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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冤狱后屡遭骚扰 甘肃庆阳市杨利萍被迫流落他乡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明慧网甘肃消息)甘肃省庆阳市59岁的法轮功学员杨利萍,近年来在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儿子家中帮助带孙子。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她因在西安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雁塔分局警察绑架并抄家,随后被关押在雁塔区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雁塔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二零二五年年底,杨利萍刑满出狱回家,却屡遭当地派出所、村委会上门骚扰、威胁。家人不堪重压,家庭矛盾频发。最终,她被迫离开家乡,远走他乡谋生,年近六十却“有家不能回”。

家庭背景:父亲修炼大法后身心巨变

杨利萍,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生,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南李村殷淌队人。近年来住在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曲江香都A区儿子家中。

她父亲杨国梁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各种疾病痊愈,身体康健、脾气变好,家庭也随之和睦。

父亲遭系统性迫害:被游街、劳教、侮辱人格,最终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杨利萍一家再无宁日。

父亲杨国梁长期遭受:派出所、镇政府人员频繁骚扰,多次非法拘留,多次抄家,被挂牌游街,被强制扫街道、站台阶“亮相”侮辱人格,被强迫参加洗脑班。

随后他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二年在西峰戒毒所被严重迫害,致使身体暴瘦、虚弱不堪。家属多次要求放人医治,看守所就是不放人。到二零零三年,他瘦得皮包骨、无法行走、卧床不起,警察怕担责任才将他放回家,但仍不断上门骚扰。

二零零四年,杨国梁因长期迫害导致的伤害含冤离世。

了解真相后走入修炼:身心巨变、家庭和睦、事业兴旺

父亲的离世让杨利萍深受震动,她困惑父亲为何至死不放弃信仰。她把父亲留下的大法书籍带回家,关在房间里几天读完。书中讲述的“真、善、忍”让她深受触动,人生观彻底改变。

修炼后:脾气变好,不再动怒,与丈夫和睦相处,心脏病、严重贫血、胃病等多年顽疾不治自愈,身体康健、精神饱满,她经营的干洗店因诚实守信,顾客络绎不绝。

第一次被绑架:讲真相遭恶告,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日,杨利萍在商店向店主讲真相,店主因受谎言毒害,打电话叫“610”的人来抓她。庆阳市西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朱长锁等三人将她绑架至南街派出所。

警察还查抄了她的干洗店,翻箱倒柜抢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专门检查她的钱上是否有字,夜间将她铐在凳子上轮流逼供,次日,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此后,当地“610”指使人不断到她店里骚扰,致使店铺无法正常经营,最终被迫关店,经济损失很大。无奈之下,她离开家乡前往西安,在儿子家帮助带孩子,以躲避本地骚扰。

在西安发真相资料被绑架:程序违法、证据不实、律师当庭无罪辩护

◎ 居民报警、警察调监控

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曲江香都A区25号楼住户韩彪报警,称门口出现法轮功资料。雁塔分局调取监控,认定杨利萍于六月三日、四日在25栋二单元、21栋四单元发放《慧闻图说》《祝你平安》《明慧周报》《三退保平安劝善信》等资料及翻墙软件卡片。

六月六日,警察闯入家中绑架杨利萍并抄家,抢走手机、大法书及真相资料。

◎ 检察院起诉、律师无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雁塔区检察院起诉杨利萍,建议量刑一年半。十月十一日律师会见杨利萍,明确她“完全无罪”。

十月十二日雁塔区法院开庭,律师当庭指出:该案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侦查机关未当场清点扣押物品,扣押的品种和数量不具有真实性,并陈述涉案资料为×教宣传品的认定是违法的等辩护意见,为杨利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律师一直努力跟法官沟通,给他们普法:

至今,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也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因此用刑法三百条给杨利萍判刑首先就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强加给杨利萍的这个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也不成立,因为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四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这四条都不符合、都不成立,最起码要说明她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吧,可是你们都说不出来。

最后,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拥有信仰的书籍是受宪法保护的,因此,所谓“证据”——大法书籍、真相小册子、传单等等,与所扣的罪名无关,没有关联性,属于“无效证据”和“非法证据”

法官听后称“要研究考虑”。庭审后迟迟不判,律师安慰家属:“没有消息是好事,人不会被送进监狱受折磨。”

突然被送往监狱:刑满前一个半月被强行转押

十个月后,即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雁塔区法院对杨利萍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并罚款八千元。此时距她刑满仅剩不到四个月。

然而,在她离出狱仅剩一个半月时,突然被送往女子监狱,最终从监狱出狱回家。

出冤狱后屡遭骚扰:被逼离家、流落他乡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杨利萍出狱回家,却遭当地派出所、村委会频繁上门:要求拍照、采集生物信,盘问她近期活动,威胁“再炼法轮功还要抓你”。

骚扰不断,家人承受巨大压力,还产生了家庭矛盾。杨利萍被迫离家,在外谋生,年近六十却流落异地。

结语:信仰自由被践踏,相关人员难逃法律责任

杨利萍希望人们健康、善良、明辨是非,却三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抄家、冤判,屡遭骚扰。

相关警察及检察院人员触犯《宪法》35、36、37、38、39条,涉嫌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善恶有报,法律回归正义时,相关人员难逃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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