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徐妮霞女士,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强行带走,随后被关押在宝山看守所。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她进行庭审,并对她作出非法判决:冤判两年徒刑,并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徐妮霞已提出上诉。
长期的关押迫害使徐妮霞体态苍老、行动迟缓,但她在法庭上依然平和坦然地阐述了法轮功不是某教、信仰无罪、法轮功学员是被迫害的、天安门自焚是骗局、两高司法解释没有法律效力等观点,并希望法官秉公执法。
徐妮霞一九五七年四月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街道。她于一九九七年夏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徐妮霞多次被绑架、关押,她曾两次被非法判刑,合计遭七年冤狱。她还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被迫流离失所。
长期监控、跟踪、骚扰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徐妮霞结束三年冤刑。上海市普陀区社保局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她退还在七年冤狱期间领取的养老金十九万多元,并在她出狱后强行从她应得的养老金中每月扣除1833元,只给她1510元,计划连续强扣八至九年。每月1510元的养老金扣除房租后,生活难以为继。
宝山区公安不仅在她的出租房门前安装两个固定摄像头,还在所谓“敏感日”(四·二五法轮功和平上访纪念日、五·一三世界法轮大法日、七·二零中共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的日期)派多人对她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她租住的公寓工作人员被胁迫参与迫害:在徐妮霞的房间对面开放了一间房间,给监控人员,两个小伙子在里面二十四小时开着门,看着徐妮霞。她出门,他们就尾随。每次监控至少一周的时间。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七日,她的住处再次被二十四小时轮班监视。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上海举办“进博会”,从十一月一日起,她又被监控,失去人身自由。房东也被施压,要求她搬离。
再次被绑架关押、派出所“自寄自收”伪造通知流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徐妮霞拒绝继续被监控,暂住到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宝山国保通过定位将她抓捕,再次关押,并捏造所谓“证据”对她进行司法迫害。
徐妮霞被关押后,家属始终未收到任何逮捕通知书。根据看守所规定,没有逮捕通知书就无法为她寄送衣物,而看守所也明确表示必须凭该通知书才能办理寄衣物手续。
家属多次在淞南派出所与邮局之间奔走查询,最终在邮政系统中发现: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淞南派出所给自己寄了一封挂号信——寄件人与收件人地址均为“淞良路188号”。在公安系统内部,这一操作被记录为“已依法通知家属”。但家属从未收到任何信件。
之后,淞南派出所陆所长与看守所沟通,才解决了寄送衣物的问题,但逮捕通知书依然被扣着不给家属。
宝山国保为逃避法律责任,惯用各种狡猾手段,例如,给家属寄空白信封,在流程上伪装成“已通知”,以行政流程掩盖违法行为,阻断家属知情权与救济渠道。
被陷害、枉判两年
二零二六年一月初获悉,宝山区检察院已将陷害徐妮霞的案卷移交至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审判法庭。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下辖区法院的法轮功案件均由静安区法院集中非法审理。
律师指出:公安立案的案由与所谓“证据”及证人证言毫无关联,并正式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院未作任何回应。
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下午两点半,徐妮霞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审判法庭(康定路1111号)第四法庭被非法开庭。宝山政法委安排了一人旁听。
非法审理历时两个小时,对辩护人指出的立案违法,适用法律不当等辩护意见,公诉人赵健不从法理、法律条文角度平等辩论,而经常用“作为法律工作者”、“毋庸赘述”这样的言辞表达轻视法庭的傲慢态度。
徐妮霞平和坦然地阐述了法轮功不是某教、信仰无罪、法轮功学员是被迫害的、天安门自焚是骗局、两高司法解释没有法律效力等观点,并希望法官秉公执法。
最后,中共法庭宣读了对徐妮霞判刑两年,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的司法迫害决定。她提出上诉。
曾二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徐妮霞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国保警察杨跃飞、居委会人员等人从家中绑架,在宝山看守所特审室遭刑讯逼供,三天两夜不让睡觉,警察用脚踢她,用一叠纸卷起来抽她的脸,还把她身穿的衣服撕破。她在看守所还被奴役,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同年十一月,徐妮霞被送到松江女子监狱五监区迫害。在狱中,她被包夹、关禁闭、被剥夺睡眠、不让上厕所、每天被迫做奴工十几个小时,并被罚站、罚坐等体罚。二零一零年四月,徐妮霞结束四年冤狱。
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徐妮霞在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陷害,被淞南派出所片警张霖绑架,被送到宝山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徐妮霞被上海市奉贤公安分局警察送到闵行拘留所关押迫害十天。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徐妮霞在外面买菜时被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航头派出所协警陷害,包里的两个MP3播放器、大法经文、一个法轮章、真相币被抄走,在浦东张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月四日又被送到奉贤洗脑班非法关押两个月,被刑讯逼供。期间,徐妮霞被迫害得出现心动过速、高血压、呕吐等病症。浦东警方闯到她租住的房子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一套教功录像带、一套讲法录音带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初,徐妮霞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宝山看守所,后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徐妮霞结束三年冤刑。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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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999
电话:021-56691990
检察长 孙琳
副检察长 王强
负责批捕承办 唐敏芳 电话:021-36558569
承办检察官 赵健 电话:021-36558793
助理检察官 罗凯
案管电话:021-36558893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审判法庭: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111号
邮编:200042
总机:021-36120000
院长 孙静
审判长 杨柳
审判员 陈倩 电话:021-22890829
审判员 公绪龙
书记员 郑琳
刑庭内勤:021-36120000*8148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199号
邮编:201999
宝山分局国保处
电话:021-56608111转分机*50334 *50352
021-28950344、021-28950349
承办国保:
沈晓林13611658544
魏彧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