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多次遭关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政治流氓集团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胡蜜桃与所有中国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到很多伤害,被关押看守所至少2次、洗脑班3次、抄家4次,并给她及家人在精神、经济方面造成了严重伤害。
农历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胡蜜桃遭塔城派出所非法抄家,并把7本书和字典都抢走了,并被绑到看守所逼迫放弃修炼。二零零零年一天半夜,胡蜜桃被看守所人员从床上直接带走到看守所,并把她的手脚都戴上了手铐,不能吃喝拉撒,关押了33天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胡蜜桃等11名法轮功学员遭南昌县公安局绑架,当时莲塘派出所警察刘保生、国保大队指导员万建华对法轮功学员熊国英毒打,万建华用脚猛踢,并强行将其拖下楼;警察刘保生用拳猛击熊国英脸部,并掐法轮功学员李根弟的脖子。当时胡蜜桃在双盘腿炼功,被警察万建华按倒在地,随后拎起在其他法轮功学员身上乱摔打。
当天胡蜜桃被送到了派出所,并关了十多天,之后又送到洗脑班进行洗脑一个月。
被枉判七年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胡蜜桃与法轮功学员高银凤、陈文、陈玉莲、陶根秀等,在集体学法时,被南昌市公安局连同南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海军等绑架,后被南昌县公安局非法抄家、关押陷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上午12点,胡蜜桃、陈文、高银凤、陈玉莲在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11点至11点40分,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文、陈玉莲、陶根秀、胡蜜桃、高银凤第二次开庭。法轮功学员陈文一再陈述法轮大法是正法,于国于民只有百利而无一害,自己没有犯罪;遭到法官不断阻止。
二零一九年十月底,南昌西湖区法院对南昌陈文、高银凤、胡蜜桃、陶根秀、陈玉莲五位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刑:陈文被非法判九年半,陈玉莲八年,胡蜜桃七年二个月,陶根秀七年,高银凤五年。主审官:刘玉芳。
胡蜜桃在江西女子监狱内受到非人的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终于在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刑满回家。七年多的牢狱迫害,胡蜜桃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于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含冤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