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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汪长征遭汉阳法院粗暴庭审

——手铐不解、律师被打断、仅准两名家属旁听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明慧网湖北消息)武汉市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汪长征,被绑架关押陷害一年多,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武汉市汉阳法院被非法庭审。说是公开开庭,但是只允许汪长征的两名提前申请了的家属进去旁听。汪长征的老岳父没有提前申请,去了却不让进。

一开始,律师要求把汪长征的手铐打开。法官朱苒,女(36岁),表现出非常蔑视的表情。非法庭审过程中,律师讲话多次被法官打断。当律师在法庭上说:行政决定有问题时。法官朱苒说,那你找下面的警察。

最后陈述时,汪长征拿出他自己在看守所提前写了几个月的稿纸,读了二十五分钟。法官几次想打断汪长征的陈述。汪长征说:不要打断我讲话。最后结束时,汪长征表示:“要控告到底”。

汪长征,47岁,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他原是武汉市警察学校学生,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他被非法开除学籍,二十多年来,屡遭迫害,先后两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汪长征被东西湖金银湖派出所警察程网扬(警号036351)、夏乾桥(警号036640)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汪长征被金银湖派出所警察非法以“利用邪教危害社会”送东西湖区径河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汪长征又被金银湖派出所警察从拘留所送到东西湖公安分局,他被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刑事拘留,关押于东西湖区径河看守所。四月二十三日,东西湖区公安分局违法向东西湖区检察院提批捕,四月三十日,汪长征被东西湖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

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汪长征又被从东西湖区径河看守所转到汉阳区看守所,迫害案也被移交到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汪长征在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十点四十分庭审结束。

办汪长征的案子的检察官、法官
东西湖区检察院:王辉璇 83298737
汉阳区检察院:栾丽平 8488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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