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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洪彦—二零零七年被迫害致死

曹洪彦(Cao,Hongyan),男 ,46岁,被邪党非法判刑八年的吉林大法弟子曹洪彦,十月九日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曹洪彦遗体停在吉林公安医院时,家属追问死因,警察称是脑出血,相关医生则称没有为死者确诊,连脑部检查都没有做过。

消 息说,曹洪彦是在吉林监狱被迫害致不省人事后,才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被送到吉林铁路医院,即公安医院。当家人赶到医院时,看到曹洪彦正在被输氧、输液, 曹洪彦的身体一动不动,左眼闭着,右眼半睁,眼皮一动不动,嘴张着,于十月九日早五点五十分去世。家人在给曹洪彦换衣服时,曹洪彦嘴角部位流出血,擦完还 出,腿根部位有一大块紫黑瘀痕,右胸部位有一个一角硬币大小圆印。曹洪彦的家属追问死因,警察说是脑出血,家属问医生,医生则说:我们可没说是脑出血,也 没有做脑部检查。十月九日,曹洪彦的遗体被匆匆火化。

吉林市昌邑区大法弟子,家住吉林市昌邑区河湾子镇二委一组。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和镇政府的骚扰。

1999 年9月曹洪彦和妻子进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永吉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严磊明等人从吉林驻京办事处接回。当时办事处每个大法弟子被非法扣了120元钱 后,恶警严磊明把他们送进永吉县拘留所继续迫害,非法关押他们40多天,还强行勒索伙食费2900多元。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恶警们不给大法学员吃饱饭,而 且吃的是生了虫子、发了霉的的玉米面,白菜汤里还有虫子和泥土。曹洪彦家里剩下一个14岁的孩子无人照顾。

2000年,曹洪彦和妻子因向 世人讲真象被恶人王木昆举报。河湾子镇派出所恶警马文健、高中举、马伟东、王志平等人非法闯入他家中,恶警高中举非法抄了他的家,非法将他夫妻二人带入派 出所,强行逼供后,把他们送入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回家2天后恶警又把他们送入吉林市昌邑区洗脑班加重迫害。恶警王志平抢走他家的照相机一架,价值 2000元左右,又逼曹洪彦交伙食费750多元,恶警李铁奇对他们夫妻百般刁难。

2001年2月派出所多人到曹洪彦家,强行将他俩带入派出所,送入洗脑班,不让他们吃饱饭、睡在地上,不让炼功、学法,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此次将他俩非法关押达40多天。妻子不能吃东西,呕吐多日无人管,后二人从洗脑班跑了出来,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孩子无人照顾。

2002年,曹洪彦下班时被长春市杨家崴子派出所非法抓捕,下落不明,家人到处寻找。现曹洪彦被关押在吉林市监狱,被非法判刑8年,不让家人接见。

曹洪彦绝食抗议六天,与大法弟子王君成一起被押在小号,上床被抻,致使胳膊受伤,后虽从床上放下,却常常半夜疼醒。

从 二零零二年开始被非法关押在六监区,二零零三年十月在矫治中心上“固定床”二十多天。说是固定,其实这种床可移动,就是在一个长2M的木板两端各镶有一块 钢板,上面有一排孔,用以固定手和脚,“固定床”除有“抻”的功能外,主要是固定作用,人被固定时身体与床不分离,不腾空,四肢松紧程度要比“抻”时松。 固定时除大便下来,小便和睡觉都不下来,固定时间越长,受刑者越痛苦,这种痛苦苦不堪言。轻者身心受到伤害,重者致残。此刑具多用于小号,严管,矫治中 心,是吉林监狱常用刑罚之一,吉林监狱共有十七套“固定床”刑具。

二零零四、二零零五年严管四个多月。狱警支使“严管队”的犯人对法轮功学 员进行野蛮的管理。法轮功学员被关进“小严管”后,就坐在木板铺上,双腿伸直与上身形成九十度角,不允许有丝毫的晃动,否则就遭到看管人员的暴力毒打。从 早上五点三十分钟一直坐到晚上七点二十分,除了吃饭外,上厕所也是有时间严格限制的。这样几天下来,屁股上就会磨出血泡,连路都不能走。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曹洪彦被吉林监狱迫害致死。他在狱中遭迫害的具体情况还有待追查。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非法拘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抄家;洗脑/送洗脑班;非法罚款;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关小号;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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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吉县拘留所
吉林监狱(吉林省第二监狱)
吉林市昌邑区洗脑班
长春市杨家崴子派出所(长新街派出所)
昌邑区河湾子镇派出所 :王志平,李铁奇
永吉县公安局 :严磊明
昌邑区河湾子镇派出所 :马文健,高中举,马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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