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张俊嘉,铁岭市昌图县后窑镇人,他年轻时在社会上随波逐流,沉迷赌博。为此,他瞒着父母陷入小额贷款泥潭,先后贷出三十多万元并全部输光,最终家里不得不借钱替他偿还,造成经济困难。他父亲因承受不住打击,患上心脏病,之后又得脑梗,为了治病,又花费十多万元。他因长期承受压力,曾三次自杀,其中一次割腕,后被抢救生还。
为了还债,张俊嘉购买了一台网约车,靠跑车维持生活,但车贷、父亲的医药费和家庭外债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法轮功学员身体健康、心态平和,便开始阅读法轮大法书籍。他惊讶地发现书中内容完全不同于中共宣传,书中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由此明白了善恶有报的道理,精神上的重压一下子得以解脱。
张俊嘉彻底改变了,他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懂得替别人着想,事事征求父母意见,孝顺父母,重德行善。同时,他把学习法轮大法后深深受益的喜悦讲给他的网约车的乘客,帮助他们明白法轮功真相。
二、向乘客讲大法美好,被诬判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张俊嘉在沈阳市开网约车,向乘客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意举报,他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笃工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沈阳维康医院(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强制“检查身体”时,被抽了六管血。随后,他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大东看守所迫害。
此后,公检法部门罗织材料,将陷害张俊嘉的案子推进至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和大东区法院。开庭日期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推迟至七月十三日,又再次延后至八月七日。
八月四日下午一点多,张俊嘉的母亲耿玉华在金家镇邮局邮寄申冤信件时,被昌图县国保绑架,邮局与派出所联网,信件被扣押。
八月七日上午十点十分,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庭审进行至中午后,法庭休庭。下午法官以“下午有会”为由,休庭。
八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多,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当他的律师辩护到法轮功相关内容时,审判长陈壮威多次打断律师,不准他说下去。当律师辩护到“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时,不让他说。当律师辩护到“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时,陈壮威说休庭。
公开资料显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控下,下发查禁法轮功出版物的文件。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废止了一批文件,其中序号99和序号100两个“查禁法轮功出版物”的文件被正式废止。也就是说,印刷法轮功的出版物在中国是合法的。
审判长陈壮威拒绝张俊嘉的律师谈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正是在掩盖中共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同时强制剥夺张俊嘉的律师的辩护权利。
休庭后,审判长陈壮威等三人走出法庭。十几分钟后,他们回来,继续开庭,允许律师继续辩护,但仍不准律师提及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当律师在继续辩护中,再次辩护到法轮功相关内容时,审判长陈壮威指使法警将律师带出法庭。
审判长陈壮威逐出正当辩护的律师后,假意询问张俊嘉是否需要法院“安排律师”?被张俊嘉拒绝。一个敢于说真话的律师被审判长逐出法庭,他还会安排什么样的律师?答案显而易见——只能是“不说真话、配合陷害”的所谓“援助律师”。
随后,审判长陈壮威让张俊嘉自我陈述。当张俊嘉讲到自己开网约车期间为他人做的许多好事时,审判长陈壮威再次阻止其继续发言,并称择日宣判,庭审草草结束。
目前,张俊嘉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一年半,现已上诉。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邮编110041)
电话:024-88130838、88502198、28319561、28319699
审判长:陈壮威024-28319788、15640568007、15940480585
法官:王岩妍024-28319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