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根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六年五月,广东省公检法系统至少绑架并枉判了1273名法轮功学员,其中9人被非法判刑三次,87人被非法判刑两次,因此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为1378人次。
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中,女性有754人、男性480人,另有39人的性别在报道中未注明。
一、被枉判法轮功学员按地区分布
广东省共有21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分别为:深圳226人,广州217人,揭阳105人,梅州92人,茂名90人,汕头53人,珠海50人,湛江49人,清远48人,佛山45人,东莞43人,江门40人,惠州39人,中山35人,河源26人,潮州25人,肇庆23人,韶关20人,云浮18人、汕尾17人、阳江12人。
广东省21个地级市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概况,请见附录1至21。
二、被枉判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情况
从刑期情况看,至少有33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上,207人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52人被非法判刑十年以上。被枉判刑期最高的为茂名法轮功学员卢洪飞,她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茂南区法院李志强非法判刑十五年。
修炼法轮大法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在修炼中,身心受益于法轮大法,也希望把法轮大法好的福音传给更多百姓,参与比如制作真相资料、悬挂真相条幅、撒真相传单、给警察邮寄真相信、真相小喇叭、真相基站、真相WIFI等。而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捏造罪名、枉法判刑。
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的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1999年以来广东省205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七年以上重刑》(至二零二六年三月)。被广东省中共法院枉判七年以上重刑的207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请见附录22。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有96人被多次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十年以上的36人,七年以上的58人,五年以上的67人。其中广州法轮功学员王家芳三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六年半,梅州法轮功学员郭雅芬、谢汉柱两次被非法判刑,分别累计十七年半、十七年,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峭松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九年。广东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不同刑期的人数情况如表1所示(每个学员按累计最高刑期只统计一次)。
| 刑期 | 十九年 | 十七年 | 十六年 | 十五年 | 十四年 | 十三年 | 十二年 | 十一年 | 十年 | 九年 | 八年 | 七年 | 六年 | 五年 | 四年 | 其它刑期 |
| 单次刑期人数 | — | — | — | 1 | 2 | 5 | 8 | 5 | 30 | 14 | 57 | 82 | 32 | 86 | 184 | 700 |
| 累计刑期人数 | 1 | 2 | 1 | 1 | 4 | 4 | 4 | 5 | 14 | 17 | 2 | 3 | 4 | 5 | — | — |
| 总计 | 1 | 2 | 1 | 2 | 6 | 9 | 12 | 10 | 44 | 31 | 59 | 85 | 36 | 91 | 184 | 700 |
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中,包括八旬老人11人、七旬老人77人、六旬老人155人、青年44人、中年466人,另有520人在报道中未标注年龄信息。年龄最长者为茂名廖玉英老人,85岁高龄,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86岁被迫害致死;年龄最小的还不到二十岁,是广州法轮功学员郑智超、中山法轮功学员叶伟、茂名法轮功学员李鑫华和陈亚艳,被非法判刑时均不到二十岁;另有12人为在读大学生、研究生,非法判刑后全部被非法开除学籍。被广东省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年龄情况如表2所示。
| 年龄 | 80-89岁 | 70-79岁 | 60-69岁 | 30-59岁 | 18-29岁 | 未知 |
| 人数 | 11 | 77 | 155 | 466 | 44 | 520 |
| 占比 | 0.86% | 6.05% | 12.18% | 36.60% | 3.46% | 40.85% |
目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均被勒索罚金,梅州是广东省勒索罚金最高的地区,平均一年刑期对应1.5万元罚金;其次是揭阳市,平均一年刑期对应1万元罚金;其它地区为几千至几万元不等。比如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汤志伟、刘雪梅夫妻因张贴真相标语、发放真相传单,二零二六年四月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各十二万元。
除了罚金外,所谓法院还通过抄家或其它各种途径非法获取钱财。比如梅州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苑群夫妇家中有面值153445元的真相币和面值58328元的普通人民币,均被非法没收。在确认58328元纸币与所谓案件没有任何关联的情况下,梅县区法院仍以“用于抵扣罚金”为由,拒不退还钱。梅县区法院对李卓忠、廖苑群夫妇分别枉判十年,并勒索罚款各15万元。因此李卓忠、廖苑群夫妇一共被勒索45.3445万元;阳江阳春市法轮功学员赵天华因开办教孩子们学习传统文化的学堂,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他被博罗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金五十万元。
更为严重的经济迫害是法轮功学员因非法判刑导致工龄部份或全部被清除,企业单位的法轮功学员被扣除的是被冤判刑期内的工龄或养老金;事业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则是工龄或养老金全部清零,已退休的法轮功学员因此失去全部生活来源。法轮功学员依法追讨养老金,则会遭到报复性迫害。比如茂名法轮功学员陶永红为追回属于自己的养老金,她聘请律师,并通过EMS或挂号信向各级部门寄出近180份法律文书,遭石挞居委会主任许月娥恶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她再次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两万五千元;湛江法轮功学员苏桂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被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出狱后苏桂英的养老金被停发。因追讨养老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早上,苏桂英在家再次被湛江市麻章区公安分局、志满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五月,她再次被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六、老年法轮功学员遭枉判的情况
