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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朱崇华和万国军被非法判刑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明慧网黑龙江消息)近日获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法轮功学员朱崇华和万国军被非法判刑;朱崇华被依兰县法院枉判五年,万国军三年。

朱崇华,女,生于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今年五十六岁,家住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朱崇华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因缘关系、失与得的关系等,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以真、善、忍为准则与人为善,不再怨恨任何人了,尽心尽力孝敬老人,做事能为别人着想,心境变得开阔,整天乐呵呵的。不知不觉中,她以前身体各种病状,如气管炎、腰椎间盘突出、风湿病等全部消失。

万国军(万国君),男,家住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松花江乡。

绑架和关押

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朱崇华被巴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第一派出所警察撬门闯入家中。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借口是调监控怀疑朱崇华在楼道送真相传单。朱崇华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警察闯入万国军家。当时万国军没在家,警察没抓到人,非法抄家后离开。二零二五年九月初,警察在万国军家蹲坑,将万国军绑架。万国军一直被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他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万国军的家人十分担忧他的身体状况,焦急万分。

两次非法庭审和枉判

朱崇华和万国军被巴彦县国保大队警察陷害到依兰县检察院。朱崇华的“案卷”两次被检院退回。巴彦县国保大队队长王洪志多次非法审问朱崇华,让其放弃信仰,写“三书”,谎称“如果写了就轻判”。王洪志还找朱崇华的家属施压配合他做“转化”迫害,还授意律师会见时让朱崇华写“三书”,威胁她“若不写,牵连子女”等。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二日,朱崇华和万国军在黑龙江省依兰县被第一次非法开庭审理,无果。

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朱崇华和万国军在依兰县法院第二次被非法庭审。

此后一直没有朱崇华和万国军的消息,近日得知,朱崇华被依兰县法院枉判五年,万国军三年。

相关信息:
主管迫害人:巴彦县国保大队队长王洪志 电话1554599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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