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
(明慧网湖北消息)武汉市36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慧琼女士,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八月二十六日,她在洪山区法院遭遇非法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先后非法驳回张慧琼提出的两项正当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当张慧琼当庭指出一份笔录系伪造时,公诉人先狡辩称“只是日期写错”,随后又改口称“这份笔录没有任何内容,可以不作为证据”,试图掩盖伪造笔录的事实。
长达四年多的持续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国保人员及花山派出所警察,在花城家园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闯入张慧琼居住的花城家园李园。警察以“监控拍到张慧琼发真相资料”为借口,仅凭一张空白的《搜查证》实施抄家。
为首的抄家警察是孙富利和孙军,其他人员均未出示任何身份信息。随后他们将张慧琼绑架至花山派出所,并在当晚将她关入武汉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整个过程,警察未通知任何家属,也未向家属出具行政拘留通知书。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张慧琼被花山派出所警察舒坦及另外三名警察从武汉第一拘留所带回花山派出所。警察以“案件已转为刑事案件”为由,当晚将她送往武汉第一看守所。然而,由于张慧琼未接种新冠疫苗,看守所拒收。
花山派出所警察随后打电话欺骗家属,谎称需要家属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等家属赶到派出所后,所谓“手续”却变成要求家属劝张慧琼接种新冠疫苗。张慧琼拒绝接种,当晚被非法关押在花山派出所。
一月八日早上,警察将张慧琼强行带到花城家园卫生院,试图给她接种疫苗。她再次拒绝。警察随后又把她送往武汉第一看守所,但仍被拒收。当天下午,张慧琼被强制“取保候审”回家。
张慧琼被迫离家后,于二零二二年又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高新分局)非法网上通缉。此后,高新分局警察、汪集派出所警察,以及汪集街道办、罗泊村村委多次上门骚扰、威胁她的家属,持续制造恐惧与压力。
面对持续的不公,张慧琼的父亲张林华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起依法维权,但无论控告、举报还是信访,均遭相关机构推诿。张林华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同样遭遇推诿与不作为。(详见明慧网报道《武汉女青年被迫离家 家属控告参与迫害的警察》《控告参与迫害的警察 武汉法轮功学员家属遭骚扰》))。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张林华与张慧琼父女同时遭到武汉新洲分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张林华在当日午夜被放回;张慧琼则于十一月八日晚被送往武汉第一看守所。十一月二十一日,由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未予批捕,她再次被强制“取保候审”回家。
十二月五日,张林华收到新洲分局出具的《收缴物品清单》和《证据保全决定书》。这些文件显示,新洲分局已着手为进一步的行政甚至刑事迫害铺路,预谋性极为明显。
面对长达四年多且仍在持续的迫害,张林华、张慧琼父女再次向相关部门依法维权,仍遭推诿与不作为。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张林华父女面临司法迫害 依法维权遭推诿(上)》《张林华父女面临司法迫害 依法维权遭推诿(下)》。
关押陷害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多,张慧琼被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传唤。她从检察院出来后,大约在十一点钟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挟持至办案中心。中午十二点左右,她父亲接到通知称:张慧琼已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批捕,随后被送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五月二十八日,武汉东湖高新分局花山派出所将陷害张慧琼的所谓“案卷”送至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六月三日,又送到洪山区检察院。
六月三十日,洪山区检察院二检检察官刘军到武汉第一看守所提讯张慧琼。张慧琼问他办案依据是什么?刘军马上让看守所警员将她押回,没做笔录。张慧琼向刘军控告公安办案人员违法,以及申请证据重新鉴定,刘军不予理睬。张慧琼通过看守所向武汉洪山区法院邮寄控告状,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以案释法申请书,不起诉申请书,没有任何回应。
八月十八日,在洪山区开了一个庭前会议。张慧琼拒绝了法援,要求自我辩护。庭前会议张慧琼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张慧琼申请所有证人出庭,申请公诉人回避(刘军)。
公诉人肆意狡辩、戏弄法庭
八月二十六日周三,在洪山区法院开庭。公诉人声称所有证人都在权利义务告知书和笔录上签字,驳回了张慧琼让证人出庭的申请。关于张慧琼的第一份询问笔录,均是在引诱、威胁、欺骗的情况下做的。另一份笔录没有如实、完整记录张慧琼所有的陈述,而且不允许张慧琼补充笔录并签字确认。张慧琼要求排除以上两份笔录,公诉人以办事人员在笔录有签名并说明为由,驳回了张慧琼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
第三份笔录,公诉人说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武汉第一看守所宣捕,笔录没签字的原因是办事人员认为张慧琼不配合,他们自己签字说明,张慧琼说没有看到。这个笔录时伪造的,因为张慧琼是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被送到看守所,没有任何人对张慧琼宣捕、询问,二月二十六日她还在武汉市新洲区家里面。张慧琼指出这一份笔录是伪造的,公诉人先狡辩说是“日期错误”。后来张慧琼说根本没人对她宣捕,也没有这个事,公诉人改口说这个宣捕笔录没有任何内容,可不作为证据。
在庭上,张慧琼要求公诉人出示做笔录的录音录像。公诉人声称由于年限较久(2022.1.7),没有刻碟。张慧琼要求所有书证进行当庭质证。公诉人声称他宣读就是“质证”了。张慧琼要求把涉案书籍逐字逐句质证,说明书籍与罪名的关联性,被法官驳回。洪山区法官郭春枝说她未收到任何家属递交材料。
法轮功是佛法,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完全合法。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中共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与人间正义的惩罚。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了双眼,俗话说:害人害己。现在的“倒查二十年、倒查三十年”,不就是前车之鉴吗?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及时醒悟,及时弥补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