被广东省中共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中,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至少243位,占被枉判法轮功学员人数的19.1%。广东省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迫害的情况,详见明慧网报道《27年间广东省243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七旬或八旬法轮功学员往往遭到了“取保候审”后非法判实刑并强制收监迫害。冤案在所谓侦查、起诉相当长的时间和过程中,法轮功学员一直被所谓“取保候审”,身心承受着长期的压力,过后又被法院枉判实刑,在庭审前或者在宣判后,突然被逮捕,还有的是在宣判后被当庭逮捕,随后被送到看守所,再劫入监狱,遭受暴力、野蛮的强制洗脑迫害。
所谓“取保候审”相当于加长了迫害时间,是邪党从精神和心理上企图拖垮法轮功学员。比如茂名法轮功学员李顺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被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一直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她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三千元。宣判后,她被当庭逮捕,并被劫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时年83岁的李顺华被关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又如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赵颖,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天河区棠下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一直被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赵颖被海珠区法院非法批捕,被天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天河区看守所;十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五年二、三月份,时年82岁的赵颖被关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七、一个家庭中多位成员遭枉判的情况
广东省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包括76个家庭的159位成员。其中一家三人被冤判的有7个家庭,39个家庭中夫妇二人被非法判刑,18个家庭中父子、母女、父女或母子被枉判,12个家庭中兄弟姐妹被非法判刑。被广东省中共法院枉判的76个家庭159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请见附录。
如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祖强、吴先金父子,二零零零年三月到天安门广场打真相横幅遭绑架,父子俩均被高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吴先金(时年23岁)被汕头大学非法开除学籍。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吴祖强再次被高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送到广东阳江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早上被迫害离世,终年70岁;
又如江门市新会区法轮功学员区金楚、徐瑞莲夫妻因发放真相资料,二零零九年一月被新会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分别被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和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区金楚被迫害致死,终年70岁左右;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妻,因采用真相基站发送信息,二零一六年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六个月、十年,被勒索罚金各两万元。
附录23是被广东省中共法院枉判的76个家庭159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
八、为广东省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遭受迫害的情况
刘正清、文东海两位律师因代理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并做无罪辩护被无理吊销了律师执业资格证。
佛山法轮功学员李艳明女士,因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汽车站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顺德区大良派出所南国社区民警中队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她被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艳明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她的代理律师刘正清向佛山市中级法院提交的辩护词,切中实质的指出了迫害的本质及迫害者将面临的下场。刘律师在辩护词中写道:“此案是独裁者末日的恐慌,令其鹰犬者借司法之名,行政治打压之实。望智者不惑,切勿步齐奥塞斯库及纳粹党徒之后尘。”刘律师的忠告被佛山市中级法院的所谓法官们当成了耳旁风,他们对刘律师进行恶告,并导致刘律师的执业资格证被无理吊销。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和五日,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夫妇、祁秀梅、徐俊彪非法庭审,文东海等六位维权律师出庭辩护。所谓“法官”杨俊荣剥夺律师的辩护权,粗暴打断律师发言,文东海提出抗议,被四、五个法警强行架出法庭。其他律师继续抗议,全部被强行拖出法庭。杨俊荣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庭审,还恶意将文律师投诉到湖南省司法厅,导致文东海的律师执业证因此被吊销。
九、枉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院
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有1037个案例记录了迫害法院的信息。广东省枉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院如表3所示。
| 地级市 | 法院及枉判人数 |
| 深圳 | 南山区法院枉判54人,福田区法院枉判52人,宝安区法院枉判31人,龙岗区法院枉判31人,盐田区法院枉判24人,罗湖区法院枉判23人 |
| 广州 | 海珠区法院枉判61人,天河区法院枉判54人,荔湾区法院枉判35人,越秀区法院枉判20人,番禺区法院枉判9人,增城区法院枉判8人,白云区法院枉判8人,广州市中级法院枉判5人,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枉判2人 |
| 揭阳 | 揭东区法院枉判46人,榕城区法院枉判20人,普宁市法院枉判13人,惠来县法院枉判6人,揭西区法院枉判5人 |
| 梅州 | 梅县区法院枉判49人,梅江区法院枉判22人,蕉岭县法院枉判8人,五华县法院枉判7人,大埔县法院枉判5人 |
