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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四年半冤狱迫害 吉林79岁荣铁文被停发养老金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消息)吉林市丰满区79岁法轮功学员荣铁文老太太,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底再次被吉林市警察绑架并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随后,她被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以莫须有罪名判刑四年半,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份被送往长春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二零二五年六月冤狱期满回家后,荣铁文发现养老金被停发,吉林市社保中心要求她返还所谓“服刑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 ”八万元后,才愿意恢复发放重新核定的养老金。

这一要求不仅严重违法,也直接侵犯了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权。

一、修炼前病痛缠身 修炼后身心巨变

荣铁文曾是当地一家规模不小的驾校校长,生活条件优越。然而修炼法轮大法前,她沾染了烟酒、打牌等不良习气,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患上严重冠心病,发展到无法躺下睡觉,全身浮肿、腹大腿细、面色黝黑、满脸皱纹,头发也白了。她走遍各大医院,花费大量金钱仍无改善,医生甚至告诉她“想吃啥就吃啥吧”。

二零零一年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戒掉所有不良习惯,道德回升,身体上的所有疾病全部消失,体型恢复正常。

二、二零一七年首次被绑架:强迫吃药一个月、精神恍惚、身体严重损伤

二零一七年十月六日晚,荣铁文(当时70岁)与宋桂芝(63岁)、张淑琴(71岁)为让人们明白真相,在挂真相展板时被绑架,并被带到江南派出所。 江南派出所姓曹的男警带三、四名警察抄家后,将她送往拘留所,六天后转押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荣铁文被强迫吃所谓“高血压药物”。她明确表示自己没有病,但一名女狱医粗暴威胁:“吃!不吃就不容你,你说了不算。” 荣铁文被逼迫吃药一个月零六天。

十一月十四日她从看守所出来时精神恍惚,连家人也不认识了。被迫在江南派出所签所谓“取保候审”文件(家人被勒索五千元“保释金”)后才回家。

回家几天后,她脸肿、手烂、手起泡,半年后左大拇指仍破皮溃烂。

三、二零一八年法院逼签“认罪书”:老人被关铁笼近一天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丰满区检察院高继伟电话要求荣铁文及其儿子到检察院办理所谓“更换取保手续”。

四月十日,荣铁文被一个姓赵的年轻警察关进法院铁笼,逼迫签“认罪书”。她坚定表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拒绝签字。

十点多,她的儿子进入法院,看到年迈母亲被关在大铁笼里,当场跪地给母亲连续磕头,哭喊“不能没有母亲”,劝她签字。荣铁文平静告诉儿子自己没有错,坚持拒签。

老人被非法关在铁笼近一天。傍晚,法院阴谋未得逞,又将她带到偏远农村派出所,三、四名警察强行按住荣铁文的手按手印、拍照、按大巴掌手印。

随后她被送往吉林市看守所,看守所拒收。法院强迫她在一张写有“取保候审”标题的空白纸上签字后,才让她回家。

四、被迫流离失所三年多: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八年六月,丰满区检察院与法院以所谓“取保候审”为由企图对荣铁文非法庭审,继续迫害。荣铁文被迫离家,在外流离失所三年多。

五、二零二一年再次被绑架、枉判四年半 送往长春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一年七月底,荣铁文在家再次被吉林市哈达湾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随后,她被丰满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送往长春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六、冤狱期满却被停发养老金 社保中心索要八万元

二零二五年六月,荣铁文冤狱期满回家,却发现养老金被停发。吉林市社保中心要求她返还所谓“服刑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八万元后,才愿意恢复发放重新核定的养老金。

吉林市社保中心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 《宪法》第44条: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保障。
· 劳动法》第73条:退休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缴费满十五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应按月领取养老金。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4条:养老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挪用。

法律明确规定,养老金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劳动者一生辛勤劳动的成果,社保机构仅负有代为管理和按月发放的职责。社保机构无权克扣、停发,更无权索要所谓“返还”。

七、结语:对老年人的迫害触目惊心

79岁的荣铁文老人,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在九年间三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关押、一次被逼迫流离失所,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精神遭受巨大折磨。如今冤狱期满,却又被停发养老金、被索要八万元。

这不仅是对一位老年人的迫害,更是对法律与人性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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