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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75岁法轮功学员赵彦霞面临非法开庭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九月三日】
(明慧网辽宁消息)辽宁省本溪市75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彦霞女士,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被本溪市平山区工人派出所警察绑架,四月初遭非法批捕。六月三日,赵彦霞被明山区检察院陷害,六月二十四日案子推挤到明山区法院,九月八日面临非法开庭。明山区法院原计划于八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对赵彦霞开庭。由于赵彦霞的身体状况极度危急:高压多数时间在200mmHg以上,有时高达260mmHg,血糖严重超标,医生明确表示,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开庭被延迟到九月八日。

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强制取证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正月十五),赵彦霞在小区路上行走时,被工人派出所警察突然拦截绑架。警察手里拿着几份不知从何处得来的真相资料,称是她的,并将她送到派出所。警察闯入赵彦霞的出租屋实施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以及三十万元人民币和五千美元现金等大量私人物品(现在已经退回)。

警察将她带到一个陌生地点,在录音录像的情况下审讯。赵彦霞指出警察诱供,拒绝回答问题,也拒绝签字。警察随后将她拉到医院体检。体检显示她高压超过200mmHg,并伴有高血糖等严重症状,看守所因此拒收。警察随即将她送到本溪铁路医院住院(该院设有看守所监管大队)。直到三月底,赵彦霞才被从铁路医院押回看守所。

二、检察官称:说你违法就违法

四月初,赵彦霞被非法批捕。两名检察官到看守所对她非法提审。其中一名姓陈的检察官问她是否“认罪认罚”。赵彦霞明确表示:“我不认罪、不认罚。我没有违法,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该检察官竟回应:“说你违法就违法。”并强迫她签字。

六月三日,赵彦霞被构陷至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为王园园。

六月中旬,家属聘请律师办理会见与阅卷。然而,本溪市看守所以“监管医院(本溪市铁路医院)没有会见条件”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实际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会见权。律师依照法律程序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本溪市检察院提出控告,本溪市检察院回复称会“尽快沟通解决”。

六月二十五日,律师再次向明山区检察院提出会见申请时,被告知案件已于六月二十四日转至明山区法院,并被要求到法院继续申请会见。然而,本溪市看守所仍然拒绝安排会见;本溪市检察院亦未采取有效监督措施。

三、强迫吃药导致严重反应 身体极度危急

赵彦霞被绑架后身体状况持续恶化,血压、血糖一直偏高。警察又将她拉到铁路医院治疗。起初她不愿吃药,医生威胁说“不吃药不能见律师”。为了能见律师,她被迫服药。然而,药物导致她全身剧烈发抖,并出现大便失禁,两个小时后才逐渐缓过来。此事发生在四月二十二日。此后,她拒绝再服药。

五月上旬,律师在本溪市看守所会见了赵彦霞,得知她已连续两个多月胸口疼痛、浑身无力,身体状况十分危急。家属对她的健康深感忧虑。

八月四日,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赵彦霞时了解到,她目前身体状况极度危急:高压多数时间在200mmHg以上,血糖严重超标。医生明确表示,她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与此同时,律师还得知赵彦霞在被绑架过程中遭到暴力对待:她的脚趾被警察踩得发黑;肋骨受伤,至今仍持续疼痛;头部被撞向墙壁,导致她一直处于迷糊状态。

一个年逾古稀的善良老太太,仅仅因为坚持信仰、按照真、善、忍做人,却遭受如此暴力对待。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她仍要面临非法庭审,健康状况更加令人忧心。

相关信息: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朱思晓 18641467107 ,024-42885608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程宝新(员额检察官)024-44599299
助理检察官王园园 电话:024-44599299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8-1栋,
邮编:117022
电话:024-42885588 、024-42885535、024-42885529 、024-42885521
咨询:024-42885673
院长:杜莉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6-1号,
邮编:117000
电话:024-44599388 024-44599311 024-44522380
检察长:孙伯涛
副检察长:张涛、赵春泉

本溪平山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邮编117000
电话:024-43889024、024-42808110
局长:栾冬松(2026年5月在任)
国保警察赵翔13941434448
工人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富强街17号,邮编117021
电话:024-42108618
所长:郎建伟
副所长:付德冬(案件负责人)15694140333;警号502091
办案警察张富林18340412264
社区民警张某1335414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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