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深夜十一时,邯郸市警察撬开杜丽锟家门,将她、丈夫马永骁及母亲杨凤莲三人绑架,并同时投入看守所。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拒绝批捕后,杨凤莲和马永骁被“监视居住”,杜丽锟则被取保候审。
杜丽锟因被警察诱取口供,被单独构陷至肥乡区法院。主审法官柳延峰为她办理“取保候审”,要求她每周到派出所签到。
控诉违法遭报复:法官与警察密谋
回家后,杜丽锟与父母不断向公检法部门控诉违法行为。一天,杜家祥亲眼看到法官柳延峰到派出所与绑架杜丽锟的警察密谋,随即让杜丽锟向上级法院递交回避申请。
不久后,柳延峰亲自来电称院长已驳回申请,并要求杜丽锟到法院“走手续”。杜丽锟未理会,法院随后将传票贴在她家门上。
再次被劫入看守所:绝食后被送往监管医院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下午,肥乡法院突然勒令罗成头派出所警察将杜丽锟劫入看守所,理由是“取保候审期限” 将至,并准备在九月一日开庭。
母亲杨凤莲紧急雇佣邯郸本地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却被拒绝,理由是“法院有安排,律师会见须到法院报备”。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代理杜丽锟案件的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交涉时才得知:五天前杜丽锟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劫入公安监管的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邯郸复兴院区。律师次日到医院见到了她。
此时杜丽锟仍在绝食,血压高达190至200多,随时有生命危险。
法官坚持开庭:拒绝延期、限制旁听
尽管杜丽锟病危,肥乡法院法官柳延峰仍坚持在九月一日开庭。杜丽锟的律师要求延期,柳延峰拒绝,并声称:杜丽锟家人不能旁听,其他旁听者最多两人,开庭地点不确定。
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时,肥乡法院与检察院人员在监管医院召开庭前会议,决定九月一日上午在肥乡法院开庭。
柳延峰向杜丽锟下达传票时,杜丽锟当场指出:“我向你反映的公安警察违法事实你置之不理,你怎会公平审理!我不会到庭的,我没有犯罪,你若判我你就是在犯罪。”
她也曾对监管支队队长、看守所长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用生命担保修炼人绝不会犯罪,真正的罪犯是迫害法轮功的人。”
九月一日:救护车押往法院,庭审被杜丽锟阻止
九月一日,肥乡法院动用肥乡中心医院救护车将杜丽锟强行押往法院。杜丽锟坚决拒绝开庭,表示“坏人不配审判好人”,并当庭辞退律师,使庭审无法进行。
法官柳延峰与两位律师沟通了一上午仍无果。下午,他开始诱骗杜丽锟的父母,承诺:允许杨凤莲出庭辩护,可以多人旁听。
杨凤莲不为所动。柳延峰无计可施,只得让救护车将杜丽锟送回监管医院。
相关背景与地点信息
杜丽锟一家长期遭受迫害,详情可见明慧网相关报道:关于杜丽锟一家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河北邯郸市杜丽锟又被劫入看守所、面临非法庭审》 《河北警察叫嚣:抓错人也不放》 《16岁少女被男警电击大腿内侧 母女控告江泽民》等。
邯郸公安局监管医院即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复兴院区(俗称第五医院),位于邯郸市丛台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住院楼北侧院内有一小楼,南门挂有“邯郸市公安局监管医院”招牌。
相关人员信息:
法官柳延峰手机:18031061889办公室电话0310—8902808
肥乡检察院责任检察官李贺军:13930099077),他是肥乡检察院的二把手。
李贺军的助理是石蕾:18730093769
案件具体负责人:尹岳飞,男,四十岁左右,罗城头派出所指导员,18632006541
实施绑架现场总指挥:邯山分局陈科长18631056918
参与绑架人员:分局刑侦:魏军虎 ,韩立光
张姓女警,专做记录提审人员:邯山分局国保大队:王杰,李占潮 吴森鑫
温俊华 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立彬 50多岁 邯山分局副局长
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分局 电话:0310-3125373
罗城头派出所 电话:18632006541
邯郸市第二看守所 电话:0310-4157160
刘文明 男 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分局局长
陆英海 男 邯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崔树敏 男 邯郸市第二看守所所长
王存银 男 邯郸市第二看守所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