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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开发区法院刑庭庭长王前近年部份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前,多年来一直充当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粗暴践踏法律,诬判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王前在法庭上公开说:“法轮功的案子我没少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现曝光将王前近年执法犯法的部份案例。

2017年2月22日,王前非法审判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来大连孩子家的法轮功学员文英,律师为文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指出公安人员办案程序违法,公民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文英不涉及到任何犯罪行为。王前2017年3月31日非法判决文英七年、罚金一1万元。文英女士淳朴、善良、尊老爱幼,在家庭中可谓是贤妻良母,一直被亲戚邻里所称道。在工作中,文英也是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都以“真善忍”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待工作积极、主动,获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016年11月15日,王前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阎善卫、李玉梅夫妇,随后(12月8日通知家属)非法判李玉梅四年,阎善卫三年半,并勒索数千元罚金。阎善卫、李玉梅夫妇2016年4月21日早上七点半刚从家里出去,在湾里南小区广场被开发区湾里派出所警察绑架。然后湾里派出所到其女儿的单位松叶幼儿园绑架其女儿,并逼迫其女儿录像、照相、签字,将其女儿作为迫害阎善卫和李玉梅的“证人”。

2016年10月31日,王前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潘洪亭、王新莲夫妇,12月2日诬判四年。潘洪亭、王新莲的女儿潘晓红,从小患有脑瘫,生活不能自理,三十年来一直靠母亲照顾生活起居。得知父母遭非法判刑,潘晓红两次给法官写公开信,要求无罪释放修炼“真善忍”的父母,还他们自由,让父母回家。潘洪亭、王新莲夫妇2016年6月28日早上六点左右,被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海青派出所一帮警察及社区人员以买啤酒的谎言骗开家门闯入、绑架。

2016年10月21日,王前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金玉并非法判决三年三个月。2016年10月27日王前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石英(石英于12月1日回家);11月18日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鲍艳。

2016年9月19日,王前无视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非法判决黑龙江省富锦市来大连的法轮功学员李浩远、李英夫妇各非法判三年、罚金5000元。2015年12月2日早7点30分左右,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伙同湾里派出所警察在开发区高城花园法轮功学员李浩远家楼下,绑架了正要上班的李浩远和妻子李英,之后非法抄家。2016年6月22日,大连开发区法院对李浩远和李英夫妇非法开庭。

2014年7月10日、11日,王前非法判决六名法轮功学员,刘清涛5年;叶树辉4年;郝跃珊4年;刘凤娟4年;李淑芬3年;于袁敏3年。

十八年来,中共政法委 “610”胁迫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让这些人当了江泽民害人的工具。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希望王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惩恶扬善,抓紧时间将功补过,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伤害天理,报应来时,一切都晚了。

 

大连开发区法院地址:黄海西路166号
王前电话:0411-87936199,13942059668
家庭住址:大连市中山区安民街31号一单元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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