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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杨锦辉女士被绑架关押20天迫害致死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消息)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杨锦辉女士,于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前两天与家人外出旅游。在乘高铁回蒙自市途中,她突然被开远市铁路警察绑架,随后被关押在红河州看守所。仅仅二十天后,五月三日,家属接到噩耗:杨锦辉已在看守所“死亡”。

看守所称“心梗抢救无效” 监控仅显示洗衣时倒地 家属要求尸检与真相

五月三日,家属接到通知赶到看守所,被告知杨锦辉“心梗,抢救无效”。家属悲痛万分,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只看到杨锦辉在看守所内洗衣服时突然倒地的画面。家属提出尸检要求,目前更多细节仍不明朗。

家属呼吁知情人士——包括现场有良知的警察——提供更多情况,以还原杨锦辉在看守所内的真实遭遇。

坚持信仰遭长期迫害:被判刑、开除公务员、剥夺养老待遇、生活被断绝

杨锦辉原是社区公务员,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她多次被绑架、送转化班强制洗脑。

•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被个旧市“610”、国保、公安绑架;
• 二零一二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狱后:被无理开除公务员、剥夺全部工资与养老待遇,生活来源被彻底断绝。

尽管生活贫困,她仍坚持写信劝善、申诉、控告,将信件寄往省、市法院、检察院、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也曾直接递交给蒙自市、个旧市政法委及国保。

二零二四年再次被绑架 被威胁“不得再写申诉控告”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杨锦辉再次被个旧市国保、政法委等人员绑架,关入个旧市看守所十三天,于八月八日被放回。期间,“610”国保人员明确威胁她:“以后不准再写申诉控告,再写还要关入看守所。”

然而,申诉与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也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杨锦辉坚持依法维权,却因此遭到持续监控与迫害。

二零二六年四月再遭抓捕 警察称“上面通知,一直对她防范监控”

四月十日前两天,杨锦辉与家人前往石林旅游。返程乘高铁途中,她被开远市铁路警察绑架。警察称“接到上面通知,一直对她防范监控”。随后,她被关押在蒙自市草坝镇的红河州看守所。

二十天后,她离奇死亡。

附:云南迫害现状触目惊心:数千人遭绑架、关押、判刑 至少54人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云南省至少:

· 2527名法轮功学员(共6230人次)遭绑架、抄家、关押;
· 1015名(1434人次)被非法劳教或判刑;
· 5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

杨锦辉的死亡,是这场持续二十七年的迫害中又一起令人震惊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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