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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肖玉军、张艾梅夫妇被枉判

——法不溯及既往、思想不入罪原则被系统性践踏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消息)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坦埠镇法轮功学员肖玉军、张艾梅夫妇,于二零二五年六月遭到非法抄家与绑架陷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五月十三日,他们两次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在庭上依据事实与法律进行了充分、严谨、无可辩驳的无罪辩护。近日获悉,沂南县法院已对二人作出重判:  · 肖玉军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 张艾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

夫妇二人对枉判不服,已依法提起上诉。

一、责任人员信息

公诉人: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孟庆秀
检察官助理:周伟伟
审判长:张天翼
审判员:赵成新
陪审员:刘平
法官助理:王亚洁
书记员:刘雅琳。

二、绑架经过:无任何合法手续、程序严重违法

肖玉军、张艾梅夫妇家住蒙阴县坦埠镇西坦埠村。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他们被沂南县公安人员绑架。当天中午,肖玉军刚干完活正在床上休息,三个便衣警察未敲门、未穿警服、未出示警官证,也未佩戴任何录音录像设备,径直闯入室内。所谓“搜查证”仅在肖玉军面前匆匆晃了一下,既未明确告知,也未正式展示,警察随即将他强行带走。

随后,警察折返家中,将张艾梅也绑架,并同时抄家。抄家过程中仅张艾梅一人在场,警察带走物品时未让她当场签字或按手印,而是等她被带到派出所后才强行按手印,程序完全违法。

此后,肖玉军被非法关押在蒙阴县看守所,张艾梅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三、两次非法庭审:律师无罪辩护充分、指控漏洞百出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夫妇二人在沂南县法院首次被非法庭审。律师针对公诉人的指控逐条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公诉方的全部指控均不符合法律:

· 指控一:所谓“一九九七年加入法轮功组织” 该指控本身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一九九七年时法轮功完全合法,政府还公开鼓励民众修炼。
· 指控二:坚持法轮功立场 根据基本法理“思想不入罪”,信仰本身不能构成犯罪。卷宗所反映的内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指控三:家中搜出的法轮功物品 数量不清、证据不足;所谓宣传单页为陈旧品,无现实宣传必要;数量不实;且扣押物品未经过肖玉军签字确认。
· 指控四:所谓“情节严重” 公诉方未能提供任何能够证明“情节特别严重”的证据,其“证据充分”之说无法成立。

此外,案件线索仅来源于二零二四年八月沂南县公安局公茂富的举报。检察院据此立案、抓捕、抄家,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作为刑事案件起诉。警察搜查程序违法;扣押物品清单与鉴定程序违法;重要证人公茂富、张玉芝均未出庭作证;张玉芝的所谓证言仅为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庭上,肖玉军为自己辩护指出:“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全国调查认证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两高司法解释未通过人大,不属于立法;国务院新闻出版署二零一一年50号文件明确法轮功书籍合法。”

四、二次庭审与枉判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夫妇二人再次被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再次进行了充分的无罪辩护。

近日获悉,沂南县法院于六月二十二日下达判决书:

· 肖玉军被冤判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 张艾梅被冤判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夫妇二人已依法提出上诉。

五、正义与良知的呼吁

在法轮功真相早已广为人知的今天,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怎样的人,公检法人员心中并非不清楚。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既违背法律,也违背良知,更终将受到天谴与人间正义的清算。

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不要被眼前利益蒙蔽,不要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中共的殉葬品。俗话说“害人害己”。如今的“倒查二十年、倒查三十年”,难道不是前车之鉴吗?那些装糊涂的人,是否被权钱迷住了心窍?迫害法轮功不仅不能升官发财,还会殃及自身与家人。明慧网记录的真实案例比比皆是,善恶必报。

负责本案的相关公检法人员联系方式:
沂南法院审判长赵成新:0539-3221012
沂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孟庆秀检察官0539-3011918

相关参与迫害的单位人员信息如下:
沂南县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中段,邮编:276300
电话:0539-3011966、0539-3011929
检察长王洪松
起诉检察官 刘兰奇
起诉检察官助理 于方文

沂南县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8号,邮编276300
电话:0539-3221008
主审法官 尹传伟 18553917169
党组书记、院长侯培栋
薛俊举 立案庭庭长;
姜召庆 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晓龙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于 洋 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柳祥田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薛丽为沂南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军玲 立案庭副庭长;
葛琳慧 立案庭副庭长;
刘 伟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杜芸泽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孝杰 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 露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蒙阴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孙良山13563979896
副大队吕昌富13854998493
蒙阴县公安局:
指挥中心 5394818888
公安刑警 53948188191
政委 薛允波 5394818802 15866989777
现副局长刘长波 13589680586
副局长王在恩13905392366
监管大队长李东堂 13905490689

蒙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齐源 16653919277
袁中武 15753951336
王明星 15753951326
赵传慧 13854934110
王鹏 18866991117
王伟 15753951389
王江 17853968807
文瑞鑫 13181707110
公维斌 15753951072
李敬 17854965018
蹇家锋 15753951329

蒙阴县委政法委员会:
姓名 手机 出生日期
王庆龙 18763759289 1986-04-16
张铮 15265969613 1988-01-26
公春燕 13854990852 1972-10-19
闫琳 13573943401 1972-09-03
孟宪玉 13705393209 1964-06-30
王相波 17853968860 1976-09-11
张秀娟 13854916401 1973-09-05
王相友 13864944169 1966-09-25
薛清彩 13581085537 1979-11-27
李发云 13573914869 1967-05-19
杨国庆 17860061981 1981-08-29
石义兵 15069931436 1976-06-02
石磊 13954970599 1964-12-27
张蒙 15092380761 1980-08-10
公丕军 13884889909 1966-07-11
李太福 17662801060 1952-12-12
张海忠 17662801622 1953-07-23
公丕华 17662801033 1951-12-01
刘立堂 17662801021 1946-09-11
张德宝 15963927196 1965-10-13
许东 15666341801 1986-03-09
王建国 13954985609 1969-11-11
张现鹏 13864909777 1978-06-06
支艳丽 18853810519 1997-03-14
薛义增 13792955581 1974-05-28
王海鹏 15054914118 1981-07-01
段相强 15163928768 1990-03-28
张强 13573988615 1983-02-19
李宝元 17662801018 1958-11-19
王相举 17662801012 1954-04-27
赵长春 17662801020 1952-02-01
胡家高 13954948696 1962-04-08
李吉普 17662801028 1941-03-08
李勇 13954951735 1986-09-26
姚西柱 13869928896 1966-07-05
宋增芬 13589687760 1970-07-09
李在和 13573990198 1960-01-14
赵敏学 18854888117
王宁 17862988770
王伟 15805391969

蒙阴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补充信息:
朱媛媛 15753951235 1988-12-02
孙良山 15753951306 1964-09-09
周升翔 17853920712 1972-07-22
张红玲 15753951318 1979-02-25
李健 15753951376 1965-05-01
张英武 15505398885 1969-03-08
公磊 15753951068 1978-11-14
刘长英 13563908767 1978-04-12
罗怀成 15753951216 1972-10-27

蒙阴县公安局拘留所补充信息:
秦立团 15318569197 1969-09-16
石旷 15753951398 1970-08-13
苏占友 17853920817 1975-02-21
王锋 17853920701 1979-10-05
姚兴东 15753951392 1969-04-15
焦永红 15753951379 1976-08-14
段宝厚 17853920762 1974-09-10
李强 15753951297 1974-01-20
姜勇 13864966916 1981-05-25
苗树正 15753951182 1979-01-03
刘玉亮 15853856922 198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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