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左立志女士,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在锦州市凌海沈家台大集,向人赠送含有大法真相的吉祥饰物,遭一名警察的母亲恶意举报,随后被凌海国保绑架。左立志被关入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至今,已经被非法批捕,面临当地公检法的司法迫害。此前,左立志因修炼法轮大法曾陷五年冤狱。
一、修炼法轮大法后成为更好的人
左立志,一九六八年九月生,今年58岁。她从小心地善良,老实厚道,学习努力。一九九零年,她考入锦州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九三年毕业后,到义县大榆树堡镇中学任教。
左立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修炼法轮功不仅能使人强身健体,更能使人道德回升,能带动整个社会道德的提升,于是她加入到了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行列。
左立志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在单位里公认是一个好教师,在名利上从不与人争夺,善待所有人。在家里,她是一个好女儿。通过学法炼功,她身心健康,宽宏大量。
二、曾被警察绑架构陷、遭法院秘判其五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义县国保大队和镇派出所等十多名警察包围了左立志的家,将她关押到义县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义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左立志。在非法开庭之前,家人得到通知,及时来到法院,质问法院刑事庭庭长王德久:“非法开庭的法律依据何在?”跟他讲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案错案是要遭报的。王德久狂妄地说:“我这法官就听共产党的,这是锦州市第一大案,我不怕遭报,也不怕死。”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义县法院刑事庭对左立志非法开庭,审判长改为刑事庭副庭长杨春福。
在法庭上,左立志自述修炼法轮大法令她身心受益,律师也为她做无罪辩护。法官和检察官无言以对,而草草收场。左立志本应无罪释放,但义县公安局警察仍将她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接着,义县法院无视中国现有法律,执法犯法,在未开庭、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竟秘密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左立志三年徒刑。左立志随即向锦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锦州市中级法院几个人到义县法院,也未通知家人,只找左立志本人,简单地问了几句话,然后告诉她这就算是中法开庭了,当时也未说庭审的结果。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左立志的家人接到义县法院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对左立志枉判五年的通知书。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左立志被义县公安局警察从义县看守所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左立志结束五年冤狱回家。
三、冤狱中遭奴工、剥夺睡眠、冷冻、毒打等折磨
左立志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后,分在九监区。她被关在监舍楼里,首先有两个人监控,进行所谓“转化”,如果不“转化”,狱警开始实施各种迫害手段,对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由于左立志不“转化”,九监区的队长钱蕾指使监舍人轮班的看着她,白天逼她干活,晚上不让睡觉。两个人轮班的看着,她只要一闭眼,就打,浇凉水,还用手铐把左立志固定,一盆一盆的从头往下泼水,同时辱骂、打嘴巴。甚至把左立志拉到外面,只穿内衣、劳改服,在零下近二十来度的气温下冷冻她。就这样一连折磨、摧残左立志四、五天。
左立志曾自述:“在队长的指使下,监舍人又开始变着招,对我成天罚站,脚都站肿了,鞋都穿不进去;然后在地上罚蹲;她们人还骑在我的身上,毒打;长时间罚蹲、毒打后,再把我抬的老高,给我蹲臀股蹲,就这样蹲来蹲去的,使我的脊椎骨受到损伤,打那以后我的腰就直不起来了,整天腰疼、成驼背姿势。”
如今,善良的左立志女士因赠与百姓法轮大法的真相,给予他们的美好与祝福,再遭当地司法程序陷害。家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日夜煎熬,祈盼着女儿早日回家。
左立志及家人被中共迫害的更多情况,详见《辽宁义县阚志晰家四人被中共害死》《曝光辽宁省女子监狱的罪恶》《弟弟被迫害致死 姐姐被枉判入狱》《辽宁义县法院秘判左立志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