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张俊嘉,男,铁岭市昌图县后窑镇人。年轻时,他在社会风气的裹挟下沉迷赌博,陷入小额贷款泥潭,给家庭带来经济困难和许多苦难。他因长期承受压力,曾三次自杀,其中一次割腕,后被抢救生还,至今仍留有伤痕。
为了还债,他购买了一台网约车,靠跑车维持生活,但车贷、父亲的医药费和家庭外债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法轮功学员身心健康、待人平和,便开始阅读大法书籍。他惊讶地发现书中内容与电视宣传完全不同——书中教人向善、提升道德,他也由此明白了善恶有报的道理,精神上的重压一下子得以解脱。
张俊嘉彻底改变了,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懂得替别人着想,事事征求父母意见,孝顺父母,重德行善。同时,他把学习法轮功后深深受益的喜悦讲给他的网约车的乘客,帮助他们明白法轮大法的真相。
传真相遭绑架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张俊嘉在沈阳市开网约车、向乘客讲真相时,遭人恶意举报,被铁西区笃工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在强制“检查身体”过程中,铁西维康医院医生为他抽取了六管血。随后,他被关押在沈阳市大东看守所。
此后,公检法部门罗织材料,将陷害张俊嘉的案子推进至大东区检察院和大东区法院。庭审日期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推迟至七月十三日,又再次延后至八月七日(周五)上午九点。
八月四日下午一点多,张俊嘉的母亲耿玉华在金家镇邮局邮寄伸冤信件时,被昌图县国保绑架,邮局与派出所联网,信件被扣押。
八月七日上午十点十分,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庭审进行至中午后,休庭。下午,法官以“下午有会”为由,休庭。
大东区法院审判长执法犯法
八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多,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当他的律师辩护到法轮功相关内容时,审判长陈壮威多次打断律师,不让他说。当律师辩护到“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时,陈壮威说休庭。
公开资料显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在江泽民集团的操控下,下发查禁法轮功出版物的文件。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废止了一批文件,其中序号99和序号100两个“查禁法轮功出版物”的文件被正式废止。也就是说,印刷法轮功的出版物在中国是合法的。
审判长陈壮威拒绝张俊嘉的律师谈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正是在掩盖中共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同时强制剥夺张俊嘉的律师的辩护权利。
休庭后,陈壮威等三人走出法庭。十几分钟后,他们回来,继续开庭,允许律师继续辩护,但仍不准律师提及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当律师在继续辩护中,再次辩护到法轮功相关内容时,审判长陈壮威指使法警将律师带出法庭。
赶走正当辩护的律师后,陈壮威仍假意询问张俊嘉是否需要法院“安排律师”。这不禁让人质问:一个敢于说真话的律师被审判长驱逐,他还会安排什么样的律师?答案显而易见——只能是“不说真话、配合陷害”的所谓“援助律师”。张俊嘉拒绝了。
随后,审判长让张俊嘉自我陈述。当张俊嘉讲到自己开网约车期间为他人做的许多好事时,陈壮威再次阻止其继续发言,并称择日宣判,草草结束庭审。
家属控告审判长违法
鉴于审判长陈壮威在整个庭审中的违法行为,张俊嘉的律师和家属分别到信访办控告审判长陈壮威违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利。
目前,张俊嘉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相关信息:
大东区检察院:李丹丹办公电话:024—88363315
审判长陈壮威:024-28319788、15640568007、15940480585
法官王岩妍:024-28319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