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王小平,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出生,曾任桂阳县宝山铅锌银矿公安分局刑侦队队长。修炼法轮功前,他患有严重乙型肝炎,并引发多发性胃溃疡出血及肾功能衰弱(尿蛋白尿),身体极度虚弱,体重骤降十余斤,长期住院治疗却毫无起色。医生甚至断言:“此病非常难治,可能一辈子也好不了。”
在求医无果的情况下,他开始尝试当时流行的气功疗法。一九九四年,他参加了李洪志先生在郴州举办的讲法班,从此走上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身体迅速康复。在工作中,他以真、善、忍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从内心自觉地去除名利心和各种贪欲,办案中不徇私、不枉法,深受领导和同事认可,被任命为刑侦队队长。
二、迫害开始:被强迫“转化”与岗位贬降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公安分局领导找他谈话,强迫他放弃修炼。他坚持认为修炼法轮功、做一个好人没有错,拒绝所谓“转化”。二零零零年分局收编后,仅因他坚持修炼,单位将他从刑侦岗位调离,分配到宝山铅锌银矿后勤部。二零零七年单位破产转制后,他被分到井下食堂送饭,二零一零年又被调往采掘工区井下从事车运工作。
三、暴力殴打与第一次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中旬,县“610办公室”主任胡运国、教导员李九社找王小平谈话,并提到“天安门自焚案”,王指出该事件是污蔑法轮功的伪案,胡运国随即恼羞成怒,威胁称:“我就代表江泽民,我就代表某某某,今天凭你这句话我要把你关进去。”
随后,李九社带人到王家翻箱倒柜,未找到任何所谓“证据”,只好返回分局。他们将王小平带至县公安局,胡运国找了一个名叫邓小伍的干警问话,自己一边去办关押手续。王小平心想不能这样被关押,趁他们带他上车时就跑,但没成功。胡、李二人随即给他戴上手铐,在110处警中心办公室当着全体干警的面,轮番猛击他的太阳穴数十拳。上车时,李九社又抓住他的头猛撞车门框。
王小平的头顶被撞裂开一寸多长的口子,鲜血直流,不经包扎直接送看守所,所长怕出事拒收。他们这才将他送往县人民医院缝合伤口后再次送入看守所。在看守所,他被迫吃猪潲食,每隔几天就得做一批彩灯,每天十余小时的强制劳动使他的手指磨出血泡,指甲充血青紫,稍一扭动灯脚便钻心疼痛,不完成任务就会被牢头暴力威胁。王小平被非法关押39天,出狱时还被迫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被没收)。
四、反复绑架与洗脑:系统性精神迫害
二零零一年年底,公安分局局长李志强、教导员李楚南突然闯入王小平办公室,强行将他送往郴州市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余天,并扣发当月工资。在洗脑班,他被强迫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遭保安暴力威胁。当时法轮功学员每人被单独关押,实施强制转化,如不顺从,则遭到保安施暴。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前夕,县“610办公室” 胡运国等,再次将他从工作岗位绑架至郴州市北湖区洗脑班。一进去便遭到那里“610办”请来的保安故意刁难,说他打电话回家没请示他们,王小平解释了一句,就被四、五个人按在床上暴打,身上多处青紫。市“610办”负责人彭冠华在隔壁房间,却置若罔闻。
县610的人仍不罢休,每次郴州办洗脑班都强迫王小平参加。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郴州桂阳县“610”副主任胡运国等人将正在上班的王小平绑架,送去郴州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十月份郴州的所谓“法制学习班”,也是将王小平绑架强行送入,胡运国对外声称是上面的命令,他也是迫不得已。
此后数年,每逢所谓“敏感日”,县“610办公室”均对他进行骚扰、问话,甚至多次非法抄家。
五、二零一二年:被押往长沙捞刀河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早上七点半,桂阳县610头目胡运国纠集县国保、宝山派出所及单位保卫部人员,将王小平从工作场所强行押往长沙捞刀河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余天。期间,他被当作犯人审问、侮辱,不配合就遭罚站、打耳光、用书卷成筒击打头部,并被强迫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光碟。
据称此次洗脑班由海南、湖北等地所谓“洗脑高手”组成,他们自称“成功转化一个学员可获高额奖金”,并有可观工资,因此极为卖力,手段精细而阴险。
六、长期骚扰与家庭伤害
二十余年来,王小平在“610办公室”持续监控下,逢节假日、敏感日均被强制谈话,其家人和孩子长期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七、背景数据
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二五年至少12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751人被非法判刑;至少4803人遭绑架与骚扰,其中绑架2348人、骚扰2455人;另有1306人遭非法抄家,34人被迫流离失所,70人被关押在洗脑班,101人被强制抽血等方式采集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