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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七年 大连刘晓红在辽宁女监的现状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六年前,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刘晓红被警察绑架,随后遭甘井子区法院枉判七年。她被投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后,始终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拒绝“转化”。目前,她被强制戴上象征“不转化”人员的“红牌”,并遭受强制劳动、限制购物等多项生活虐待。

刘晓红现年58岁,原为辽宁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士。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她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六月初,甘井子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七年,随后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以此为由无理开除其公职。

目前,刘晓红被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五监区一小队。因坚持信仰、不“转化”,她胸前被强制佩戴“红牌”——这是监狱专门用于标识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标志。监狱每月仅允许她花费180元生活费,并强制她参加劳动;若她拒绝劳动,狱警便罚她长时间站立,要求她在车间站着或在分食品时站着,剥夺她的全部待遇。

刘晓红患有近视,生活上已有诸多不便,但狱警仍强迫她睡在上铺,进一步加重其身体负担。

目前,五监区一小队的队长为陈雪。

此前,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刘晓红曾被强行押往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该监区名为“集训矫治监区”,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洗脑“转化”的黑窝。在其他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后,刘晓红也被强制“矫治”近两个月。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十二监区在一楼活动室召开所谓“批斗大会”,公开批斗刘晓红,对她进行精神羞辱和心理压迫。

刘晓红在监狱中持续遭受强制劳动、生活限制、精神压迫与“红牌”标识歧视,其处境令人担忧。请有条件的法轮功学员持续关注刘晓红在辽宁女子监狱的状况。

刘晓红遭受中共迫害的更多细节,请参见《大连市刘晓红被非法判七年》《大连护士刘晓红遭七年冤判、开除公职迫害》《辽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强、郭佩璐、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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