| 茂名 | 茂南区法院枉判63人,高州市法院枉判11人,信宜市法院枉判6人 |
| 汕头 | 金平区法院枉判29人,澄海区法院枉判17人 |
| 珠海 | 香洲区法院枉判27人,斗门区法院枉判7人 |
| 湛江 | 赤坎区法院枉判16人,雷州市法院枉判12人 |
| 清远 | 英德市法院枉判16人,连州市法院枉判8人 |
| 东莞 | 东莞市第二法院枉判14人,东莞市第三法院枉判7人,东莞市第一法院枉判5人 |
| 佛山 | 顺德区法院枉判17人,南海区法院枉判13人,禅城区法院枉判10人 |
| 江门 | 蓬江区法院枉判19人 |
| 惠州 | 惠城区法院枉判16人,惠东区法院枉判10人,博罗县法院枉判7人 |
| 中山 | 中山市第一法院枉判28人 |
| 河源 | 源城区法院枉判5人 |
| 潮州 | 潮安区法院枉判6人 |
| 肇庆 | 端州区法院枉判7人,广宁市法院枉判6人 |
| 韶关 | 乐昌市法院枉判6人,曲江区法院枉判5人 |
| 云浮 | 云城区法院枉判9人,云安区法院枉判6人 |
| 江门 | 蓬江区法院枉判19人 |
| 汕尾 | 城区法院枉判12人 |
枉判的法轮功学员案件中,有311个案例记录了迫害法官的信息。其中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张巧玲至少参与枉判了22名法轮功学员,为广东省诬判法轮功学员最多、勒索罚金最高、枉判刑期畸重的“法官”,包括:对李卓忠、廖苑琼夫妻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对汤志伟、刘雪梅夫妻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十二万元;对曾繁杰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八万元;对何清香(时年63岁)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六万元;对曾秀琼(时年60岁)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九万元;对谢育军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七万元;对廖娟娜(时年60岁)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七万元;对卜伟泉非法判刑五年;对谢国芬(时年63岁)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七万元;对李利珍(时年65岁)非法判四年、勒索罚金六万元;对叶秀芳(时年76岁)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万五千元;对黄淑珍(时年75岁)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等等。此外她还恐吓、骚扰黄小珍,导致她在法院阶段含冤离世。
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官情况如表4所示。
| 地级市 | 法官姓名及枉判人数 |
| 深圳 | 南山区法院张国辉枉判8人,盐田区法院段晖枉判6人 |
| 广州 | 天河区法院梁皓枉判12人,荔湾区法院蔡正尧枉判11人,海珠区法院邹世发枉判7人、王洁7人、贾存锦7人、衣海君7人、陈澎7人、韦晓明5人 |
| 揭阳 | 揭东区法院黄锐斌枉判8人 |
| 梅州 | 梅县区张巧玲枉判22人、魏东华枉判12人、张威枉判12人,大埔县法院李照阔枉判5人 |
| 茂名 | 茂南区法院柯学军枉判19人、潭卫枉判16人、李志强枉判11人、周晋锋枉判8人、江国伟枉判8人、温国尧枉判5人、何松富枉判5人、陈磊枉判5人 |
| 汕头 | 金平区法院杨俊荣枉判7人、何嵘枉判5人、胡晓虹枉判5人 |
| 云浮 | 云城区法院萧伟铭枉判5人、姚伟金枉判5人 |
| 湛江 | 雷州市法院王乔枉判5人 |
| 惠州 | 博罗县法院丁金亮枉判5人 |
附录2:被广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217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92KB .docx)
附录3:被广东省揭阳市中共法院枉判的105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51KB .docx)
附录4:被广东省梅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92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41KB .docx)
附录5:被广东省茂名市中共法院枉判的90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37KB .docx)
附录6:被广东省汕头市中共法院枉判的53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8KB .docx)
附录7:被广东省珠海市中共法院枉判的50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7KB .docx)
附录8:被广东省湛江市中共法院枉判的49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32KB .docx)
附录9:被广东省清远市中共法院枉判的48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9KB .docx)
附录10:被广东省佛山市中共法院枉判的45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37KB .docx)
附录11:被广东省东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43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30KB .docx)
附录12:被广东省江门市中共法院枉判的40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5KB .docx)
附录13:被广东省惠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39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6KB .docx)
附录14:被广东省中山市中共法院枉判的35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9KB .docx)
附录15:被广东省河源市中共法院枉判的26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5KB .docx)
附录16:被广东省潮州市中共法院枉判的25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2KB .docx)
附录17:被广东省肇庆市中共法院枉判的23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5KB .docx)
附录18:被广东省韶关市中共法院枉判的20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1KB .docx)
附录19:被广东省云浮市中共法院枉判的18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3KB .docx)
附录20:被广东省汕尾市中共法院枉判的17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23KB .docx)
附录21:被广东省阳江市中共法院枉判的12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19KB .docx)
附录22:被广东省中共法院枉判七年以上重刑的207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75KB .docx)
附录23:被广东省中共法院枉判的76个家庭159位法轮功学员的概况(53KB .docx)
(责任编辑:蒋明毅)

















