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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遭庭审 四川张秀珍表示信仰和传播法轮功无罪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明慧网四川消息)四川南充市60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秀珍女士,二零零七年修炼法轮功后结肠癌康复,多年来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她在嘉陵区陈寿路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跟踪、绑架并关押。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嘉陵区检察院对她非法起诉;五月十二日首次庭审;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再次开庭。

在法庭上,张秀珍明确表示: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真相无罪。

她告诉在场人员:
· 法轮功是佛法大道,是在危难中救人的正法,而非邪教;
· 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她本人就是在多种治疗无效的晚期癌症中因修炼而康复的受益者;
· 信仰真善忍、传播法轮功无罪;

律师当庭质证:指控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家属聘请的北京维权律师在庭上从多个方面指出指控完全不能成立:
· 证据不足:检察院提供的视频无法辨认出当事人,只能证明她没有散发行为;
· 身份不能定罪:不能因她是法轮功学员就处罚;
· 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 无任何违法行为:她未破坏任何法律;
· 普世价值无罪:信仰“真善忍”没有邪的成分。

律师总结:指控罪名不成立,应立即释放当事人。

庭审持续约一小时,当天仅有她的两位家属旁听,法庭未当庭宣判。

炼法轮功后肠癌康复 却因讲真相屡遭迫害

张秀珍,南充仪陇县人。修炼法轮功前身患多种疾病,尤其是结肠癌,多方医治无效。二零零七年修炼法轮功后,她的疾病奇迹般痊愈。

她丈夫曾任县城供销社主任,在中共高压环境下被迫与她离婚。此后她独自居住在南充市。

因亲身受益,她希望更多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却因此屡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被刑事拘留一次;二零一二年又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她与另一同修出去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当地国安警察声称政府官员收到的信是她写的寄的,只是猜测,又将非法拘留她十四天;

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晚六点多,她被高坪区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送到龙泉驿女子监狱。在那里,她被“转化”迫害,强制罚站、罚蹲、或罚坐小凳等。她偶然看到包夹往她的菜里放不明药物,接着,她出现记忆下降症状,做这样忘那样。

再次被跟踪绑架 构陷证据漏洞百出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张秀珍在嘉陵区陈寿路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警察跟踪、绑架。随后被嘉陵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并关押在嘉陵区监管中心。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十点,嘉陵区法院对此案首次开庭。法庭上,张秀珍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法官强行阻止,并剥夺自辩权。

北京维权律师在辩护中指出:
· 所谓“反宣资料认定委托书”由政保大队人员出具,程序违法;
· 所谓“反宣传品认定意见通知书”不能作为证据;
· 起诉书称她拥有二百多份真相资料,那是她的私有物品,不构成犯罪;
· 公诉人提供的监控录像未播放任何内容,不能作为指控依据。

十一点三十分左右,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

目前张秀珍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监管中心,档案号2023006360,监室号:0404。

张秀珍被迫害的详情,请见《四川南充张秀珍和黄大贵被非法判刑》《张秀珍控告仪陇县人社局非法扣除退休金一案开庭审理》《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张秀珍遭两年冤狱折磨》《曾两遭冤狱 四川南充张秀珍再被非法开庭》

相关单位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陵经开区桂府路(与检察院相邻)
王毅(副大队长 )
李怀学(政保大队)
邓怀林
王鹏飞 13890733920
郑炼 13547589910
黄续 15309070107
李红军 13350250008
冯麟植 18581724285
王韬 15984876566
斯圣杰 13990870808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陵经开区桂府路
检察官:韩勇 13320772887
助理:冯秋蓉 13890846737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路41号(办公楼是27号)
下面是2016年参与对她迫害的嘉陵区法院人员:
审判长:袁玮 17713800086
陪审员:魏兴明,李雪梅
书记员:曾小康
2021年是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高坪区检察院、高坪区法院
审判长:覃文玲 13508080845
陪审员:刘跃平,李弘
书记员:刘瑶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共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
副大队长:王毅 电话:15182928811
警察:黄续 电话:18380781215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政保大队:
王鹏飞(二级警长):警号:105139,电话:13890733920
郑炼:警号:044767;郭佑铭 警号:044898
反宣传品认定委托书:由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认定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
王鹏飞(二级警长):警号:105139,电话:13890733920
邓刚林(中队长):电话:13696005924
见证人物业人员:肖云海:身份证:512921197606036476;电话:17738783691
冯志霞 电话:15881765517
见证人安保队长:何军,身份证:511304198212197212,
电话:18145065955
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祥路一号嘉州玫瑰花园20栋11-7
见证人:李世刚:身份证:512921196402023572,
电话:17765555191
现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立宇花园1期一栋三单元;
户籍: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双店乡土主庙村7组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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