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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副省长贺志亮遭恶报被查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明慧网通讯员报道)曾担任吉林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厅长,后任中共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的贺志亮,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遭恶报被查。

贺志亮,男,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内蒙古临河人,早年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曾任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旅厅厅长等职;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依次任吉林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吉林市长、吉林市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一月开始,任吉林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厅长;二零二五年一月任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二零二六年六月在该任上被查而落马。

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贺志亮任吉林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期间,竭力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政策,策划、组织、指挥吉林省公安政法系统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期间至少有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残、致伤、致精神失常等。贺志亮对吉林省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一、贺志亮任吉林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期间,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田玉春,男,75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被二道区金钱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田玉春刚被抓进去的时候,每天被罚“坐板”(酷刑),一周不到,臀部就流血,然后起了一层厚茧子。他被带到监狱医院期间,整天被用手铐、脚镣拴在床上,不给吃喝,每天被注射不明药物,身边还有三个警察看着。田玉春被释放时,身体虚弱得已经无法独立走路,二十一天后,于七月二十四日含冤去世。

◎辽源市东丰县法轮功女学员董玉素女士,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晚七点三十分左右,在法轮功学员刘殿珠家中,被闯入的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她被迫害得全身浮肿,呼吸困难,被取保候审住进医院。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董玉素在长春市女儿家含冤离世,终年59岁。

◎吉林公主岭法轮功学员王玉英,女,68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早上被闯入家中的范家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她80岁的哥哥王剑英也在家中被响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人都被非法关押在公主岭市看守所。九月十日左右,王玉英被迫害致死。事后,警方给家属三万元封口费,家属不服,找到律师咨询。律师说无法取证,官司无法打。家属知道现场有证人,但无人敢作证。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长海,男,77岁,曾在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监狱遭受多种酷刑折磨;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李长海再次被绑架、抄家,后被非法监视居住。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李长海被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检察院向法院建议对其判刑四年六个月。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李长海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梁立新,女,69岁,二零二三年三月份,她在长春女儿家生活期间被当地警察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九台看守所,后被转入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仅六天就被迫害致死。

◎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女学员付兰芬,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在大街给民众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东湖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送到九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后付兰芬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狱方曾称付兰芬患胃癌,但仍不放她回家。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监狱突然通知家属领回付兰芬。家人接人时发现付兰芬已是昏迷不醒的状态,没有意识,遂直接将她送医院急救。付兰芬再也没有醒过来,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含冤离世,终年76岁。

◎延吉市法轮功女学员邴淑芬,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早上六点多钟被闯入家中的延吉市警察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并遭非法抄家。警察将她陷害到检察院。在重重打击和压力下,邴淑芬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含冤离世,终年70多岁。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吴青元,男,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净月大街派出所警察闯到吴青元家中实施抄家,抢走现金和大法书籍后,还将身体虚弱、行动不便的吴青元和老伴李英绑架到派出所关押审问。之后,又被警察劫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地公检法相互勾结、陷害。吴青元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两万元。吴青元已于二零二四年九月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榆树市法轮功学员焦传富,男,时年60岁,曾多次被公安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拘留所、洗脑班、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焦传富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监管中心。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获悉:焦传富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关押迫害。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郑玉明,男,时年67岁,经营一家鞋店。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德惠市公安局达家沟派出所警察闯到郑玉明的鞋店,将郑玉明夫妇绑架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郑玉明被非法关押到德惠市看守所,他的妻子被放回。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郑玉明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已被劫往吉林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长春农安县法轮功学员苏秀福、徐亚芬、尹桂英,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午,被长春市公安与农安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联合非法抓捕、抄家。之后,外界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二零二四年九月获知,三人已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其中苏秀福被判十三年,徐亚芬、尹桂英分别被判十二年。徐亚芬、尹桂英于八月十四日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综合明慧网的报道统计,贺志亮任吉林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的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两年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为2362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去世33人,非法判刑186人,绑架918人次,非法抄家467人,强制洗脑11人,被迫流离失所7人,失踪4人,各种经济迫害63人,迫害金额为418,558元。

二、贺志亮任吉林市委书记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贺志亮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任吉林市委书记期间,据明慧网报道,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马英、王桂英、刘君、孟祥富、刘永存5人被迫害致死,29人被非法判刑,17人被非法庭审,3人被非法批捕,43人被非法刑拘,19人被非法“取保候审”,36人被非法拘留,119人被绑架,7人被洗脑迫害,292人次被骚扰迫害,贺志亮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以下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法轮功学员王桂英,女,时年76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初,中共为了所谓的百年大庆,采用威胁,跟踪、骚扰、抓捕等一系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永吉县政法委集合社区、派出所、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到王桂英家敲门,在不配合的情况下,在楼道,小区院里蹲坑一个多月后,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左右,以非法手段打开屋门强行进屋,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及打印机全部设备。抄家时王桂英出现心衰症状,在其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的情况下,口前镇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等部门警察不断地盘问,让说出其他同修,与谁联系等问题,王桂英承受着巨大压力和身心伤害,于八月六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孟祥富,男,时年70岁,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孟祥富与妻子陈庆兰多次遭当地政法委、警察等迫害。二零二零年末,孟祥富的养老金共七万多元被非法扣除。妻子陈庆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孟祥富受到严重惊吓,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孟祥富含冤离世。派出所不准陈庆兰看丈夫一眼。孟祥富的儿子在日本居住,因中共病毒疫情没能回来见上父亲最后一面。

◎法轮功学员赵洪艳,女,时年67岁,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十二天后被非法批捕,在看守所身体出现严重的心脏病后被取保候审回到家里。二零二二年七月初,派出所警察到赵红艳家中,告知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姜永芹,女,时年53岁。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禁。吉林省公安厅特训室及当地国保警察对姜永芹进行刑讯逼供,启用了闻所未闻的酷刑——“工具箱”,里面有牙签、器械、药瓶、电线、春药等等。姜永芹的鼻孔里被喷芥末油、被塞入点燃的香烟,她并遭猥亵、性侵害等。姜永芹被他们折磨了近两个小时,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姜永芹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三、为官一方执法犯法 恶报相随

贺志亮在吉林省任职期间,身为副省长、公安厅长、政法委副书记,本应带领公安政法部门以保一方平安、守护民众的人身和生命安全、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为己任,做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民主自由的保护者,然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贺志亮却盲目执行中共的违宪违法决定,执法犯法,丧尽天良,泯灭人性。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无数冤假错案,残害众多生命,酿成大量人间悲剧,惹得天怒人怨的同时,贺志亮也最终被中共“卸磨杀驴”,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耻可悲下场。

贺志亮的落马表面看是源于其违法或者贪腐,实际是对法轮佛法修炼者行恶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恶报。也许贺志亮等并不相信善恶必报的天理,但天理绝对不会因为有人不信而改变,因为天理是客观的宇宙法则;也许贺志亮等并不相信世上存在地狱,但地狱绝对不会因人的不信而改变其存在的真实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贺志亮在吉林省公安任职期间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欠下多条人命,而且欠的是正信修炼者的生命,还有欠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家人的债,绝不是在人间丢官或者坐牢所能抵消的。人间的报应只是开始,真正的天罚一定在等着他们。

古人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尤其目前尚在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的人,把贺志亮的悲剧当作一面镜子,照一照各自的过去和现在,理性地反思这场迫害,在好与坏、是与非、善与恶、正与邪、守法与违法中做出正确选择。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路无非有两条,一条是继续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其后果不言而喻;另一条是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悬崖勒马,回归人性,将功赎罪,给自己和子孙后代留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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