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明慧网山东消息)山东省菏泽市单县58岁的法轮功学员武娟女士,于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被单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她坚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七月二十四日,单县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武娟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修炼获益的普通家庭,被迫害撕裂二十七年
武娟生于一九六八年十二月,曾在单县人民银行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她多年顽固的鼻炎痊愈,工作认真、任劳任怨,是单位公认的好人。她的父母与姐姐武萍也在同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疾病随之都好了。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灭绝性迫害后,武娟一家首当其冲。她家曾是炼功点,长期遭骚扰与威胁,姐妹俩的家庭被迫害致破裂,姐姐武萍还两次被非法劳教。公安警察的反复骚扰,使父亲长期处于恐惧之中,身体每况愈下,最终于二零一五年初病逝。
二、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清晨闯入、强行带走、抄家四小时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清晨七点十分左右,七、八名穿便衣的国保大队人员闯入武娟家中,强行将她带走。警察翻箱倒柜,将她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以及放在口袋里的现金全部搜走。
其中一人是国保大队队长张兵(音),另一人自称是多次被明慧网曝光的包立虎。整场抄家从早上七点持续到十一点。当时家中还有武娟的姐姐,以及她90岁、完全不能自理的老母亲,两人均受到极大惊吓。
武娟随后被关押在菏泽看守所。检察院人员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陷害她,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三、律师拒绝无罪辩护、阻挠旁听:庭审前的重重黑幕
武娟的女儿为母亲聘请了当地律师石兴跃,但该律师明确拒绝做无罪辩护。
七月十四日,律师通知武娟女儿: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开庭。因武娟女儿在外地上班,临时有事无法赶回,她与姨(武娟的姐姐)商量,由姨代为旁听。
七月十五日,武娟的姐姐前往会见律师,希望律师为武娟做无罪辩护,却遭到恶劣拒绝。律师不仅拒绝无罪辩护,还不允许她旁听庭审,并威胁她“早晚也得被抓进去”。
之后,律师告诉武娟女儿: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并未按时开庭,而是拖延到下午两点半才开庭。由于家属被阻挠旁听,庭审情况不详。据悉,在法庭上,武娟坚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四、七月二十四日判决:重刑、罚金、全部物品被没收
七月二十四日,单县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武娟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她的所有个人物品,包括打印机、五台笔记本电脑、播放器、法轮功书籍,以及印有法轮功真相的近六百张钱币等全部被没收。
这是一位普通女性、一个曾经和睦的家庭,在二十七年迫害中被不断撕裂的真实记录。从非法抓捕、抄家、恐吓,到庭审黑幕、重刑判决,武娟案再次呈现出中共对法轮功系统性迫害的链条。
公诉人:孙世巍,山东省单县检察院检察员
审判长:吴建国
陪审员:许艳芳、胡遵建
法官助理:闫硕
书记员:吴铭健
辩护人:石兴跃,山东思辨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256649191、15865897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