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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狱迫害九年余 湖南妇女言虹又被枉判三年多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九月九日】

(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长沙县榔梨镇法轮功学员言虹,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上午被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她自辩无罪。湖南省浏阳市法庭对她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她的家人已上诉。

法庭上,言虹的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上、伦理道德等方面,对言虹所坚持信仰的法轮大法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同时,通过摆事实:例如她本人实名所购高铁票的订单截图,从而揭露起诉书上所指某个时间段在另外地方的所谓“罪证”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无中生有与别有用心的陷害。言虹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尽管如此,法庭初审,言虹还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目前,言虹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言虹已被迫害致高血糖和高血压症状。她的家人已经将她的冤案上诉到长沙市中级法院。

言虹现年63周岁。她曾经是长沙县榔梨居委会主任,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受民众的信任,有难处找她解决,邻里间有矛盾了找她调解。她还获得过政府颁发的荣誉和褒奖,是公认的好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人,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五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由于在监狱遭受迫害,她的视力受到严重损害。然而,不论遭受多残酷的迫害,言虹自始至终都没有动摇过对法轮大法的坚信。

言虹的家人希望长沙市中级法院合议庭的各位法官,秉公执法,全面核查本案全部“证据”,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持公道,给予言虹公正的判决。

此前言虹遭受的中共迫害,请见《警方炮制大案 长沙多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起诉》《曾遭六年冤狱 言虹又面临非法判刑》

相关信息:
浏阳市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二伦 电话:18867366452
陪审员:汤颖 胡乐
公诉人:陶剑 电话:13974915222
长沙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彭建民 电话:135744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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