色”的最后绝版和大曝光。

二零一二年拉开反腐大戏,仿佛天惩报应的开始。纷纷落马的中共省副部以上高官,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江氏集团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成员。首先落马遭报应的是追随江泽民迫害善良并犯下活摘器官大罪的薄熙来,然后是江泽民的代言人原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之后是江泽民的左膀右臂徐才厚、郭伯雄被砍掉,接着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中央“六一零”头子李东生又一举被拿下……

据悉中纪委调查,发现二百零四个中央委员当中,一百八十七人的家属子女都拿到了外国护照,这些高官随时都在准备逃跑。官越大越知道共产党必然要倒。看来,这也是“中共特色”啊。

什么是“中共特色”?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只有中共才具备的、这个星球上前所未见的中共独特的邪恶本质以及其必定灭亡的命运。“天灭中共”,中共倒行逆施、罪大恶极,不倒不行,中共不倒老天都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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