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功学员万桃英
万桃英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后,被闽清县检察院“接手”陷害,继而被闽清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最终枉判一年三个月。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在此之前,她因坚持信仰,曾遭非法劳教一次、两次非法判刑。她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遭折磨,眼睛几乎失明;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施“老虎凳”酷刑,双手大拇指被打断。
一、第一次遭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在进贤县三里乡,万桃英把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一张图片送给一名小学生,被人恶意陷害。三里派出所警察将她绑架,并以劳教名义非法关押一年六个月,送往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她被长期强迫罚坐小凳——从早上坐到晚上九点,持续半年。她臀部皮肉被硌破溃烂,皮裤与皮肉黏在一起,起身时撕裂分开,鲜血顺着大腿流下,几乎每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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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被强迫超时、超强度奴役劳动。一次因晕倒未完成定额,中队长陈英强行延长她的劳役时间,直到半夜才收工。
长期折磨导致她眼睛几乎失明、双手无法抬举、腿脚发软、站立不稳、经常晕倒,全身奇痒难耐。
二、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六年),母亲离世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万桃英被进贤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关押在进贤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迫害致全身浮肿。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她胃部大出血,被送医时仍遭狱医聂某辱骂、侮辱,她当场昏死过去,警察却称她“装死”。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进贤县法院非法判她三年。她上诉至南昌市中级法院,仍被枉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上午,父母终于见到女儿一面。当天下午,她即被劫往江西省女子监狱。几天里,她的母亲一直撕心裂肺地呼唤她的名字,十月十一日,老人悲苦离世。
进入江西省女子监狱后,她被关在老弱病残大队,晚上被罚站到半夜。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监狱教育科搞“攻坚班”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教育科科长胡睿华对她实施“吊刑”,昼夜不放,直至她呕血仍不停止。后来,她被关禁闭室,遭受“老虎凳”酷刑,双手大拇指被打断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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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她结束三年冤狱回家。
三、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九个月(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万桃英到进贤县民和派出所递交《信仰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违法》的法律材料,请所长转交国保。随后警察非法搜家,抢走法轮功书籍与相关资料,并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将她劫往南昌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所,她绝食绝水十多天抗议非法关押,导致胃部出血。她拒绝签字“转化”,十二月十日又被非法刑事拘留,转押进贤县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她九个月,并勒索罚金五千元。八月二十五日,她结束九个月冤刑走出看守所。
四、再次遭跨省迫害,被枉判一年三个月(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六年)
如今,万桃英再次遭到迫害。二零二六年七月下旬,她被福州市闽清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继续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闽清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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