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近悉,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恶警王艳,女,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被甘肃省武威市检察院和武威市纪委出面将其留置审查,随后由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于二零二五年年底一审判其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详。王艳提起上诉,现二审阶段即将结束。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女在押人员的大队有十三队和十四队,王艳在十四队任教导员。二零二一年年底因新冠疫情新增了十一队,王艳任十一队大队长。十四队因长期存在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行为,且牢头狱霸动辄要求号室里的在押人员给其打钱,更离谱的是还让家属给他们外面的家人打钱。为此,很多在押人员离开看守所后,就向各部门控告看守所的不法行为。甘肃省检察院在二零二五年成立了专案组,专门查实看守所的不法行为和虐待被监管人员的罪行,王艳因证据确实,被依法抓捕,一审法院判其有期徒刑某年,现案件即将终结。
一、王艳在十四队的部分恶行
1. 关闭风场,让在押人员上完厕所拿水洗
王艳在任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教导员期间,动辄以在押人员不服管理为由,对风场关闭,有时候长达一、两个月。
关闭风场,不单纯是不允许在押人员去风场放风,而是家属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以及自己购买的食品与生活用品,都在风场放着,看守所会统一开风场的时间,让在押人员在风场活动,或者取食品与生活用品。关闭风场,实际是禁止在押人员使用生活用品,食品自然不让吃了。生活用品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卫生纸,关闭一、两个月,在押人员没有纸用,上厕所,无论大厕、小厕都是用水洗,拿牙缸子接水来冲洗下身。这种关闭风场的事是王艳用来惩戒在押人员最常用的手段。
2. 剥光在押人员的衣服,将其挂在间道栏杆上,展示侮辱一整天
十三队和十四队都是在看守所的二楼,一楼是男队。在十三队和十四队,能看到前面楼一楼的男队几个号室的在押人员在风场出出进进的场景。有一年,大概是二零一七年左右,有一位女在押人员被关到十四队,刚好她的男朋友也被抓,就关在十四队前面那栋楼一楼的号室里,站在十四队的号室门口,还能看到在风场的男朋友。这位在押人员就时不时地站在号室门口去看一楼的男朋友。恶警王艳知道后,就将这位女在押人员的衣服剥光,直接将其从号室带出去,将其挂在间道栏杆上,说是让这个在押人员看个够。可是挂在那里,楼下的男犯看得清清楚楚,就这样给挂了一天。
3. 强制法轮功学员李亚带镣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法轮功学员李亚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李亚不认罪,拒不配合看守所警察的指使、命令,被强行抬到十三队,当天是王艳值班,王艳直接给李亚加戴戒具——死刑犯的连体拷,长达十五天。
二、王艳在十一队的部分恶行
二零二二年五月,法轮功学员杨卉被非法关押到十一队,被时任大队长的王艳加戴诫具——死刑犯的连体铐,长达十五天,而后又加戴十五天,前后三十天。戴镣期间,杨卉被号室的在押人员偷偷的拧、掐,浑身都是伤。
同年五月,法轮功学员张萍被非法关押到十一队,王艳对张萍连续两次加戴戒具——死刑犯的连体拷,长达三十天。三十天后,张萍的脚腕处被脚镣弄伤,长达好几个月脚腕伤情都没有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